北医三院孕妇死亡事件发生后,笔者多次压下写点什么的冲动。作为曾在三级医院工作且负责医疗纠纷处理的人,作为曾有过被患者家属威胁用重金买项上人头的人,笔者不仅对医患关系的恶化有切身感受,也曾多次就此写过一些文字。经验告诉我,这种最初见诸媒体的事件,其真相往往被淹没甚至被有意无意地掩盖在白纸黑字之后,所以如果听见风就是雨般急忙发表议论,往往会因立论所依据的基础不牢而造成无的放矢甚至洋相百出。所以在等待几天之后,笔者还是就该事件中基本属于“板上钉钉”的事情表达一点看法。
这些基本属于“板上钉钉”的事情是什么?一是产妇确实死亡;二是医患双方就此产生了纠纷;三是死亡产妇的单位即中科院理化所向医院出具公函,要求医院做出公正透明翔实的调查云云;四是中科院理化所的行为引来中国医师协会对此举的公开质疑。
上述基本事实的最大警讯是什么?
是医患矛盾的严重升级!它的严重性不仅在于在属于中国首善之区的首都,一名高级知识分子的亲属同中国享有盛名的医院就医患纠纷产生严重对峙并曝出疑似打砸医院的行为,更在于由此导致了中科院理化所和中国医师协会的公开对垒。患者亲属不是目不识丁的农民,事情不是发生在社会文明程度低下的中国边远地区,患方参与者不仅是源于亲情和友情关系对患者亲属的出手相助,不是,都不是。
这一事件的最大教训是什么?
是法律救济渠道的不畅!这个“不畅”不是因为没有相关法律法规,也不是因为缺乏相应的操作渠道,而是有关方缺少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行动!就拿广受诟病的中科院理化所的“公函”来说,不论如何解释,在那些貌似公允的话背后不明明是天上飘来五个字——“我不相信你”吗?死人当然是值得悲痛的事,悲悯情怀当然值得肯定,但医疗纠纷有相关的处理渠道,为何不信法律信公章?为何公器私用,选择用发公函这种极为反常的方式来与医院进行互动?一旦这种非常态化救济方式蔓延开来,医患纠纷焉能不由双方一对一的冲突,演变成单位对单位甚至行业对行业的正面冲撞?果如此,岂非意味着因自然人乃至法人的行为失范导致社会的严重失序?岂非发展成中国法治的倒退和社会文明程度的倒退?
医患双方在处理医疗纠纷中不愿走法律救济渠道,当然有法律本身功能局限性等方面的问题,但这决不是放弃法律救济的正当理由。信任缺失是当今诸多社会矛盾的症结所在,更是医患矛盾之“顽疾”的一个“病根”,但如果连神圣的法律也置于不被信任之列,那么事情的严重性就远远超出具体事件本身了!
有生命就会有死亡,死人的事是经常发生的。不能因回天乏术造成的死亡把活人折腾得死去活来甚至把社会折腾得乌烟瘴气。
一个医疗事件演变成一场纠纷,一场纠纷演变成几近闹剧的“护犊子”之战。在事件发酵过程中许多人急于站队而缺少思考,而情绪化反应更导致各说各话、鸡同鸭讲和缺少交集,这一事件不仅高度浓缩了时下中国社会的人情世态,更彰显了依法治国的重要性与迫切性。
不要再过度迷信协商和依赖沟通了,不要再拿信息严重不对称来说事了,关键在于将医疗纠纷的处理纳入法治轨道!依法治国,当从依法处理医疗纠纷始!
作者:码万祺 时间:2024-03-29 17:52:17 文章来源:原创
作者:陈昕禹 时间:2024-03-29 17:44:57 文章来源:转载
作者:秦王 时间:2024-03-29 17:41:34 文章来源:转载
作者:码万祺 时间:2024-03-29 15:17:39 文章来源:原创
作者:码万祺 时间:2024-03-29 11:23:04 文章来源:原创
作者:码万祺 时间:2024-03-28 17:30:25 文章来源: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