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计划上市的民营医院集团的建议
1.合规经营
从医院筹建、设立到上市运营期间,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的硬伤及不合理的流程,整个企业身份及过程必须是“清白”的。
在医院上市的过程中,为满足合规性需要,医院需要考虑补提和补交相应的五险一金。如果民营医院过去并未及时足额缴纳相应的所得税及其他各项税费,在上市前应及时处理补税的问题。
2.固定资产权属清晰
很多民营医院在设立时,基于节省开办成本或其他因素,很多是从政府申请划拨地或者暂时在权属尚不清晰的土地上建设医院,建立之后又未注意跟进对土地权属的厘定。诸如此类的历史问题,往往导致医院长期资产确权办证存在问题,进而使长期资产权属存在瑕疵。
也有部分专科医院盈利空间相对较大,但是如何使用其较小的固定资产获得较大的盈利,这也是相关审查部门较关注的问题。
3.打造品牌连锁,形成规模效应,增强市场占有率
在医院市场竞争逐步激烈的今天,民营医院应通过积极的资本运营实现规模化经营,但是医院规模化、连锁化经营的关键并不仅在于医院或诊所网络快速稳健地扩张,同时其专业的管理能力以及协同效应和规模效应也至关重要。
4.提供差异化服务,服务组合多元
民营医院,无论专科还是综合类医院,同质化现象越来越严重,且后加入者进入壁垒难度低且易复制,导致竞争激烈盈利空间低。为了更好的区隔市场,民营医院应打造并塑造有自己特色的差异化服务和专科领域,并就服务内容进行多维度的组合,丰富品牌特色及产品区隔,打造“护城河”。
5.提高风险管理意识,建立合理有效的风控管理体系
民营医院要提高风险管理意识和能力,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机制。可通过职业化管理,借鉴国外先进理念和成熟的管理经验,探索有中国特色的医院风险管理模式。并可设立医疗风险基金,当出现医疗纠纷涉及到民事赔偿时,可由医疗风险基金和责任人共同承担。最后管理者要结合法律和实践制定严密健全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以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医生的行为、保障医疗质量、防止医疗差错。建立合理有效的制度,规避并降低医疗风险。
6.主业清晰,拓展衍生产业,横向外延、纵向整合
民营医院应首先清晰主业,通过整合增加对主业的支持。根据自身优势将产业链纵向延伸,拓展到其他相关门类。并通过收购进行横向整合,在清晰并拓宽主营业务的种类和范围基础上,形成产品协同或者销售协同,扩大市场份额。如果我们将主业喻为一艘航母,那么延伸产业就是航母上的飞机,飞机不能超越航母,但是利润可从飞机上产生。
7.非营利性医院转变为营利性医院后,暂时不符合上市条件,可先在新三板挂牌,待注册制推出后转创业板或战略新兴板上市
非营利性医院改制后,如果直接IPO,存在业绩无法连续计算,不满足报告期要求的问题。目前新三板对企业是否盈利不做明确要求,而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则明确要求企业必须盈利。预计注册制推出后,战略新兴板等板块将放开该类上市要求。
因此,企业为满足在短期内实现在资本市场融资和目前股份流动性的问题,可以考虑先在新三板挂牌,待注册制推出后转创业板战略新兴板上市,为公司的进一步发展打造更好的资本运作平台。2015年在新三板上市的医院有武汉光谷医院股份有限公司、淄博莲池妇婴医院、珠海市蓝海之略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可恩口腔医院(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中康国际医疗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等。
图1:挂牌及做市家数统计
通过图1看出,虽然新三板挂牌企业数量较多,但是做市比例仅为20%左右。因此挂牌新三板时,在选券商时候要注意选择同时能提供保荐和做市的机构,避免成为“僵尸股”。
二、对监管机构的建议
2014年全国卫生总费用预计达35,378.9亿元,占GDP百分比为5.56%。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且医疗健康产业快速发展,属于成长性较好的朝阳行业。与此同时,目前A股和港股仅有5家上市公司,合计市值不足10,00亿元,占比小于总市值的0.1%,与医疗健康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极不相符。因此,未来医院集团在资本市场上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和市场空间。
1、将医疗服务行业纳入战略支持行业
《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明确指出:加快发展健康服务业,是深化医改、改善民生、提升全民健康素质的必然要求,是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就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对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建议监管部门将医疗服务行业纳入战略支持行业,在其海外上市、境内上市、债务融资等方面建立绿色通道,加快审核进度,深入贯彻落实“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精神。
2、建立医疗服务行业的明确审核标准
2015年12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通过了《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的决定(草案)》,明确了在决定施行之日起两年内,授权对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公开发行实行注册制度。与此同时,上交所战略新兴板预计在2016年上半年与证券发行审核的注册制改革同步推出。
注册制施行后,对于上市企业的审核是否还需要,怎么进行,目前尚不明确,希望在此过程中,能一并提高医疗服务业审核标准的透明度问题、制定统一审核标准,避免不同审核人员把握审核标准不一致问题,强化社会监督性。同时也有利于医院集团按照上市要求进行整改,规范完善自身,提高综合实力。
3、加大对不同盈利模式医院集团的接受程度
目前市场已经存在旗下控股若干家医院(主要为营利性医院)的医院集团公司、旗下仅有一家医院的单体医院公司、通过类似于协议控制模式取得医院的实际控制权(托管权),发行主体的收入和利润体现为收取托管费及提供供应链服务(后勤、采购等)的医院管理公司。发行主体旗下拥有若干家医院(主要为非营利性医院),收入和利润也体现为收取托管费及提供供应链服务(后勤、采购等,通过设立专门的供应链子公司)的综合医院集团等多种盈利模式的医院集团。
希望符合上市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加大对不同盈利模式医院集团的接受程度,交由市场判断其价值和风险。
作者:杨朋杰 时间:2024-04-23 10:52:51 文章来源: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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