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便捷访问,请点此处
医院买卖小程序

医管攻略

首页 > 医管攻略 >  其他

疫苗事件如何不再发生?——从国家2016年版的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说起

17年01月16日 阅读:14729 来源: 蒋辉原创

  涉案金额有好几个亿的非法经营疫苗案,可能很多人都还记忆犹新。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疫苗事件的影响,国家卫生管理部门在2016年底发布了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将2005年组织制定、2012年修订的版本再次更新。大致看一下变化,2012年将“实验室管理”的章节提前,“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与事故的报告及处理”改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及处理”,而2016年延续2012年版本章节的措辞,各章节框架没有变动。我一直关注和期待,这个2016年版本的规范中能够多一些“知情、告知、签字同意”等字眼,但是很遗憾。预防接种工作是预防、控制乃至消灭传染病最经济、安全和有效手段。尽管国家卫计委非常重视预防接种工作,不断完善和更新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版本,但是,如果没有公众的有效参与,没有系统化的管理改进,还只是由政府管理部门来自上而下地监管,疫苗事件还是可能再次发生。


  首先,群众角色戏份少、参与度不够。


  在预防接种的工作体系中,卫生部门和疾病控制、医疗机构以及学校根据“规范”去安排接种,在“规范”中要求:“预防接种工作人员在实施预防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并如实记录告知情况。”还有“预防接种工作人员在实施预防接种前,应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预防接种禁忌等情况,并如实记录询问的内容”,这都没有要求受种对象的签字确认,群众只是一个“被动”的接种对象,参与度不够,对应该获知的信息缺乏必要的关注和理解。同时,只要求“告知记录”,让接种的告知过程难以监管,很容易沦为形式化。


  一旦疫苗事件发生后,每个人都人心惶惶,不知所措,由于公共卫生涉及每一个人,如果群众参与少,了解不够,容易对预防接种产生质疑甚至对立的情绪。有人在网上问“预防针可不可以不打?”,很多人都不清楚预防接种的具体内容,只知道“小孩子上学”需要。这说明在平时的预防接种工作中,受种对象(包括家长和儿童)没有被告知有关信息,有的疑问没有得到解答,或者不信任疾控机构的回答。群众不知情、不参与,政府及卫生机构怎么做都是有疫苗事件再次发生的漏洞。期待下一个版本的规范更新,或在具体工作中,考虑增加受种对象的签字确认环节,增加让群众参与信息反馈的流程。


  其次,群众公卫意识弱、告知不到位。


  如果公民经常不知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结果就导致有的被非法侵权而不知,有的并不配合预防接种。与交通安全法规要求汽车驾驶人必须系安全带一样的道理,公民有义务根据国家公共卫生工作安排,接种第一类疫苗,同时享有免费接种的权利。群众对不良反应缺乏了解,在接种后的生活中不能注意到禁忌事项。他们经常不理解第一类疫苗和第二类疫苗的区别,被安排免费打第一类疫苗,被介绍自费打第二类疫苗。


  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疫苗分为第一类疫苗和第二类疫苗。“规范”中有明确:“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最小外包装的显著位置,应有标明“免费”字样以及“免疫规划”专用标识。”也明确“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同时,在知情同意方面,“规范”也有要求:“受种者或其监护人在知情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自愿自费选择第二类疫苗。”不过,在附件表格中,没有知情同意有关的模板,还存在需要完善和规范的工作内容。


  第一类疫苗与第二类疫苗之间的灰色空间,存在一定的利益链。尽管”规范“中也有要求:“受种者或其监护人自愿选择预防接种第一类疫苗同品种的第二类疫苗时,接种单位应当告知费用承担、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方式及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但由于告知记录的形式化、知情告知的缺失,免费与收费的区域如何界定,可以由疫苗接种机构随意操控。在山东疫苗事件中,所查的12种疫苗无第一类疫苗,全部为第二类疫苗,其原因何在?


  再次,知情和接种对象不对应。


  公共卫生知识的告知,应主要通过健康教育来泛化到特定群体解决。“规范”中要求:“在预防接种场所显著位置公示相关资料,包括:①预防接种工作流程。②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品种、免疫程序、预防接种方法等;第二类疫苗除公示上述内容外,还应公示疫苗价格、预防接种服务价格。③预防接种服务时间、咨询电话。④科普宣传资料。”但告知与选择之间,存在知情和接种对象的不对应。接种的对象一般是儿童,属于弱势群体,他们不能完全理解被告知的内容。告知对象仅仅是家长吗?儿童上学后,如何告知家长?在学龄前,儿童由家长带去基层医疗机构接种,在上学后由学校统一安排,配合疾控机构打预防针。家长不知道打了什么预防针,儿童更不知道。有没有存在在学校统一安排或个别老师的诱导下,打第二类疫苗的做法?


  总之,疫苗事件产生的原因可能很多,“规范”已有不断完善,但与奶粉事件类似,若只是在局部改进,利益监管措施不跟进,事件还会发生。其实,应该让群众更多参与其中,对群众更多科普、知情,提高群众公卫意识和健康素质,起到群众监督作用才是根本。

本文(图片)由作者(投稿人)自主发布于 @华夏医界网 ,其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说法或描述,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包含文中图片的版权来源),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不承担前述引起的任何责任。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此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文章来源下方“侵权申诉”按钮)或将本侵权页面网址发送邮件到535905836@qq.com,我们会及时做删除处理。 欢迎网友参与讨论及转载,但务必注明"来源于www.hxyjw.com"
发  布
猜你喜欢
430阅读

华熙终究未能华为

作者:何嘉焜 时间:2024-04-24 17:35:24 文章来源:原创

270阅读

中医药文化为健保健康险做框架、“保险杠”

作者:码万祺 时间:2024-04-24 17:28:33 文章来源:原创

405阅读

推拿成年轻人新宠,民营医院如何抢占这“亿”波红利?

作者:梅曦 时间:2024-04-24 17:20:20 文章来源:转载

689阅读

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之路道阻且长(五)

作者:苏芽 时间:2024-04-24 11:29:16 文章来源:转载

610阅读

慢病管理的挑战并不是支付方

作者:村夫日记 时间:2024-04-24 10:54:24 文章来源:原创

640阅读

短视频泛流量和精准流量到底选择哪个?

作者:袁昆 时间:2024-04-24 10:36:13 文章来源:原创

简介
蒋辉,《中国医学伦理学》杂志青年编委会委员兼副秘书长;福建省医学伦理分会委员;中国老年保健协会临床研究委员、中国伦理学健康专委会理事、中国自然辩证法生命伦理专委会理事,丁香园卫生事业和医院管理版荣誉版主;先后轮岗于院办、科教、教学、质控、医务、人事等部门,目前专注于医学伦理和医院管理。承担临床本科《医患沟通》授课,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0多篇,为《伦理委员会制度与操作规程》(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