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价值论的区际分析
劳动价值论,是以一个国家或地区为分析的对象,而国家或地区之间由于要素禀赋的差异,在价值的创造以及对价值的衡量等方面也会有所不同。因此,我们有必要通过区际分析,将劳动价值论扩展到两个区域乃至更多的区域之间,进而探析国际贸易产生的根源。这里所说的区域是指一定空间范围的经济体,是理论上的抽象空间。它可以看成是一国的特殊地区(如中国香港),也可以看成是一个国家,或者是一个国家联合体(如北美自由贸易区)。
图1:劳动价值理论的贡献者
(左起:配第、亚当斯密、李嘉图、马克思)
在区际分析中,首先假定存在如下前提条件:
(1)区域内各生产要素可以自由流动,但区域之间生产要素缺乏流动性。区际贸易没有运输成本,不存在关税等贸易障碍。
(2)在开展区际贸易前,各区域内商品和劳务的价值,按照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包含商品价值论和劳务价值论),在性质和数量上已经得到确定。
(3)暂不考虑商品和劳务的供求关系和替代关系。
(4)各区域的劳动强度和劳动生产率并不相同,且区域内各部门的劳动强度和劳动生产率也有差异。
(5)区域之间通行着一种货币,不存在汇率问题。
在这些假定条件下,我们先分析2*2 模式(两个区域、两种劳动产品)。区际贸易发生之前,单位劳动产品的区别价值量,分别由本区域生产该劳动产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决定。在同一区域内,两种劳动产品的价值量可以互相比较,因为它们都以本区的平均劳动为单位。但是,不同的区域之间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不一样,因此,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不同。在此情况下,需要把各区的价值衡量尺度进行平均,作为区际价值的共同衡量标准。
例如,区域1 在商品A 的生产上劳动效率高,生产1 单位商品A 所需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50 小时。区域2 生产1 单位商品A 所需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高达80 小时。在区域1 和区域2 生产相同数量的商品A,比如各生产100 单位的情况下,商品A 的区际价值就是(50 + 80)/2 = 65 小时。
在商品B 的生产上,区域2 占有优势,生产1 单位商品B 所需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60 小时。区域1 生产1 单位商品B 所需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为70 小时。在区域1 和区域2 生产相同数量的商品B,比如各生产100 单位的情况下,商品B 的区际价值就是(60 + 70)/2 = 65 小时。
由于区域1 在生产商品A 上的优势明显,通过区际贸易会获得巨大收益,因此它会增加商品A 的生产,从100 单位增加到150 单位,其中的50 单位用于向区域2 出口。而区域2 则减少了商品A 的生产,从100 单位降低到了50 单位。这样,商品A 的区际价值又发生了变化,成为(150 * 50 + 50?~ 80)/(150 + 50)= 57. 5 小时。区域2 则增加了具有相对优势的商品B 的生产,从100 单位增加到150 单位,其中的50 单位用于向区域1 出口。区域1 减少了商品B 的生产,从100 单位减少到50 单位,商品B 的区际价值也变为:(150* 60 + 50 *70)/(150 + 50)= 62. 5 小时。无论是区域1 还是区域2,都从区际贸易中获得了利益。
图2:生产力水平不变的情况下区域1区域2的商品生产曲线
在n * m 模式(多个区域、多种劳动产品)下,区际价值是由各国商品和劳务的区别价值以及各区的生产数量共同决定的。设Qij为区域i 生产商品j 的数量,Wij为商品j 在区域i 内的区域价值,Wi为商品j 的区际价值,则区际价值的计算公式是:
区际价格是劳动产品在区际市场上以n某种通用货币表示的价格。在区际市场上,我们看不出商品和劳务的区际价值是多少,只看到商品和劳务的区际价格。表现上,贸易直接产生于劳动产品的区域内价格与区际价格的差异;但本质上,区际价格不过是区际价值的货币表现,区际价值决定区际价格。价值规律在国际市场上的作用要求各区域劳动产品只能按照区际价值来交换,而不是按照原来的区域内价值量进行交换。因此,区域间开展贸易的根本原因应是区域内价值与区际价值的相对差异。
劳动价值论对国际贸易理论的发展与完善
国际贸易实质上是以国家作为区域的区际贸易。把区际分析的结论具体运用到国际贸易中去,我们可以得出:某商品或劳务的国际价值是在各个国别价值的基础上,以“世界劳动的平均单位”为尺度形成的。马克思指出:“国家不同,劳动的中等强度也就不同;有的国家高些,有的国家低些,于是各国的平均数形成一个阶梯,它的计量单位是世界劳动的平均单位。”“因此,不同国家在一劳动时间内所生产的同种商品的不同量,有不同的国际价值,从而表现为不同的价格,即表现为按各自的国际价值而不同的货币额。”①这种在各个国别价值基础上,并以各国生产数量为权数的加权平均数所形成的国际价值概念,可以看做是广义的国际价值范畴。
但是,国际贸易并不是区际贸易的简单推广,它有着自己的特殊性。国际贸易是商品和劳务这些劳动产品空间流动的具体形式,它必然伴随着运输、保险等服务劳动,因此国际价值必须包括国际贸易过程中运输等服务劳动所创造的劳务价值。
引入劳务价值后,国际价值的范畴更具体化了。某劳动产品的广义国际价值加上国际贸易过程中创造的劳务价值,就是此商品的狭义国际价值。由于狭义国际价值是对两特定贸易国而言的,因此,在两国模型中,某劳动产品的狭义国际价值只有1 个,但在n 国模型中,某劳动产品的狭义国际价值就有[n(n - 1)]/2 个或以下。
综合上面的分析,我们得到一个阐明国际贸易产生的原因、作用和利益的“比较价值原理”:国际贸易在本质上是世界范围的等量劳动相交换,国际贸易的根本原因是劳动产品(包括商品和劳务)的国别价格与国际价值之间存在相对差异,贸易条件的确立以国际价值为基础,并受到供求关系、关税、汇率和不等价交换等因素的影响;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的收益就是节省劳动或实现价值增值。比较价值原理是对马克思国际价值理论的发展与完善,它具体运用到一国的外贸进出口活动,那就是:一国应该生产并出口那些具有相对价值优势的劳动产品,进口那些具有相对价值劣势的劳动产品,只有这样,该国才能从国际贸易中获得收益。
医疗行业的国内外差别及出路
按照国际价值论及比较价值原理,国际贸易的根本原因是是劳动产品(包括商品和劳务)的国别价格与国际价值之间存在相对差异,一国应该生产并出口那些具有相对价值优势的劳动产品,进口那些具有相对价值劣势的劳动产品。我国的医疗行业特点是技术落后依赖仿制,按照以上理论,应该大量进口具有相对价值劣势的产品,特别是劳务价值成分高的医疗产品。
前文中已经对于劳务价值在医疗行业中的特点做了详细说明,研发和市场推广都属于劳务价值范畴,我国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发底子薄,基层落后,坊间有种说法是国内的医疗研发落后海外30年,这一说法无从量化考证,但是从我国医药研发原创技术的成功案例来看确实也是客观事实的表述,建国以来,除了青蒿素以外确实没有真正原创的医疗产品或技术出现,回顾青蒿素的发明,这已经是笔者在二十年前医学院校的学术年代的事情了。国内医药研发的落后程度令人唏嘘。
图3:我国医疗产业需要采取的策略
按照以上理论结合我国医疗劳动产品发展的现状,我们应该大量进口劳务价值高的产品,出口劳务价值低的产品,也就是应该大量进口原创药物或器械,出口仿制产品。我们可以进口原创高劳务价值的产品,但是我们却很难出口仿制类劳务价值低的产品,因为医疗产品出口需要同样或者更为严格的质量监管审批要求,而我国的医药医疗工业显然不具备竞争力,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印度的医药产业更具有国际竞争力。显然只有进口无法出口不是理性的国际贸易范畴,同时我国目前医药工业也是采取进口替代为主要发展思路,这样的情形下,我们能做的唯一选择是提高我国医疗产业整体的劳务价值,即加强研发,提高专业市场推广能力,一切的政策和法规应该围绕这一战略制定和推行。
参考文献:何小锋 , 来有为 《生产力研究》 - 2003
作者:刘云、庞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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