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看到一则新闻,说是意大利的一位神经外科医生联合中国的一位外科医生在哈尔滨医科大学成功实施了世界第一例在两具遗体间的“换头术“。虽然这只是遗体间的头颅移植,但不排除某一天在活体成功实施头颅移植,因为法律阻止不了疯子,世界本是由疯子推动的。
假定头颅移植人已既成事实,此种情形下,法律显然不能无视这个人,也不能否定这个人,再去讨论伦理禁忌也没有意义,而只能去应对。如何应对呢?
我以为,第一,法律应当赋予”头颅移植人“以新的法律身份,这个身份不同于原来的头颅所有人,也不同于原来的躯干所有人,而是一个新的人,比如登记注销原来头颅、躯干对应人的身份证号,而登记一个新的身份证号;第二,当新的法律身份确定后,这个头颅移植人的亲属、财产法律关系应当以一个新的法律规则解决,包括在移植前由供、受体所对应人签署协议,约定移植后的亲属关系及财产,比如”头颅移植人“应当接受头颅的原来父母,也要接受”躯干“的原来父母,即拥有四个父母,债权债务亦应当承继原头颅、躯干所对应的两个人的债权债务;当然亦可由法律统一规定,凡头颅移植人必须接受原头颅、原躯干所对应人的全部权利义务。
不过如此一来,头颅移植人的自由意志将受到法律的极大制约,更多地体现为人类或人群的共同意志,而不是个人的自由意志。
头颅移植带来的最大挑战或许就是对”自由意志“定义的最大挑战。何谓自由意志,人类因何生物、物理学机制而拥有自由意志?在生物、物理学上真的存在自由意志么?法律上的”意志自由“原则根源于何处?
来源公众号: 刘晔律师
作者:齐厄 时间:2024-03-28 17:30:25 文章来源:转载
作者:码万祺 时间:2024-03-28 17:30:25 文章来源:原创
作者:码万祺 时间:2024-03-28 17:18:12 文章来源:原创
作者:宋红现 时间:2024-03-28 14:13:04 文章来源: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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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元辰 时间:2024-03-28 10:08:45 文章来源: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