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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戌新年的第一个法律咨询--三天内必须出院

18年02月23日 阅读:8572 来源: 刘晔原创

  新年开工第一天,在上海环贸的COSTA咖啡接待了今年第一个法律咨询。我觉得有必要写出来。


  客户是一个来沪打拼多年的白领,看得出已小有所成。年前,其76岁的岳父因突发腹痛、恶心、呕吐而至上海某区中心医院诊疗。经查腹部X线、B超,未有异常;再查血糖、酮体均偏高,拟诊酮症酸中毒,给予降糖、补液治疗。次日晨,腹痛加剧,复查腹部CT,发现肠梗阻,因该中心医院无手术能力,立即转另一三甲医院。入院后立即实施了急诊手术,为肠系膜动脉血栓性肠梗阻,切除约90%坏死之小肠,余下小肠约50cm。术后病人清醒,但因小肠缺损太多难以消化食物,只能肠外静脉输注营养。大约余生也只能靠静脉肠外营养了,这将花掉巨额费用。


  客户的问题有两个,一是第一家区中心医院有没有过错,该不该对小肠切除90%及今后巨额医疗费承担责任?二是第二家医院是沪上著名三甲医院,主要解决疑难杂证,在已经解决病人生命危险的情况下,因床位紧张,不可能无限期地收留病人住院,要求病人家属尽快联系转往其他医院作后期的肠外静脉营养支持治疗。目前的情况是,病人家属从年前即开始联系其他医院,包括其他三甲医院、区中心医院、地段医院、社区医院以及众多民营的康复医院,但是,不是声明无法配制静脉营养液,就是不愿长期收治病人,同意的也最多收治15天,总之从年前到现在,半个月过去,红包也送了不少,家属仍未找到愿意长期接受病人的下家医院。现在手术医院给出的最后期限是三天内必须转院。客户问,怎么办?


  第一个问题,属于法律问题,在我的专业范围,我分析了他带过来的全部病历。回答道,病 人就诊第一天,针对腹痛、恶心、呕吐等,医院已经作了相关检查,包括腹部X线、B超,也作了针对糖尿病的诊疗,未发现存在医疗过失; 第二天,腹痛加剧时,医院再及时作了腹部CT,此时发现肠梗阻,考虑为血运性,就发现肠梗阻的敏感性而言,腹部平片与CT并无显著差异,且血运性肠梗阻多与糖尿病存在关联,与机械性肠梗阻不同,其发现难而进展快,在第一天已做腹部平片未发现异常的情况下,第二天医院的行为亦无明显过失。小肠切除90%及今后可能的巨额医疗费,只能归于个人命运与家庭命运,与医院没有关系。


  第二个问题,属于社会问题,已超出我的能力范围了,我无力回答。这个问题涉及家庭伦理、社会伦理、医疗体制、国家救济等等全方位,几乎是任何一个现代白领尤其是独生白领、任何一个中产阶级、任何一个中年人都会面临的几乎无解的问题。遗憾的是,悲惨的是,它的答案,当下找不到,未来在哪里,我也不知道。想起了我对《流感下的北京中年》一文的评论:在我们这个国家,普通人,只要沾上疾病或法律,对,疾病与法律中的任意一个,立即会陷入无法预测的黑洞中,无力、无助、没有安全感。


  在写这篇文章时,我又将客户的第二个问题梳理了一下,在与客户交流的基础上,归纳出如下具有共性的子问题,再想了一遍,仍是无解。


  一、病人是老丈人,是妻子的父亲,且夫妻二人均是独生子女,现妻子将决定权交给了丈夫,丈夫该如何抉择?此种考验,不仅仅是个人人性的考验,更是夫妻家庭伦理关系的考验。本例中,病人经医院手术后,神智是清醒的,并非生命垂危,继续救,是不容置疑的。但如何救?如果病人神智清醒,只是需要肠外静脉营养,则每月费用大致在1-2万元左右,一个白领家庭也许可以维持一段时间; 如果陷入植物人状态,需要呼吸机维持生命,则每天费用可能在1-2万元左右,此时即使富甲亿万,恐也支撑不了多久。


  抉择无他,至精疲力竭、倾家荡产时再说,除非不要妻子,不要家庭,我只能对客户幽幽地说出我的观点。还有第二个选择么?


  二、找不到医院怎么办?本例肠梗阻是急诊手术,且已在首家医院住院,所以通过120及院-院转院途径能够顺利找到医院并紧急手术。如是平诊手术,或是在家里突发疾病,能否顺利找到对路的医院及医生,是需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的。不因为别的,乃在于我们的医疗资源分布极不平衡,且公立大医院并未实施医师的自由执业,也未实施首诊医师负责制,接诊的医生决定不了床位的分配,也决定不了能否通过院内、院际会诊找到对路的医师,于是接诊后的几小时,往往是通讯部门最繁忙的时候,为何?朋友群、同学群,认识的,不认识的,微信、电话,十八般武器全部用上,该送红包的送红包的,该找招呼的打招呼,都只为找到对路的医院、找到对路的医生、并且要有空余的床位。说起公立医院空余的床位,又是一个可以写一篇文章的深奥话题。


  无此种关系怎么办?没办法!有解么?在路上,医生的自由执业、移动医疗、医生集团,医联体,私立诊所.....都正在路上。


  三、为什么会有医院不收病人?医院不是靠收病人谋生的么,为何会出现不收病人的情况 ?从法律上讲,除了需紧急救治的病人不得拒收、拒治外,医院不收病人的理由千千万,但核心理由只有一条--经济。医疗技术上的原因,可以通过转诊、会诊、协作等来解决;医患沟通方面的问题,可以换个医生;但经济上的原因就没有办法了。目前我国对医保的控费很严格,超过控费指标是需要医院自掏腰包的,这部分费用只能来自自费病人或自付费用。既然是自付或自费,那么医院在确定收治这个病人前,得先考察经济状况吧。一般的病情,小几十万以内,任何一个家庭,砸锅卖铁,求爹告奶,大抵能够凑出,但是对于重危病人、需要长期住院、生命维持病人,费用动辄大几十万、百万以上者,医院就得费思量了。尤其到了年关、财务结算季节,就是一般的自费较少或医保病人,医院也有可能是不收的,虽然明面上的理由不会是经济。


  实质上的经济拒收病人怎么办?没办法!异国他乡或许有法,中国真的没法。比如有些国家,医生只管看病、不管收费的,病人进了医院,都是先看病,管你看多少钱,医生都不闻不问,待到出院时,账单发到家里,有保险的保险报销,无保险的,医院管理部门象征性催收一下,实在收不到,开个收入贫困证明,医院自个儿找慈善基金或国家救济要钱去。有个中国病人,出国到美国治疗癌症,不幸病情恶化住进了ICU,共花了87万美元,病人及家属拒绝支付,后仍安全回国。虽然再次入境可能有些困难,但医疗费是实实在在不用担心了,这是我亲身遇到的案例。


  我看见客户眼角闪出了泪花,这是一个已在上海立足的青中年男。对于三天内必须出院的最后通牒,我以行走江湖的狡黠给出了最为无奈的答案。我知道,这是一个没有答案的答案,眼下中国,除了承受苦难以及些许生存的智慧,难以找到灵魂的安所。或许,如佛陀言,诸行无常、诸漏皆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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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读医于同济医大、复旦大学。先学医,后学法。医疗、生命健康专业诉讼律师,专业代理医疗诉讼及医疗相关企业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