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卫生和健康大会上,习总书记指出:“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以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为重点,加快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努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打下坚实健康基础。”
这段话背后的伦理逻辑,可见今年五月十八号《人民日报》采访清华大学法学院原院长王晨光教授的《卫生立法应凝聚社会共识》一文,该文阐述道,“健康权属于‘积极人权’,需要通过政府、社会、其他组织和专业人员的帮助才能获得最大程度的实现”。
作为落实,笔者从中有两点认识。
一个是强化了行政作为的责任,即,“我们将迎难而上,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探索医改这一世界性难题的中国式解决办法”,这一实质性医改是强行政化为体的改革。
第二个是实质性医改必须体现为以《基本医疗卫生法》为统领的全面的医改规制,依法医改,是政府治理和国家治理的必然途径。
所以,本次会议是真正敲响了市场派的丧钟。
作者:贺华煜 时间:2024-04-20 15:57:33 文章来源: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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