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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委新规!违反这22条规定的民营医院执业审批不通过!

19年01月18日 阅读:23061 来源: 晨晓转载

  放宽社会办医规划限制的下一步就是加强监管!社会办医审批管理变严,民营医疗市场又将发生新一轮改变!


  1月16日,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社会办医疗机构许可管理工作,上海市卫健委官网发布了关于印发《上海市社会办医疗机构执业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


  该《办法》通过七章内容,对上海市社会办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校验、停业、注销等审批许可工作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上海市向来对“放管服”改革中的“管”非常重视。此前,该市就曾多次修订《上海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不断强化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而本次《办法》的出台,更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了对民营医疗机构“执业入市”的管理!不符合规定的单位人员,不得通过执业登记、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这就意味着,接下来上海将重点督查社会办医审批情况,一些想趁着社会办医政策利好,混取许可证、创办医疗机构的单位、人员将无路可走了!


  这次的《办法》,究竟对民营医院获取执业资格,有什么“特别值得注意”的规范限制呢?


  我们继续往下看——


  一、申请条件有限制,以下8类主体不得申请执业登记:


  (一)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二)正在服刑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


  (三)发生二级及以上医疗事故未满5年的医务人员;


  (四)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


  (五)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中医诊所备案证》未满5年的医疗机构的原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六)患传染病未愈或者其他健康原因不宜从事医疗执业活动的人员;


  (七)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被医疗机构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人员;


  (八)被列入国家及本市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相关责任主体。


  有前款第(二)、(三)、(四)、(五)、(八)项所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充任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机构选址有要求,以下6条要注意:


  (一)选址设计应当符合国家及本市法律、法规、标准要求;


  (二)选址场所应当为合法合规建筑,可提供有效房产证件(明),产权清晰,符合举办医疗机构条件,必要时卫生健康部门可征询规划国土、环境保护、消防等部门的意见;


  (三)选址与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物理隔离;


  (四)选址有相对独立的出入通道、独立的通风系统、加药污水处理系统、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和暂时贮存等相应设施设备;


  (五)选址场所依法需要办理规划国土、环境保护、消防等行政许可的,在取得相应许可后方可进行施工和开展执业活动;


  (六)营利性医疗机构开展药品、器械等医疗相关经营活动的,医疗活动场所与其他经营活动场所应当分离,经营活动不得影响医疗活动的正常开展,医疗活动场所不得低于相应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规定。开展经营活动前应当依法申请相应许可资质。


  三、机构命名要规范,以下8类名称不得使用:


  (一)有损于国家、社会或者公共利益的名称;


  (二)含有或以谐音、形容词等形式模仿本市已经核准的现有医疗机构识别名称、未得到授权的本市著名品牌名号等侵犯他人利益的名称;


  (三)本市已经注销但未满3年的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识别名称(转制医疗机构除外);


  (四)未得到授权的政党名称、党政机关名称、人民团体名称、社会团体名称、事业单位名称、企业名称及宗教界的寺、观、教堂名称等;


  (五)以外文字母、汉语拼音组成的名称;


  (六)以医疗仪器、药品、医用产品命名的名称;


  (七)含有“疑难病”“专治”“专家”“名医”或者同类含义文字的名称以及其他宣传或者暗示诊疗效果的名称;


  (八)含有“男子”“女子”等文字的名称。


  除此之外,《办法》还就社会办医疗机构申请办理执业登记手续的材料提交、审核公示,审核通过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上要登记的科目、床位内容,以及特殊条件下执业登记变更与补办等等情况做出了详细规定,并对区级、县级的审核部门工作做出了相应划分。


  从宽放到严管,是每一个政策都需要经历的发展过程,轰轰烈烈的社会办医潮流之下,肯定会出现相应的规则来防止它“跑偏”,上海市的管理办法可能只是个引子,将来或许会有更多规范民营医疗机构入市、执业的方案相继出台!


  总体上看,社会办医审批变严,对于现有民营医疗从业者来说,其实也是好事一件:政府对“社会办医入市资格”严格把控,一定程度上阻止了部分非法经营、不正当竞争的“牛鬼蛇神”的混入,对维护整个民营医疗行业的正面形象也起到了不小的帮助。


  对于计划办医或打算整改的朋友来说,这类《办法》一定要仔细阅读,申请资格时一定要做到“合法合规”,千万不要因为一时迷糊浪费时间、错失良机!


本文由(晨晓)转载自:网址https://mp.weixin.qq.com/s/ChsbfvJc4YusWxlGVvljq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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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晓
简介
‍‍从事医疗编辑工作10年多,现任职于某民营医院。对于医疗信息的搜集、总结与汇总颇有心得,‍‍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能力,工作责任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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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多医疗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