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读:
2019年6月1日,本人刚刚在成都举办的第三届西部医院院长峰会上分享了《依法治国“三医”迎来最严监管时代》(可网上查阅),6月4日网上就公布了《财政部关于开展2019年医药行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19﹞18号),财政部将联合国家医疗保障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与14个监管局、31个省(区、市)财政厅(局),2019年6月至7月,对77家医药企业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会计信息检查工作,时间上纯属巧合。
6月1日的分享,主要是基于多年来对国家发展形势、医改进程,特别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方针政策研究得出来的一个基本认识和判断。加之,目前医改进入深水区,“三医联动”改革格局基本形成,党中央国务院推进健康中国战略的决心坚定不移,医药企业近些年来的所作所为,特别是公立医院取消加成、流通领域实行“两票制”之后,药品价格依然居高不下,甚至有些行业协(学)会也在那儿大呼小叫药价降得太低了;证监会问询相关问题企业,此时此刻排在“三医联动”之首的医药自然就成为当前医改工作的最佳“切入口”,一场来自财税部门的医药行业整顿风暴就这样呼之即出了,同时开启了医药企业的法治模式。
一、依法治国的历史潮流不可阻挡。改革开放之初就提出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党的十八大之后明确提出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特别是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国家进入了依宪治国、依法治国的新时代。近年来,在最高人民法院等直接领导下,先后重审了北京物美“张文中案”、河北“聂树斌案”、内蒙古的“呼格案”等,充分彰显了党中央国务院依法治国、不解决问题不撒手、建设法治中国的决心;2018年至今,陕西“秦岭别墅案”、牡丹江“曹园案”、云南“孙小果案”等,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建设法治中国的“钉钉子精神”。历史发展到今天,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依宪治国、依法治国已经汇聚成为浩浩荡荡的洪流,不可阻挡。
二、一些不法药企违规违法导致。近些年来,随着政策放宽放活,我国医药企业行业得到快速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为人民群众健康做出了巨大贡献。但同时也要看到,一些医药企业违规违法经营问题突出,甚至有的已病入膏肓。主要表现在:
一是以次充好。一些企业用不合格原材料生产药品,谋财害命问题突出。二是套取资金。通过会议费、咨询费、交通费、虚开大额发票套取资金。三是药品回扣。用带金销售促销,用开单提成腐蚀医务人员,全国医药市场回扣泛滥成灾。四是恶意定价。成本几毛钱、几块钱的药品,却把价格定到几块钱、几十块钱、甚至更高,“谋财”毫无底线可言,以致社会上流传着“除了抢劫就是卖药”。五是不收手不收敛。一些企业,党的十八大之后仍然不收敛,把国家当作“耳旁风”。近来屡屡暴出康美药业、步长集团等违规违法问题。六是极度自私。一些企业打着企业是要赚钱的、资本是要获利的这些看似合理的口号,实则行极度自私自利之实,社会责任感淡化。七是企业浮躁。一些企业宁可把大把大把的资金用在销售上,用来腐蚀医生队伍,也不愿意用在研发上。有的企业的销售费用竟然占到企业营收的六成七成,而研发费用却不到10%,有的甚至都不到1%。
以上只是简单列举了几种现象,其实远不止这些。2018年下半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查处的成都和广州药企恶意操作冰醋酸原料药垄断案就已经向全国药企发出了“信号”,但是是一些企业仍然按照自己的“惯性”往前走,对一些忠告置若罔闻。
三、药品作为特殊商品必须严管。药品不是一般商品,是与人民的生命相关联的,是用来保障人民健康、生命安全的特殊商品。药品只有合格品与不合格品的区分,没有模糊的空间地带可游离,必须按照法定的国家药品标准来生产、来管理,以保证药品质量合格,对生产药品的企业要严格管理也就成为必须和必然。但是,我国企业生产的药品95%以上是仿制药品,一些企业存在着“走捷径”“造数据”“假试验”等弄虚作假,造成药品质量隐患。还有的企业重认证、轻管理,质量管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质量意识淡薄、专业不对口,甚至生产一线人员数据造假、以次充好。有的医药经营企业,缺乏诚信意识,不按照国家GSP规定经营管理。作为国家有关行政部门加强对医药企业管理是职责所在,是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的体现和落地。
四、市场经济本质就是法治经济。法治是现代市场经济的重要特征,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必须与健全的法治相呼应。实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最为重要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市场主体的行为既要受到法律的约束,也要受到法律的保护。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这是30多年来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经验的总结,也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的准确清晰界定。
但是,我国有些医药企业出现屡屡违规违法问题。特别是近年来,暴出的一些违规违法问题,中国证监会多次给医药企业发出问询函。这些企业都是上市公司,依法依规经营是其责任和义务,但是却明知故犯,其意欲何为?
近日,国家财政部、国家医保局按照《会计法》《药品管理法》和相关税法对77家药企进行会计信息检查也就在情理之中了。这既是财政部门、医保部门的职责所在,更是市场经济内在要求和法治经济的必然要求。
五是药企乱象成为群众和社会广泛关注焦点。医药市场中的乱象可谓是由来已久,让人民群众忧心忡忡。比如部分药价虚高、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常用药、廉价药说断货就断货、说涨价就涨价,滋生出黑市价、境外代购以及制贩假药等现象,药品的质量也无法得到保障;互联网购药背后虚假药品信息泛滥、假药横行等。同时,医药产业的现状从产业结构来说不尽合理,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统计的数据,目前医药生产企业是8600多家,从事医药流通的企业近50万家(含药店),数字相当惊人;其中不乏僵尸企业、挂靠企业。低端的产能过剩、缺乏质量保证,高端的供给不足,给群众用药安全带来隐患,自然成为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
来源:医改界
作者:齐厄 时间:2024-03-28 17:30:25 文章来源:转载
作者:码万祺 时间:2024-03-28 17:30:25 文章来源: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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