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浙江省卫健委、省医保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参与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的若干意见》,此《意见》是全国首份将民营医院纳入医共体的地方性落实文件。
我们从文件上看,浙江为社会办医赋能,从医共体准入、分诊、医保上给予同公立医院同等的待遇。符合级别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可以按牵头组建有公立医疗机构参与的医共体。
社会办医疗机构牵头组建的医共体,采取理事会治理架构,制定理事会章程,并报医共体管委会备案。理事会是医共体的最高决策议事机构,由牵头医院、成员单位负责人等组成。
社会办医疗机构还可自愿加入医共体,原则上要求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保留所有制、人事、人员、资产等不变,引导社会办医疗机构在优势和短缺领域进行特色化、差异化发展。
社会办医加入医共体,探索“结余留用、超支分担”。DRG改革时,应同步覆盖社会办医疗机构。社会办医享相同支付政策,在药品、耗材采购上,可以按公立医疗机构政策执行。
微观风险评论:
民营医院进入医共体,好比做“草履虫试验”:一边加肉汁,相当于公立医院不停吸引患者;一边加食盐,相当于民营医院门前寥寥数人。连通以后,两边都有了,甚至平均了,想象一下:公立医院不再人满为患,医生对病患也客客气气;民营医院终于咸鱼翻身,各种设备、服务运行得勃勃生机。和谐不会自己跑来。
民营医院进入医共体,一定会遇到变形、变味,不限于:患者被公立医院转诊对接到民营医院,出现过度医疗和信任危机;民营医院参加带量采购外,利用基层医院地位,钻高价药械空子;对公立、民营医院的处方放松监管或缺乏统一标准,乱象更复杂;对民营医院不适用严格行政约束那套,不许剥削患者利益就抱怨。
对浙江试点的这种搞活放开,虽是未来趋势,但如果“拎不清”伙同逐利的风险和易犯的坏毛病,如果没有事先预判效率损失、事中扭转恶化趋势,倒不如现在就一枪打死。我有几条改革建议下面说,先把初心及主要终点再讲一遍:民营医院进医共体,一定基于商业合作,问民营医院愿做啥,问自己能咋帮,啥不能帮。
合作管理建议:
民营医院,全国有哪家不想进公立医院们的池塘里摸鱼的?尤其是不用兼并重组、不用药房托管,可以空手套的,谁不想?如果有一纸医疗行政命令,某家民营医院有幸和一堆公立医院一起做医共体了,比一家一家找公立医院去洽谈合作生意,岂不快哉?我担心的问题是:医共体里谁老大?小弟级的公立医院难有发言权。
这些医共体里小弟级的公立医院不便或不愿再发表意见的话,医共体里就可能出现只手遮天的不民主、假相安,基层公立医院的服务愿景被架空。此外,医共体以什么竞争方式引入多少家民营医院才合适?这是个很重要、很吃瓜的问题。公立医院带民营医院,几加几、什么业务驱动模式、谁先做且必做DRG,必须考虑。
民营医院优势在服务,社会短缺在DRG。民营医院需与公立医院差异化竞争,而公立医院要控制进医共体的民营医院家数合理。综上,莫不如将民营医院试办DRG作为进医共体的加分项。另外,要设立退出、投诉机制,谁想不开了,好撤;谁看不下去了,方便举手。监管力量保持动态谈判,并把高效监督权留给患者。
作者:张磊 时间:2024-04-17 17:01:31 文章来源:原创
作者:祁冉 时间:2024-04-16 11:55:27 文章来源:转载
作者:蒋小富 时间:2024-04-15 21:51:52 文章来源:原创
作者:杨朋杰 时间:2024-04-15 15:50:45 文章来源:原创
作者:杨朋杰 时间:2024-04-13 16:38:11 文章来源:原创
作者:元辰 时间:2024-04-13 16:36:17 文章来源: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