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跨部门审批!又一省采取措施为社会办医“减负”了!
规范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手续、加强部门衔接……近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等8个部门联合印发了《江苏省优化社会办医疗机构跨部门审批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政策就社会办医跨部门审批中的痛点难点问题,提出了数十条优化措施,以支持社会办医进一步发展。
“规范审批基本流程”方面
江苏省《办法》指出:要明确社会办医疗机构准入基本审批流程;全面实行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 “两证合一”;对社会 力量举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诊所及养老机构内设诊 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等实行备案制管理。
“简化建设项目审批手续”方面
江苏省《办法》明确:要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行属地备案管理,缺乏法律法规依据的前置条件和申请材料一律取消;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或投资30 万元以下的医疗机构设施,不需要办理消防设计、竣工验 收备案手续;此外,还要对推进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
“加强跨部门工作衔接”方面
《办法》表示:要加强医疗机构命名衔接,并且优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用地划拨。
最有地方特色的是,在“提高审批服务水平”方面,江苏省提出,要在社会办医领域全县落实“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
在这一改革下参与社会办医,申请材料齐全、 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时,从受理申请到形成办理结果全过程只需一次上门或零上门。大大简化了过去现场评审前至少要跑三次窗口递交材料的麻烦程序,彻底缩短了办医走流程花费的时间,同时也节省了办医所需要的各项支出成本。而“不见面审批”这项工作,也是国务院“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合作协议”鼓励支持的优化措施之一。
留足空间、缩短流程
社会办医创办“玻璃门”逐渐被打破
今年6月,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等十部委联合发布《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意见》之后,国内各大省市陆续出台政策响应,明确要为社会办医创造条件,“严格控制公立医院数量和规模,为社会办医留足发展空间。”
像河北省就表示到2020年,(河北省内)社会办医占医疗机构总量比例达到25%左右;而江西省近期出台的文件也表示到2020年底,(江西省)社会办医疗机构床位数和大型设备配备不低于总量的25%
除此之外,江苏省徐州市更是发布文件,宣布徐州市内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都将不再受到区域规划之类的限制——按照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5张床位的标准,为社会办医疗机构预留规划空间,凡符合准入资质的,不得以任何违反市场经济下公平竞争原则的理由限制。
至于“优化社会办医审批流程”工作上,早在今年1月,国家发改委就发布了《关于优化社会办医疗机构跨部门审批工作的通知》。“制定社会办医疗机构准入跨部门审批流程和事项清单”、“简化社会办医审批条件”、“优化跨部门审批过程的工作衔接”,同时“提高审批服务水平”。
据“民营院长俱乐部”了解,包括这次江苏省出台的文件在内,广东、安徽、内蒙古、贵州、重庆及一些市级地区,均已发布这项方案,期待这一利好政策未来还能在更多省市切实落地。
如今的社会办医,依旧面临着巨大的外部压力,优化审批、配置大型设备、鼓励参与或牵头建设医联体,国家宏观政策频出利好,但在地方真正落实的过程中,落地缓慢,依旧存在着很多“玻璃门”现象。
所幸的是,这些“玻璃门”逐渐出现裂缝,虽然还没有完全被踢开,但也为社会办医的未来提供了“星火燎原”般的希望。
民营医院正在夹缝中生存。有业内人士认为,非公立医院还没形成足以与公立医院竞争的市场力量,仍然面临人才瓶颈、融资困难、医保公平等问题。公立医院无论是在规模,还是在门诊和住院人次上,都占据压倒性优势。
“新规的发布,说明国家和各地都在大力推进社会办医,一是为了更好激发医疗领域的社会投资活力,提供更多的多层次多样化医疗产品,二是为了让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产生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最终让老百姓得到实惠。”
整理:民营院长俱乐部
作者:孢子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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