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离开不开患者,也离不开医生。医生和患者是医疗服务的二极。医疗服务的法定概念,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有规定:医疗服务包括对患者进行诊断、治疗、防疫、接生、计划生育方面的服务,以及与之相关的提供药品、医疗用具、病房住宿和伙食等的业务。从这定义上来看,医疗服务内涵的所有方面,都出自于医生的医疗指令,每个环节,都是以医生为主导的医疗行为综合。医疗服务做得好不好,关键在于医生和患者这一对孪生兄弟,既然提为患者服务,让患者满意,那也要提为医生服务,让医生满意,这样医疗的二极才能平衡,医疗服务才叫完美。
社会现实似乎将医生置于与其他医务人员一样服务于患者的地位,医疗服务只体现出为患者服务的一极,在百度搜索里输入“服务医生”,几乎找不到这个确切的词汇,足见社会对服务医生的淡漠。医生不是患者的服务员,医生是维护患者生命的工程师,在医疗服务中,医生和患者还是一对连体孪生兄弟,医务人员和患者家属都应该为这对分不开的兄弟服好务,而不只是提为患者服务,这样的服务是不公平的服务,也是不可能做好的服务。
医生的工作既然是领导医疗,主导医疗行为,医生的工作属性不是服务所能概括的,单纯强调为患者服务而不提为医生服务,颠倒了医生“治病救人”医疗本质,颠覆了“求医”医患关系的主次,是医疗市场化的逻辑,是出于拉升医疗消费的动机。
搞好医疗服务应该有理念创新,而提“为患者服务”的同时,提“为医生服务”是还原医疗服务的本质。医院建设与管理是为适应医生工作用的一个平台,医生本是自由职业者,医生的报酬不是一个医院所能承担的,医生的报酬理应由他所服务的所有医疗机构来共担。只有这样,患者的医疗成本才最小,患者才能就近、最短时间内找到他所需要的医生。医生成为某个医院或某几个有限医院(多点执业)的一员,就不可能得到与患者一样的优质服务,医生的工作积极性就不可能发挥到最大,医生甚至有可能是为医院服务,而影响为患者医疗的本职。
《医师法》已经奠定了社会为医生服务的法律基础,医疗改革必须要把医生从医院中分离出来,形成“医生——医院——患者”的三方关系,医院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医疗服务平台,医生和患者成为医院平台上的双方,医院既为患者服务,同时也为医生服务,这才是完美的医疗服务体系。
要做好医疗服务工作,不仅仅是要医院为患者做好服务,社会也应当义不容辞地做好对医生的改革与服务,譬如现在的医生不能自由执业的制度、绝大部分医生还不是社会人、体现医生服务的医疗项目收费标准严重偏离医疗劳动价值、医生的责任义务与权利严重不对称、社会机制诱导医生的道德腐败等,都需要有进一步的改革。
医生自由执业并不是让医生自由化,建立规范的医生执业机制,譬如医生工作室制度就是一种很好的对医生服务的机制。健康报今年10月21日报道:为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中央财政此次下拨的14.9亿元资金专项用于支持各地开展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能力建设、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及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等。这对于普遍推行医生工作室制度必将起到积极作用,因为医生工作室是医生从事临床工作的最小单元,医院建立医生工作室,将最大限度的激活医生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让复杂的医院系统充满医疗的活力。
医疗改革要想继续取得红利,医生的改革是关键,而服务好医生是当前最需要建立的一个改革观念,只有树立了为医生服务的观念,我们的医疗改革才会有新思路。医生工作室制度的探索也许有助于大家对医生服务的深入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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