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评疫情
女子不遵守规定,居家隔离期间多次破坏门磁报警器外出,7月2日到北京石景山万达广场购物、就餐。得到医院电话通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后,在商场内情绪失控号哭不止。视频显示其周围有未佩戴口罩者。
而根据早前芬兰阿尔托大学等4家科研机构进行的一项病毒传播的模拟实验显示,如果有新冠肺炎患者在超市内这样的密闭空间咳嗽,那么病毒瞬间就能沿着过道扩散开来。1分钟之后,病毒就蔓延到整个通道,并且穿过货架。北京这名核酸阳性女子,一旦确诊,其在相对密闭的商场空间内持续嚎啕的行为可让新冠病毒即刻散布于商场内。
网友们发布了该女子除姓名、详细住址以外的更多细节:此前流产、居家隔离…… 发布了对其商场内号哭行为不解、批评的言论。同时,也有网友支持该女子有“哭”的权利,不应对她实施网络软暴力……
律师分析
1、该女子的行为已涉嫌违法,且给公众造成健康安全风险和干扰。其违法侵权行为不具有“隐私权”。即,她没有如此“作”的合法权利。
该女子在商场内接到核酸检测阳性的电话通知,应立即采取保持社交距离的措施(如佩戴口罩、避免咳嗽、到商场外开放空间等),防止病毒传播的继续。
事实上该女子选择的在商场内疯狂哭喊检测阳性,用来引起周围人注意,其已经自我放弃了病情隐私的保护,自甘迅速泄露、散播病情。
2、受该女子违法行为侵害、干扰的民众有权获知风险程度等信息,有如实传播相关信息、提示公众警戒、缩小损害后果的权利。只要不实施“人肉搜索”、恶语中伤等违法行为即可。
官方通报该女子的更多细节,充分证明网友们传播真相基本属实,当事女子不再具有相关“隐私权”。
3、大疫面前,相关防控措施是必需的。许多行动自由、行为权利,已被新冠病毒剥夺。任何人都没有违反防控措施,危害公共安全的“作”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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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下午,北京青年报据北京官方发布会通报报道,无症状感染者情况,女,24岁,住在海淀区田村路街道,6月5日从重庆返京,14日层到新发地市场短时停留,15日核酸检测阴性,16日凌晨因先兆性流产,转运至丰台妇幼保健院,当日诊疗后由转车接到驻地居家隔离。18日出现发热等症状,由120转运到医院就诊,19日核酸检测阴性,治疗后继续居家隔离。
居家隔离期间多次破坏门磁报警器外出,24-27日,先后到石景山妇幼保健院、朝阳医院西院区等就诊,28日到海淀区永泰东里,29日解除居家隔离管理,30日到石景山区民政局,当日下午参加社区核酸检测,7月1日核酸检测阴性,当日又去中日友好医院核酸检测。
7月2日到万达广场购物,先后进入木北造型理发店、某女装店、内衣店、味千拉面餐厅就餐,12时接到中日友好医院电话通知,核酸检测阳性,13时许,石景山区疾控中心接到报告后转运至石景山医院,为无症状感染者,当晚转运到地坛医院,到7月3日14时追查到204名密切接触者,并进行隔离医学观察,其他人员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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