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关于2019年县级医院服务能力评估情况的通报(国卫办医函﹝2020﹞526号)。通报指出,为掌握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情况,国家卫健委于2019年对全国县级医院能力通过网络数据直报、现场调研等多种形式对全国1837家县级综合医院2018年度的服务能力进行第三方评估,覆盖率达97.8%,其中,贫困县802个,覆盖率达96.2%。
评估内容包括县级医院建设发展基本情况、业务开展与经济运行情况、医疗服务能力达标情况等。
评估参照2016年印发的《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其中,基本标准260条(与二级医院能力水平一致),推荐标准319条(与三级医院能力水平相当)。
评估显示,获得优秀的县级医院为581家,占比31.6%;良好502家,占比27.3%;合格455家,占比24.8%;不及格299家,占比16.3%。547家县级医院达到60%以上推荐标准(占比29.8%)。802家贫困县县级医院,获优秀的151家,占比15.4%;良好200家,占比24.9%;合格229家,占比28.6%;不及格222家,占比27.7%。
也就是说,在不及格的299家县级医院中,73.4%(222家)集中在贫困地区。
那么,问题来了:这222家贫困县县医院不及格,是否会影响县摘帽?
贫困县摘帽,对基本医疗有保障的要求是什么?
2019年4月15日至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考察,主持召开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到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是贫困人口脱贫的基本要求和核心指标,直接关系攻坚战质量。总的看,“两不愁”基本解决了,“三保障”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
2019年6月23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有的乡村医疗服务能力薄弱,贫困人口常见病、慢性病得不到及时治疗。《通知》要求有关部门要把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作为重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主要是指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制度保障范围,常见病、慢性病能够在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获得及时诊治,得了大病、重病基本生活有保障。
在健康扶贫方面,建立健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加强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配备合格医务人员,消除乡村两级机构人员“空白点”,做到贫困人口看病有地方、有医生、有制度保障。
2019年7月1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和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制定了《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工作方案》(国卫扶贫发〔2019〕45号)。
工作方案提出以县医院能力建设、“县乡一体、乡村一体”机制建设、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为主攻方向,全面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确保到2020年全面完成健康扶贫任务。每个贫困县建好1所县级公立医院(含中医院),具有相应功能用房和设施设备。但对于什么是“好”没有提出具体明确的“标准”,今天这里还有222家贫困县县医院不及格,也就是没有达到二级医院能力水平的基本标准260条的60%。而且位于后5%的县级医院中,基本标准达标率基本在30%以下。情况十分惨淡和凄凉。
摘帽不会影响,但主攻方向不能偏离
6月1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医保局、国务院扶贫办在京召开2020年全国健康扶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国家卫生健康委主任马晓伟讲话指出,要实施重点地区挂牌督战、重点机构动态监测和重点人群跟踪预警,深入推进县医院能力建设、“县乡一体、乡村一体”机制建设、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持续提升基本医疗服务水平。
由此看来,深入推进县医院能力建设、“县乡一体、乡村一体”机制建设、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的主攻方向并没有改变。因为,这才是健康扶贫的核心和根本,不能解决群众就近看得上病、看的好病,不得病、少得病问题,健康扶贫就不能算取得了最后胜利。即使脱贫攻坚战结束了,这个方向必须不动摇不偏离。
因为,不管三级医院的绩效考核还是县级医院的服务能力评估都指向医疗卫生体系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现象依然存在,与人民群众追求美好幸福健康生活的新期待还有很大差距,这也是新时代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将成为很长一段时间的奋斗目标。
来源:老徐评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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