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下称《指导意见》)印发。
《指导意见》认为,我国医学教育还存在人才培养结构亟需优化、培养质量亟待提高、医药创新能力有待提升等问题,提出要加大全科医学人才培养力度,提升基层医疗卫生行业职业吸引力。
具体安排包括:
逐步扩大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规模,中央财政继续支持为中西部乡镇卫生院培养本科定向医学生,各地要结合实际为村卫生室和边远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培养一批高职定向医学生,加快培养“小病善治、大病善识、重病善转、慢病善管”的防治结合全科医学人才。
系统规划全科医学教学体系,3年内推动医学院校普遍成立全科医学教学组织机构,加强面向全体医学生的全科医学教育,建设100个左右国家全科医学实践教学示范基地,加强师资培训。
2021年起开展临床医学(全科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扩大临床医学(全科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
加快推进全科医生薪酬制度改革,拓展全科医生职业发展前景。
仅从这四条措施看,前3条都是培养,并不是提升基层医疗卫生行业职业吸引力,解决基层留不住人的根本措施。只有第4条才是核心,然而这一条看起来却是多年前文件里早已说过很多遍的……
全科医生政策的变迁
2011年7月1日,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印发。指导意见认为,建立全科医生制度是保障和改善城乡居民健康的迫切需要。全科医生是综合程度较高的医学人才,主要在基层承担预防保健、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和转诊、病人康复和慢性病管理、健康管理等一体化服务,被称为居民健康的“守门人”。建立全科医生制度,为基层培养大批“下得去、留得住、用得好”的合格全科医生,是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客观要求和必由之路。
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在我国初步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全科医生制度,基本形成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和“首诊在基层”的服务模式,全科医生与城乡居民基本建立比较稳定的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全科医生服务水平全面提高,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指导意见提出,将全科医生培养逐步规范为“5+3”模式,即先接受5年的临床医学(含中医学)本科教育,再接受3年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具有5年制临床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参加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合格后,符合国家学位要求的授予临床医学(全科方向)相应专业学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绩效工资分配可采取设立全科医生津贴等方式,向全科医生等承担临床一线任务的人员倾斜。对到艰苦边远地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全科医生,按国家规定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2018年1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8〕3号)发布。
《意见》提出,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合理核定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工资水平,使其工资水平与当地县区级综合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水平相衔接。完善绩效工资分配,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内部绩效工资分配可设立全科医生津贴。
全科医生薪酬制度改革重在落实
上述文件中有关薪酬方面的内容梳理一下,主要包括
①设立全科医生津贴;(必须要有足够的吸引力,不痛不痒的加一点儿没有意义)
②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不是现在的地区津贴,因为现在的地区津贴是城市比农村高,省市比县乡高,是鼓励人像高处走的津贴)
③兑现“两个允许”;(2016年8月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已经讲过了,还有多少地方没有落实,有关部门可以去查查看,不要只顾发文件)
④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工资水平,使其工资水平与当地县区级综合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水平相衔接。(说起来简单,做起来难。不久前,有一县域医共体样板县,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平均工资还没有县医院一半,有关专家也不知道是咋评的?)
⑤规培合格,授予临床医学(全科方向)相应专业学位(实际上,这一办法并不有利于全科医生留基层,但可以给他们一个好的出路)
最终,实现让基层有大批“下得去、留得住、用得好”的合格全科医生。
如果做不到或落不实,发再多文件也没啥用。
来源:老徐评医
作者:码万祺 时间:2024-03-28 17:30:25 文章来源: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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