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感触:
DRG、DIP医保结算率在不同统筹地区有差异,且在同个统筹地区的不同医疗机构、不同结算周期,还有很多差异。
这反映了什么?反映了差异、变化。那么,谁来统一、规范医保结算率?这个命题是有些辩论意义的。
第一,建议将医保结算率一直低的情况,纳入医院排名的负面评分体系。
第二,建议逐步约束医保部门决策执行结算率的客观依据,避免寻租、懒政。
第三,医保结算率摊开看,很有门道,可以不同维度细拆分。按病种病组、按医院等级、按医院重点监控名单、直至按医院单体、科室单体、医生个人。这里面也能做很多参数化研究、治理管理。
CMI值就更玄妙了,这里面总的来说,在每家医院的成绩单里,都可能潜藏一些猫腻。建议解决办法:
第一,将各统筹地区的CMI值总平均,将统筹地区里的CMI值分级平均,看看是不是“水涨船高”了?自然增长是否自然。
第二,将统筹地区里的医疗机构聚到一起看一看,拉拉家常,互相描述一下自己的CMI值。有条件的地方可成立CMI值专委会,可以邀请临床专家代表互相看一看、议一议。可以轰大炮,也可笑而不语。但如果总是笑而不语,要说说笑什么?
第三,统筹地区里,乃至跨统筹地区,一些医疗机构总是有想法有能力,希望多收一些CMI值高的病例。应当允许它们向社会公布空余接治床位。这就是明抢啊,但没有动武,还是比较文明。这样有所竞争才符合现代医院管理。否则,一定会出现能级高的医院在医疗淡季收低成本患者、编码高套高靠。
澄清:拉齐来看,不是指拉齐。
作者:杨朋杰 时间:2024-04-19 15:30:00 文章来源: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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