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反映收入明显下降,怪DIP吗?
早上,正在外散步,这是20多天因疫情“足不出区”“足不出户”后十分难得的“自由”。西安交大一附院任主任发来一个“分享”,问:你怎么看?
链接的内容是:
郑州某医院三甲复审,平时奖金就两三千,加上DIP推进,工作量成倍增加,收入却有明显下降趋势。
首先说好的医生年薪制,现在也没人说了,收入不能保证,工作量又层层加码;
其次,DIP的按分值付费,可是分值的制定说是统计出来的,可结果是乱七八糟,根本就不符合逻辑,为什么不把全省或全国各专业大佬汇集起来,由专业负责人讨论而定呢?
再有,DIP的模式,基本就是颠覆临床教学体系的东西,你真的搞不懂它具体想要实现什么,那些想从医疗系统里获利的二代分子,总能找到各种借口横加参股等等,而最终公民能获得多少受益呢?
起码说来,医院的病人可能会下降,而医院的收入也会跟着下降,国家又没有财政补贴,科室又要支付运营成本,那么这就会出现很多医院或者某些科室倒闭。结果反馈结果还是病人遭殃。而DIP的那套玩意儿压根跟临床培养体系相冲突,从理论课到临床实习再到值班,处处与DIP存在非常巨大的差异。你让学生们都怀疑自己是学医学的还是学财务的。
最后就是凌乱的医学院毕业的学生变成凌乱的医生,最后,我都不敢想象以后有病了还会找他们年轻大夫看病。或许他们已经不是医生了,而是只会看病人钱袋子和医保眼色的会计了。护士一个月奖金一千多,已经有好多护士准备转行了。而且DIP终于让干得越多赔钱越多成为可能。——千古奇迹!最后就是目前我所在的单位收入特别少,不知道兄弟单位的收入怎么样……(此处删去一些字)。就是觉得,没有财政支持,医院可能要完蛋了
医生收入明显下降,怪DIP吗?
看完后,我的回复是:
DIP/DRG本身是工具,作为一种医保支付方式无可厚非,有其积极意义。DIP全称按病种分值付费,是在总额预算机制下,利用大数据对病案信息中的“疾病诊断+治疗方式”等共性特征进行客观分析赋予一定分值,医保部门基于病种分值和分值点值形成支付标准,对医疗机构每一病例实现标准化支付。DIP医保支付方式相对兼顾医保、医院、患者三方利益,达到医疗质量与费用两者平衡,有效减少“大处方”、“大检查”等过度医疗现象,理论上能有效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切实维护参保人权益。
当然要干好DIP,取得预期效果,不能仅看理论上好不好,能不能,还要看与实际情况符不符,最终决定行不行。
目前在我国大面积快速推进DIP/DRG,存在三个现实困难:一是医保部门不会用,二是医院管理跟不上,三是医务人员难适应。至于说医保按病种支付导致了工资缩水,我不这么认为,工资缩水问题主要是医保和医院管理的问题。
是否需要给相关部门提醒加强疏通和培训工作?
首先,给相关部门提醒加强疏通和培训应该有用,也是目前能做的唯一的办法,但最终能不能解决问题,恐怕不好说,为什么?
因为要解决DIP/DRG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需要对医保、医院管理诸多方面进行系统性改造,这是慢活,不是一天两天,一月两月,甚或一年两年的事,官员选拔体制不改,你能把小学毕业生培养成好医生吗?不可能。
很多医保局长本身不懂DRG/DIP,也不懂管理,不会听取专业人员的意见,而且还比较喜欢揽权,在推进工作过程中只会用行政手段,简单粗暴。
还有一些院长,缺乏职业化专业化,在推进DRG/DIP医保支付改革过程中不会积极主动有效参与其中,与医保部门沟通协调不积极不耐心,在医院管理过程中不会按照新的医保支付方式改进医院管理,特别是绩效管理,直接导致员工医保的事没干好,薪酬待遇受影响,实际上也与按病种付费的改革初衷背道而驰了。
DRGs/DIP按病种付费,任重道远,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医、患、保、管,一方也少不了!
来源|老徐评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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