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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生收红包问题的若干个问号

16年06月17日 阅读:16653 来源: 王秀华原创

  最近与一位二级医院院长小聚,偶然间谈起国家卫计委关于二级以上医院的住院患者在入院24小时之内都要签署一份《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的规定,那位院长大摇其头,一脸苦笑:“净整些没有的,唉!” 聚会结束后,那位院长的苦笑一直在脑海里闪现,于是凑成许多问号,特照抄如下:


  患者为什么给医生送红包?是花钱买平安花钱买心安?是随大流心态在作祟?是被医生诱导和逼迫的无奈之举?如果上面的答案基本靠谱,那么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是否可以据此开出药方——通过完善机制和其它措施,以优质服务让患者亲属心安并从根本上压缩红包现象的生存空间,还用得着一本正经、煞有介事地去整治收受红包行为?


  红包现象的根源在哪里?是因为优质医疗资源短缺,需求大于供给?是因为人心不古、世风日下,有些医务人员道德滑坡?是因为医患之间高度不信任,遂令红包成了通行证成了敲门砖?是因为医务人员尤其是高技术人才待遇差,以此作为补充性收入?为何卫生部三令五申,各级卫生主管部门和许多医院的决策团队大力整治,但何以割韭菜般割了一茬又冒出一茬,一个问题如果大面积、大范围、高频率发生,是个人道德问题还是体制机制问题?


  如何看待红包的作用?导致毒化医患关系(由此又引发一个类似先有鸡还是先有蛋般的问题)?导致加重患者经济负担?导致诱导医务人员见利忘义,利用制度空隙和医患信息不对称向患者索取红包?导致医务人员积极钻研业务技术以取得收受红包的“资本”?


  从法律角度该如何看待红包问题?馈赠和收受红包是不是等同于商业贿赂,如果将其入罪,那么是不是可以给送红包者定行贿罪?如果认定医疗消费完全等同于其它消费且可以用“消法”调整医患纠纷,那么饭店里的服务员收小费是不是可以受到谴责、处罚甚至定罪?


  如何治理红包现象?应着眼于提高医务人员素质?应“乱世用重典”,加大处罚力度?应借鉴高薪养廉的思路,提高医务人员待遇?应增加医患之间信息透明度,以杜绝患者用金钱搭桥之行为?应从调解供求关系找出路,如增加投入、加快民营医院发展,以解决“物以稀为贵”带来的弊端?应加强医院管理提高服务水平,让患者知道不送红包医生同样给力?俗话说法不责众,目前的治理办法是不是治标不治本?是不是在捡芝麻漏西瓜甚至连芝麻也从指缝里溜掉?


  如何看待如下几个比较“另类”的问题?如红包问题是不是伪问题,它是否证明官员思维的僵化和短视,只知道壹加壹等于二不知道算错了的时候可能等于几?如业界内抓红包问题是不是官员没事找事在作秀在借题发挥在掩饰自己的无识无知与无能?如在供需矛盾无法解决的情况下红包问题防不胜防——不送红包送实物,不在单位送可以在其它场合送,只要是周瑜打黄盖,你防得住管得了吗?如医院既然属于第三产业,就应大胆地走向市场,就医生个人而言,谁的“红包”收的多,就说明谁的医疗水平高,这种观点有没有道理?


  当然问号只是问号,但它却代表了思考,而问号越多则越代表了思考的深度和广度。同样的道理,只要是严肃而认真的思考,那么问号就会成为句号甚至感叹号的必备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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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秀华,中国医院协会医疗法制专业委员常务理事,山东省医院协会医院报刊暨新媒体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山东省医院协会《医界月刊》总编,山东省作家协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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