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国家卫计委医政医管局发布了《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对县医院的科室设置、应该具备的能力以及设备配备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人工关节置换手术、安装心脏起搏器、癌症根治手术、颅脑损伤手术等很多以往只能在省、市医院做的治疗和服务,今后县医院也可以做了。一时间,在医疗圈引起了不小的震动,人们担心:这样的定位是否抢了大医院的饭碗?
抢饭碗的担忧纯属多余
持此担忧的多是大医院,但笔者认为此种担忧纯属多余。一所医院能够具备的医疗服务能力并不是一朝一夕就可得的的,引进一两位专家做几例手术也许可以填补某些空白,但距离县医院具有做这种手术的能力还差得远呢?
比如,某位医生到大医院去进修,看大医院做个心脏支架手术挺简单,甚至在“师傅”的面前也可以做一两例,但绝对不敢回到县医院去做,因为一旦上了手术台,他就必须知道怎么下手,没有大医院的心外科做后盾,一旦失败谁给你兜底?医疗关乎人命,不管到什么时候,安全都是医疗服务的第一位。
因此笔者认为,没必要一看到卫计委发了个标准就炸锅,县医院到抢大医院饭碗这步还远着呢。发文只表明县医院要具备这个能力,但十年磨一剑,等县医院真正拥有了这个能力,还得患者相信,总之任重而道远。
这样的定位是否就可以做到大病不出县?
笔者想探讨的是,作为分级诊疗的配套文件,实际上是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中一句话的具体落实。这句话就是在“全面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能力”方面明确“在具备能力和保障安全的前提下,适当放开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限制”。也是基于此,国家想将三级医院一些技术下放给县医院。然而不可忽视前一句“在具备能力和保障安全的前提下”。
所以,这样的“放权”是否就意味着大病可以不出县呢?未必。因为患者的流向并不完全由医生和医院决定。而医院能做的,是长期有计划地向着这一目标努力,坚持不懈直至取得患者的信任。
目前县医院离这个标准差距是否巨大?
这个是肯定的。必须得明白,我国地域辽阔,东西部地区的县医院差距很大,尽管国家有医院等级评审,也有统一的标准,但就算是同一个省份,同属二级甲等医院,其差距也不小。比如在二甲医院标准中,就有对重点专科、一般专科的区别评审;就算是重点专科,是否具有可以独立完成某项技术的能力也值得商榷。很多时候为了有一份或几份病例,去请大医院专家来填补空白的也大有人在,真正可以独立完成的寥寥无几。
套用一句小品台词:目标仅仅只是目标,可以有,但其实确实没有,即使经过很多年努力,也不一定就会有。不过,有目标总比没有的好!(该文刊发于《基层医院医师在线》2016年第16期“众言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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