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医院随着发展建设,都遇到了用地不够、用房紧张的问题。病人不断增加,病房设置也随之增加。在能用的地方都用了之后,如果新建的楼房还没有投入使用,就会压缩行政后勤办公用房。办公室合并,可能成为潮流。
但是,人可以搬到一起办公,档案材料所占的体积却不能简单压缩。尽管有一些材料可以采用电子化的手段保存,也作用有限。在很多情况下,纸质的材料还是在很大范围内存在。
那么,笔者简单地来试想一下,把档案搬出医院,放到一个专门的地方保管,或者外包给专业的档案管理机构。究竟是否可行呢?
其实,档案馆方面的政策门槛也还没有放开。但是市场潜力还是有的。民间做档案,难。政府做档案,利用率低下。数字档案、信息开发的大背景,纸质档案仍有大量空间。同时,电子信息档案,健康信息、医院信息等方面的电子数据档案,涉及大量敏感信息。不过,这并非没有解决方案。
如果是第三方做档案的角度,可能首先面临档案保密性的问题,但并非不可行。我们试想,银行可以为储户保管钞票(那算不算一种档案?)、金银首饰,若能在技术手段上解决好保管安全、访问权限的一系列问题,做好市场的对接。可能赚不了太多钱,但会存在巨大的可开发价值,就相当于银行一样。这方面还需要政府给政策、给引导。方向,很明显。进程,很模糊。
如果罗列一下医院产生的档案,包括有:病历档案、人事档案、党群和行政管理、科学研究、技术应用、教学培训、设备仪器、基建、声像档案、有历史保持价值的实物档案等等。
首先,很多医院都对部分工作实行人事代理,把这部分人员的人事档案交给人才交流中心去代管了。所以,实际上,医院实行档案外包,针对某些档案是已经存在的。
其次,临床研究的科研档案,越来越被注重,国家临床试验的资料要求“研究者保存试验资料至试验结束后5年,申办者保存收试验资料至药品上市后5年”,外企经常要求保存到试验结束后十五年。有的医院研究项目多了,可能没地方、没条件存放这些资料,那就可以由第三方的档案管理机构去做。经费由申办方负担。作为档案管理机构,经营目标保持收支持平即可。可以开辟中介平台,产生其他合适的盈利项目。这个思路也可以借鉴银行!
再次,医院的病历档案,国家政策要求“住院病历不得少于30年”,如果医院负责保存门诊病历,那么“门诊病历要求保存15年以上”。但实际上,由于病历资料的价值,很多医院都远远超过了这个保存年限。
如果交给第三方的档案管理机构,可以由医院负担开支,成本核算后分担到科室。某些医院、某些地方,可以根据条件试行。与当地的档案局商谈看看。委托部分的档案资料过去管理,缴纳一定的费用。
如果医院自己做,也可以主要做归档部分的病历,选取房价和地价比较便宜的地方修建一个档案馆。把原来紧俏的地盘腾挪出来,给利用效益更好的来用。对于基建档案、培训档案、设备档案,平时利用度不高的,也可以一起归入。
当然,病案信息的开发利用也会涉及到患者知情同意的问题。这要事先做好工作。复印的按物价标准,保险公司、研究机构利用档案的要收费;亏损的给予部分补贴,但争取做到持平。
另外,对于具有医院文化历史价值的实物档案,包括老照片、用物、书信、题词等,还可以做一个医院历史陈列馆,在以后医院新员工培训的时候,都请进去看看。结合医院文化、品牌的建设,这也是一种档案开发利用的手段。
作者:秦王 时间:2025-09-22 15:12:40 文章来源:首发
作者:张木宁 时间:2025-09-22 09:46:21 文章来源: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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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钱培鑫 时间:2025-09-18 14:40:05 文章来源: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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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木宁 时间:2025-09-17 11:24:11 文章来源:首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