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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只要合并为“卫生局”即可包含了新单位的职能,机械地拼凑为“卫生和计划生育”,不但冗余,而且与实际不符。“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职责划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了,拿来与卫生整合的只是“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职责”,也就是贯彻、落实战略规划政策的技术服务的部分!要说还想保留“计划生育”这个词组的话,倒是人家发改部门更该叫做“发展和改革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
轻重不分,本末倒置,不无道理吧?
看了很多所谓公立医院管办分离的报道,各地的“探索”,五花八门,表面热闹,其实,可以认为,基本是与原来一样的。
原来就是这么些单位发改、编办、财政……共同分工做的事,如今还是如此,只是名义上多了个医院管理委员会或局或其他,只是分流一些原局里的人换个地方到医管办办公,还管的那些事。不管是非常设的名义的机构,还是局外再弄个局,总归还是那些事,还是那些人。
如此改革意义还是有的,就是围绕公立医院服务与管理的部门分工再次明确了,跨部门联系起来更便捷了,聚集性开会可能更快了。
即便某直辖市,这个所谓的更加彻底的管办分离的典型,也还是只有管理机构设置层面的意义。
只要是公立的医院,过去管与办也一直是“分离”的(政府里不同的部门,部门里不同的处,一个处里不同的岗,难道不叫分离?),今后也永远不会“分离”……无论谁管谁办,都是政府的“打工者”,都是履行的政府职责,理当体现的是人民的诉求、法律的规范,与政府的意志。
分与合,是相对的,形式的,医改大业,不要那么纠结于皮毛,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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