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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言:对于这个事件的讨论,作者们不少意气用事的成份,不是以对待学术交流的方式探讨,而是演变为站队帮忙,也就失去了意义。医生认为“罚款决定书”就是一纸空文,法律界人士认为惩罚的合理且太轻。就此事,本文发布后,告一段落,不再争论,等待最终结果(也许不了了之)。
医生们大多认为:这个事件本身的是非,十分分明,谈不上疑难案件。而无数的洗地文字毫无例外地采用回避主要问题和曲解歪解法条的手法来“挺”当事的“我院干警”。
不过,对于这样一份毫无理据的奇葩文书本身,大多法律工作者还是予以了回避。哪天你面对一份判决书,无违法违规事实描述,无确切的判决依据条款,无被告的基本信息,无院印……涉事法院还敢说这是一份真的判决书么?
可法律界人士不这么想,他们高高在上,打着维护法律尊严的旗号,有板有眼,搬出一堆法律条文,不但认为有理,还认为惩罚的太轻。有的专业人士居然喊出了逮捕院长,惩罚当事人的论点。令人嘘唏,法律似儿戏。
表面上看,好像大家各抒己见,观点不一,其实,可能大家心里的真实看法,几乎一致,只是未必和盘托出。外行(医生)感觉作者们的法学理论水准似乎一下子就回到了石器时代,不近人情,连基本底线都没有。
因此,医生们一致认为“罚款决定书”就是一纸空文,无效处罚。能够出具这种质量文书的人与单位,都应当立即被处理。自然人,下岗。单位,关门整顿。法律界人士认为处罚太轻,应该杀一儆百,教化大众遵守法律,调查取证是大家的法定义务。站队这么整齐,也就不足为奇了。
至于最后什么结局,只希望不要不了了之,就好。否则,以后遇到类似情况,还是闹不清。(本文综合专业群内网友发言)
作者:凌晓 时间:2025-11-18 10:58:54 文章来源: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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