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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澎湃新闻的记者采访阴茎背神经阻断术在治疗阳萎、早泄中的滥用,并问法律如何判断过度医疗及惩罚。我这样回答,如果一项治疗技术在现有的教材、诊疗指南、专家共识中都未推荐为有效治疗手段或者大多数的三甲公立医院都未将其纳入常规治疗手段,前者可称作法律上的具体标准,后者可称作法律上的抽象标准,符合这两个标准之一时,基本上可以断定它属于过度治疗。如果硬要说它有效,也只能归于实验性医疗,应免费,且患者应知情它为实验性医疗。但是,如果真的进入诉讼程序,需在个案中鉴定其是否为过度医疗时,则鉴于我国整体医疗制度的落后,无论公立、私立医院,过度医疗都是重要收入来源,二者的差别仅在比例,以上导致医疗伦理的整体落后,故在个案中能否鉴定为过度医疗全凭诉讼程序中产生的两、三个专家的伦理修为,对此我不乐观。
当我回首敲这篇文字时,忽然手痒想手机百度一下“阴茎背神经阻断”,结果
如下:

前三名全部是私立医院。对百度、对这三家医院的名字及举办人的评价,我就不再重复了。当然百度也不是一无是处,上述搜索界面的第四条为“阴茎背神经阻断术”的百科词条,标明由“国家卫生计生委权威医学科谱传播网络平台/百科名医网”提供内容。看了一下,内容是科学的。摘取该词条两个截图,很有意思:

该截图内容明确载明“近年来,该手术在我国应用越来越多,但多限于民营医院。”
这张:

该截图内容明确规范了使用阴茎背神经阻断术的手术适应证,多达9条,需同时具备。但该截图最有意思的不是手术适应证,而是疗效统计,“国内有报道称,阴茎背神经切断的近期有效率接近90%,但国外文献报告的无效率约为40%以上。”国内的统计很意思,谁统计的,有心人可以查一下;近期有效率,何为近期,做完手术的当天晚上么?如果手术效果只能管到当天或两、三天,这叫有效率么?
截完百度的三张图,继续。
至于过度医疗如何处罚,首先,过度医疗的实质离民事欺诈已经相当接近了,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而民事欺诈,大家知道的,在消费领域最高可达消费额的10倍赔偿,但医患关系,目前除浙江省曾通过省人大立法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之外,其他诸省市还未见按消费关系处理者,不要说十倍,在过度医疗的定性都极难的情形下,拿回一倍医疗费已是大吉。当然如另外造成身体伤害比如性功能障碍,那得按《侵权责任法》如实赔偿。
我对过度医疗的观点。医患关系乃社会最需要诚信的关系,直接关系人的生命健康,其潜在危害最为严重,故一旦过度医疗成立或医疗欺诈成立,在法律上需实施最雷霆之惩罚手段,除按一般赔偿原则予以充分赔偿外,还需处以巨额惩罚性赔偿金,直至实施欺诈之医疗机构破产、之医生破产且吊证。以牟利为业者,只有罚当其利才最具威慑。
作者:刘牧樵 时间:2026-04-22 08:18:41 文章来源: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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