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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晔律师微博话医系列集之八(141-160)

17年10月26日 阅读:16219 来源: 刘晔原创

  自2011年开通微博,我以“律师话医”的名义断断续续写了1600余条微博,20多万字,几乎涉及医疗诉讼的所有环节,所举案例均来自我的代理,淹没于微,着实浪费。现利用假期汇编成集,每集20则,共约80集,按原有时间顺序排列,算是对十五年医疗诉讼实践的一个总结,对自己是个交代,对他人或许有益。部分内容后面标有注释,系本次汇编时所加。---是为序,2017


  141、2011-07-13 今晚接到一当事人电话,我觉得我好失败。官司打得很艰难,但一审二审都胜诉了,而且在同类案件算相当好的。,然而她坚决不服,非要到北京卫生部上访。北京,多么神圣的地方,因为有信访这块诱人的大饼,因为有海瑞这样神秘的清官,吸纳了多少仇恨,驱走了多少宽恕。


  142、2011-07-14   《脑死亡法》迟迟不能出台。黄洁夫指出,一个已经脑死亡的患者,医务人员不得不进行大量无效的“抢救”工作,而一个脑死亡者,每天要花数千上万元维持呼吸心跳。这种做法既不科学,又无价值。O网页链接  在中国,谁能承受脑死亡期间巨大的抢救费用,谁最反对脑死亡标准,不言而喻。


  143、2011-07-14    其实以心跳、呼吸停止作为判断人死亡的标准,更易出现对死亡的误判。曾在江苏碰到一案,医院确诊患者已经死亡(当然是以心跳呼吸停止作为标准),拖回家中,后家属发现还有呼吸,附近医生赶来,诊断还没有死,再紧急运到医院,后救活。


  144、2011-07-14  某患者投重大疾病险,保险范围包括器官移植。10年后真的因艾森曼格综合征行心肺联合移植。找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称据医院病历,患者自幼即患先天性心脏病,投保时未如实告知,遭拒。又投诉医院,称病历记录不实,要改病历,再遭拒。投保要如实,就医要如实,两个如实打架,只有一实。


  145、2011-07-15  刚接待一当事人咨询。一年前患者至某医院就诊,诊为慢性支气管炎。一年后,再到另家医院发现肺癌已肝转移,两月后患者去世。调一年前肺CT片复看,该片早已提示肺部癌症。家属至首家医院投诉,科内所有医生均认为存在漏诊,唯科主任不承认。为何?因为首诊医生即是该科主任。自打耳光否?


  146、2011-07-15  广州一案子,开过两次庭,我们已对医院交的病历进行了充分质证,认为医院病历系事后系统性伪造。法院坚持送医学会鉴定,第一次医学会以病历不真实中止鉴定;法院不死心,坚持再送一次,这次医学会来了个终止鉴定。据此医院当负全部责任。但今又接法院通知,三对病历进行质证。有没有完?


  147、2011-07-15  医林奇案,患者因胃癌开刀,一月后开心出院,不料出院之日,突发腹腔大出血,血管造影示脾动脉破裂,栓塞止血;又一周后,胸腔大出血,造影示肋间动脉破裂出血,栓塞再止血;又一周后,大便出血,造影示肠系膜上动脉出血,栓塞再止。不久,患者去世。次次出血皆有据可查,我劝不诉。


  148、2011-07-16  曾有一案。受害人被凶手刺伤腹部,医院拖了一晚未手术,后脾脏出血死亡。半年后家属找我起诉医院,医院赔了。我问,凶手赔没?家长这才找到中级法院,得知案发3月后已判无期送监狱。问法院,为何刑事开庭不通知受害人家属?答:电话不通。又问:怎么办?答:到新疆监狱法院找凶手赔!


  149、2011-07-16    好多医疗事故被埋在土里。某患者因阑尾炎开刀,术后不到一周去世。患者妻子咨询好多律师,均认为医院太大,官司不好打,遂放弃。5年来妻子夜不能寐,精神恍惚,始终觉得丈夫死得冤。后,该院另医生看过病历后拍案而起,遂带至我处:手术记录清楚记载,术中肠破裂。然已死5年,时效早过。


  150、2011-07-16  为什么要卖医院?没研究过。感觉是这样,如果一家公立没有病人就医,没有医生流入,那这样的医院是浪费,可以卖掉。医改的目的是保证患者有地方就医、就好医,达到这一目的重要手段包括允许医疗资源尤其是医生的自由流动。至于医疗费用的支付那是属于医保解决的问题,我支持全民免费医疗。


  151、2011-07-17  经常有当事人咨询要追究医生的医疗事故刑事责任,我只能实事求是地回答,1、直接立案追究几乎不可能,因为公安人员不精通或推托不懂医疗技术;2、先走民事赔偿,再行追究刑事责任。除非发生群体医疗损害,个案追究医疗事故罪难,因为此罪要件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界定难;定故意伤害罪更难。


  152、2011-07-17  迈克尔.杰克逊的私人医生被以过失杀人罪追责,这是美国法律制度的完善。在我国顶多就是个医疗事故,民事赔偿了事。窃以为,进一部细化刑法中医疗责任事故罪的构成要件,使之具可操作性,有利合理解决医患矛盾。医疗事故(损害)难以入罪,加大了医疗案件的处理难度,致案件久拖不决。


  153、2011-07-19   昨日外地开庭后接一奇案。某患者年17岁,因体检发现乙肝携带,经医生建议,在父母不知的情况下,自己作主住院接受干扰素治疗,出院后继续门诊治疗。半年后患者出现被迫害妄想,确诊精神病。两次鉴定认为精神病系使用干扰素不良反应,但乙肝携带用干扰素无错。一审驳回,我准备代理上诉。


  154、2011-07-19   拙见一、中国滥用支架比美国有过之而无不及;二、因扩大支架适应证出现损害而鉴定为医疗事故(损害)者不多,追究行政、刑事责任几无。原因:鉴定专家多系滥用支架受益者,故应制定统一的心脏支架适应证指南,让鉴定有据可依。//@全球健康教育中心:/#过度医疗# 请@刘晔-医学律师 点评 //


  155、2011-07-19   过度医疗刚纳入侵权责任法,且仅规定了过度检查。除非因过度医疗出现损害,当事人极少仅因过度医疗而提起诉讼。遏制过度医疗还需努力。今后我将关注这类案件。 //@丁香园:中国因为医疗事故而被吊销行医执照的案例并不少见,但是好像从未听说有因为过度医疗而被吊销执照的案例。


  155、2011-07-19   家属是否愿意过度医疗,我想存在一个如实告知及费用的问题。当然对于公费医疗者似乎不存在费用问题。我遇到一副部级老干部,呼吸、心跳都停止7个小时了,家属还要电除颤、用呼吸机抢救。这样的家属应当不会以过度医疗起诉的。 //@冰镇红茶62:非常支持刘律师关注过度医疗 //


  156、2011-07-19   公立医院的核心是医院体现公益性,举办医院者不以赚钱为目的。但医生不是公益性,医生以技术提供服务,应体现医疗技术的价值。医院可以不赚钱,但医生不能不赚钱。这么简单的道理,医改政策制定者就是搞不清楚。


  157、2011-07-19   下午根据医疗鉴定书变更了两个案子的诉讼请求。两案的鉴定结论包括伤残等级、责任程度相同,可是计算出来的总金额相差20万。为何?因为一个案子,患者误工时间达3年半,按上海标准,仅此一项近16万。而另案几乎没有误工费。所以当事人总拿案例问我,别人都判了这么多,我只能说案案不同。


  158、2011-07-20   我是农村出来的,我的经验,农村是医生个人执业最好的场所。中国几千年也是医生个人执业。以新农合政策而将村医纳入村卫生室与医生的本质背道而驰。政策的研究对象应当是如何将村医个体诊所纳入新农合。


  159、2011-07-20  保险的本质是保障,最大诚信是保险业的第一法则。良性的市场应当鼓励诚信,而现在的人寿险市场形成恶性循环,投保时尽量隐瞒,理赔时尽量扩大解释,互不诚信,如此发展,保险业如何壮大?@丁云生winson 与寿险产品注重保障性不同,对于普通投保人来说,购买分红险意味着更大的风险.传统寿险产品受制于2.5%的预定利率上限,几乎完全丧失市场竞争力。保险公司今年以来纷纷升级分红产品,以抗通胀。在2010年分红险占到我国寿险市场约70%,而仅过半年,已达91.6%,令人瞠目结舌。


  160、2011-07-20  网站作为平台,其法律属性为居间,对医患双方因咨询而产生的与医疗服务有关的争议不承担责任。但作为居间方,应承担居间合同的义务,如保证医生身份真实性,保证信息流通的通畅性等。至于医疗咨询本身则属于医疗服务合同,受医疗服务合同约束,其产生的医疗损害依责任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

 

  来源公众号:刘晔医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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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读医于同济医大、复旦大学。先学医,后学法。医疗、生命健康专业诉讼律师,专业代理医疗诉讼及医疗相关企业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