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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吴帅的文章是《父母挥拳殴打医生,连自己孩子都看不下去了!不尊重生命的人永远也学不会尊医!》(原创: 吴帅观察 吴帅医事评论 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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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挥拳殴打医生,连自己孩子都看不下去了!不尊重生命的人永远也学不会尊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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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例,我觉得透露了两点启示:
一,传染病的控制,靠群众自觉良善,靠当事人为别人健康安全科学地着想的人性,至少目前还不完全靠得住,需要法的强力发力,需要进一步织牢法网,依法控制。
二,基层医疗卫生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诊疗秩序的保护,还得普遍地予以看重。尤其是触及法定传染病信息的把控、告知,和罹病者的控制,也不能推给医卫界一家,需要强力部门的广泛及时“接手”。
《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有“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尽管,这个规定是针对甲类传染病,或者按照甲类传染病控制的传染病的,但,其“由公安机关协助”的规制,应该有效发挥作用。也可以,也应该通过修法,扩大该机制的覆盖面。例如,立足当下艾滋病防控现实而言,艾滋病检测阳性结果信息,目前来看,完全靠当事人自觉良善地为配偶考虑,为其他伴侣考虑,由Ta自己去及时如实告知,似乎还不能完全靠得住。或许有必要修法,明确阳性结果信息的扩大告知制度。
一旦确立了扩大告知,就需要设计具体告知的细则了。鉴于目前的医卫界基层一线的安保现状,务实地说,可能需要考虑,由医卫界之外的部门履行或者共同履行告知职责。可不可以由片儿警负责告知?或者在公安派出所里大家共同完成对当事人及其配偶的告知。这些,都是可以讨论的吧。
2018年12月6日晚,随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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