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深挖内涵:
(一)《民法典》第1222条第一项是主观过错的客观衡量标准的具体体现。
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存在《民法典》第1222条第一项的情形,即医疗机构实施的诊疗行为具有违法性,可以认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该条中的“推定”,可以理解为“视为”、“认定”。
实践中,检验过错的标准客观化,以侵权人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作为认定主观过错的标准。医疗损害责任中医疗过错的衡量标准,也是采用客观衡量标准,即行为的违法性。
在上一章讲到,“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是衡量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的标准。
道理并不复杂。法律法规要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在执业活动中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遵守就是对的,反之,违反就是错的。
所以,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实施的诊疗行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诊疗(护理)规范”,就可以认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这是我们在本书前一章推导出的医疗过错认定的标准。
而这一标准与《民法典》1222条第一项的规定(医疗机构实施的诊疗行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标准,是相同的。
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情形,是因为《民法典》1222条第一项从医疗机构的违法行为推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是主观过错采用客观衡量标准的具体体现,即以侵权人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作为认定主观过错的标准。
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存在《民法典》第1222条第一项的情形,就说明诊疗行为具有违法性,可以认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该条中的“推定”,可以理解为“视为”、“认定”。
1、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理解与适用》中关于1222条第一项的理解(关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的情形):459页“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诊疗规范,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工作依据。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自己的有关业务活动中应当掌握,并遵循规定,以确保其行为的合法性。这是利用违法推定过失的法理直接证明医疗机构即医务人员具有过错”。
2、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理解与适用》460页:“从实践看,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是判断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存在过错的最直接标准。”
医疗过错采用客观衡量标准,采用违法推定过失,即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就可以直接认定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存在过错。所以,《民法典》1222条第一项所规定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是“医疗过错采用客观衡量标准”的具体体现,这里的“推定”可以理解为“视为”、“认定”,不是“推定过错责任原则”。医疗机构实施的诊疗行为存在《民法典》1222条第一项的情形,可以认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
《民法典》第1222条第一项是主观过错的客观衡量标准的具体体现。(5.3)||《民法典下的医疗损害责任的理解与应用探析》(修改稿)连载80||杨全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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