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患方复制纸质病历资料的流程清单
1、携带身份证明文件。
(1)患者本人去复印,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2)患者代理人去复印,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患者近亲属作为代理人,还需提交与患者的亲属关系证明;律师作为代理人,还需要提供律师事务所介绍信;
(3)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去复印,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4)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代理人去复印,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律师事务所介绍信。
2、向医院病案室或者医务处(医疗安全科)提出复印病历资料。
病历归档以后,一般是到医院的病案室去复印。
病历尚未完成或者未归档,一般是向医院医疗安全科或者医务处提出复印病历,由医疗安全科或者医务处协调复印。
3、在患方在场的情况下复制全部病历资料;
可以复制全部住院病历资料以及由医院保存的全部门诊病历资料。
病历尚未完成,可以对已完成病历先行复制,在医务人员按照规定完成病历后,再对新完成部分进行复制。
4、复制的病历资料经患方和医疗机构双方与病历原件核对。
5、加盖医疗机构证明印记以及骑缝章。
患方复制纸质病历资料的流程清单||《医疗纠纷案件全流程做法导航》连载7第一编第一章第一节||杨全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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