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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医院产权制度的启示

06年01月28日 阅读:17036 来源: 杜乐勋原创

  美国医院的产权制度

 

  美国医院的产权制度和美国企业的产权制度没有什么不同。美国的市场上有两类企业,一类是营利性企业;另外一类是非营利企业。中国有一个政府条例,叫做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条例。这种单位也是非营利的。但是不称其为企业,就是说,在中国只要是企业就一定是营利的。中国和美国还有一个不同,中国政府办的医院叫做国有医院,美国政府办的医院叫做公立医院。比如美国加州的州立医院就不是国立医院,但是,他们都是政府办的公立医院。那么,不是政府办的医院是什么医院呢?不是政府办的医院在中国就不能一概而论,比如大庆石油管理局的龙南医院,他们就是国有医院,但是,它不是政府办的。大连的新世纪医院也不是政府办的,却不是国有医院,而是民营医院。美国没有民营医院这个词汇。不是政府办的医院都是私立医院。私立医院就都是非政府组织,也就是企业。如果是营利性的医院就叫做营利性企业;如果是非营利性医院就叫做非营利性企业。

  美国企业的产权组织形式

  因为在美国,他们把医院按照企业分类,所以,为了了解美国医院的产权制度,必须首先了解美国各类企业的产权组织形式。

  美国有三种主要的企业产权组织形式: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及公司。由于大多数医疗机构称为公司,包括非营利公司。我们将集中研究公司这种形式的组织。但是,许多个体开业的医师是独资经营的,还有采取合伙制的联合诊所。

  独资经营的企业

  独资经营企业是个人所有的企业。美国办独资企业比较容易。但是,在大多数城市即使是最小的医师诊所也要有行医执照。几乎所有医疗机构都要有政府执照。独资经营有三个优点:1 比较容易办,花费比较少;2 这种企业可以不付公司所得税,企业的全部收益,不论是用于企业的再投入,还是由老板拿回去,都要由老板缴纳所得税。一般情况下,独资经营的纳税总额比较低,因为公司的利润要缴纳两次所得税。包括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但是,在某种情况下,公司可以比独资企业享有更多的税收优惠。

  独资经营有三个主要缺点:1 除非老板很富,否则这种企业的规模不可能很大;2 独资企业主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的个人责任。发生的损失可能会大于企业的自有资本。3 企业的寿命受企业主寿命的限制。因此,独资经营的组织主要限于那些小企业。例如医疗保健人员的独资开业。但是,许多公司是从独资经营开始办的。当这种企业的成长以后使独资经营的缺点超过了它的优点的时候,转化为公司。政府医院和独资企业有些相似,政府承担无限责任。

  合伙经营的企业

  当两个以上个人(或组织)联合在一起办成一家非公司制的企业称为合伙经营企业。合伙经营的正规程度差别很大。有的很不正规,只有口头协议;有的很正规,签署合同文件。与独资企业类似,合伙企业的主要优点是成本低,容易办;缺点是1 无限责任;2 经济实体只有有限寿命;3 所有权的转移比较困难;4 扩大经营比较困难。纳税的方法和独资企业类似。合伙企业的收益在合伙人之间按资分配;纳税额也是如此分配。只缴纳个人所得税;不论收益是分红还是再投入均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许多联合诊所采取合伙制,也有许多联合诊所实行公司制。

  关于无限经济责任问题,合伙经营可能对合伙人的个人财产带来风险。即使是没有投入企业的个人财产也要承担企业债务的经济责任。但是,有的合伙企业中的某些合伙人只承担有限责任。叫做承担有限责任的合伙人。但是每家合伙企业都要有一个总合伙人,他承担无限责任。企业出资人中存在有限责任合伙人的合伙企业比较普遍,但是,在合伙的医疗机构中,很少有这种合伙形式。但是,有人报道美国、英国和加拿大都有公立医院吸收私人资本合伙办院。政府承担无限责任,合伙的私人资本是承担有限责任的合伙人。

  由于上述缺点,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在需要快速发展的环境下显得很不适应市场机会。政府办的公立医院也是如此。美国的公立医院也面临这个问题。所以,是否可以这样认识,中国的政府医院也面临这个问题。这个问题不是中国国情,而是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通病。

  公司制度

  公司是一个法人实体,它把所有者和经营者分开并加以区别。建立这样一个独立经营的法人实体使公司具有三个主要优点:

  1 公司可以有无限的寿命期;公司在其第一任所有者和经理人去世或离开公司以后继续存在下去。

  2 公司比较容易转移所有权,因为它的所有权分解成股份,这些股份比较容易出售,至少大公司的股票比较容易出售;

  3 公司的所有者只承担有限责任。

  市场经济国家的大多数医疗机构是公司。举美国的医疗机构为例。医院有《Columbia/HCA Healthcare》;护理院系统的《Beverly Enterprises》;管理保健系统的《United HealthCare》;医药系统的《Bristol-Myers Squibb》。

  举例说明公司的有限责任特点。如果您对一家合伙企业投资30000元,在这家企业破产时停业清算只值100000元;有总额500000元的外债。除了您的投资30000元外您还要承担债务;如果您的合伙人不能支付他们应该承担的债务。那么,整个400000元赤字都要由您承担。如果您的30000元投资在一家公司,如果这家公司破产,您的损失最大不超过您的投资30000元。注意,虽然所有者承担有限责任的特点常常是为经济上弱小的公司虚构的,因为银行和其他融资公司会要求公司的股东做出个人担保。

  上述三个优点-无限寿命;容易转移所有权;有限责任-可以使公司比较容易在资本市场动员资金。此外,从公司的历史看,它能够为他的员工提供保险和退休安排。虽然,这些优势在近来有所减弱。

  在美国医疗系统比较常见的公司形式是专业人员公司(PC),有的州称为专业协会(PA)。美国50个州都有法规规定对这种公司的具体要求。规定这些公司享有一般公司的好处,但是,并不减轻参加人员的专业责任。

  公司组织有两个主要缺点:1 需要纳税的公司,他的收益需要缴纳两次所得税。一次是公司所得税;另一次是给股东分红时需缴纳个人所得税。2 建立公司时需要制定公司章程和实施细则,需要定期向州政府和联邦政府填写报表,这些都很费钱费事的。

  美国医院的所有制形式

  美国医疗行业和其他行业的重大差别之一就是所有制的种类。大多数行业的公司几乎都是投资人所有的营利性公司。但是,在医疗行业,非营利性公司发挥重大作用。比如,美国大约60%的医院是民营(就是私营)的非营利医院。25%的医院是政府所有的。只有15%的医院是民间投资人所有。

  美国投资人所有的营利性公司

  一般人设想所谓公司就是投资人所有的营利性企业。投资人是通过购买公司的普通股票成为这家公司的所有者之一。在公司初次对外出售股票时,投资人可以在公司所在地点购买股票成为公司的股东。股票初次公开报价出售称为初次公开报价(IPO)。新股东在IPO投放的资金交给发放股票的公司;但是,在有的情况下,这家公司的股票是由举办这家公司的初始所有者第一次对外公开出售。在这种情况下,销售股票的收入被初始的所有者取走,公司没有得到这些资金。

  一旦股票在IPO出售了,它们就可以在二级市场交易,比如,纽约股票交易所(NYSE);和美国股票交易所(AMEX)。或者可以在交易所以外私下交易(OTC)。这些交易发生在投资人之间,公司本身一分钱也捞不着。

  投资人所有的公司的所有者,即公司的股东有三个权利:

  控制权:公司的普通股股东无一例外地都有权投票选举公司董事会成员;然后由董事会选举公司经营管理梯队;管理梯队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的责任。每年,公司的股东会收到一份委托人选票。用这份选票选举公司董事以及需要股东通过的关于公司的问题。使用这种方法,股东对公司发挥控制作用。

  剩余收益权:股东有权要求得到公司剩余或净收入的收益权。公司生产产品或劳务取得收入,为了生产产品和劳务,公司需要支付费用。包括材料工资保险债务资本的利息,等等。收入大于支出的剩余或亏损属于公司的所有者-股东。管理部门可以从收益中留下一部分不作为红利分配给股东,但是,这要经过股东的同意,因为这些资金属于股东所有。

  清算后余额的分配权:在公司破产清算后,在其他清算要求得到满足的情况下,还有剩余可以在股东之间分配。不过,在清算资金分配的先后顺序里,股东排在最后,所以,股东得到清算资金的可能性很小。

  投资者所有的公司 对管理决策的影响有三个特点:1 企业所有者是明确的,他们通过委托代理程序对企业发挥控制作用;2 企业的剩余收益属于所有者,所以,管理部门在企业的营利性上对一个明确的集团(股东)负责。3 投资者所有的公司有责任向地方政府和州政府以及联邦政府纳税。

  美国投资者所有的公司分为两类

  一类是没有对外公开出售股票的公司。这些公司的净资产或所有者权益掌握在有限的私人股东手中,和我国的有限责任公司类似。美国把这种公司称为私人公司。如果公司的股票对外公开出售,这些公司的净资产或所有者权益就掌握在公众手里,控股人只能相对控股,而不可能绝对控股。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报告都要及时向公众披露,接受公众和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督。因此,美国把这些公司称为公共公司(PUBLIC CORPORATION)。我国上市公司也是公共公司。这些公共公司随时都有被别人收购和兼并的可能,有的是友好的也有敌意的。只要政府有钱,认为哪家上市公司关系国家经济命脉,随时可以委托国资局并购他们。不过,如果这些公司办得很好,遵纪守法,接受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那么就应该保护和鼓励他们办企业的积极性。

  美国非营利(免税的)公司Not-for-Profit(Tax-Exept)Corporation

  如果一家公司符合一些严格的规定要求,它就可以有资格取得免税地位。这些企业称为非营利公司(或免税的公司。免税的公司有时候也称为非营利公司(nonprofit Corporations),但是,这些企业需要利润以便维持经营,所以,大多数产业的参与人员宁愿使用非营利公司这个名称。免税地位是政府授予符合慈善事业定义的组织的优惠。

  非营利公司可以是纯粹慈善性的,也可以是非营利企业。非营利企业出售所生产的劳务,如非营利性医院。纯粹慈善性的非营利公司和非营利企业公司有所不同。美国免税地位的关键是慈善活动。他们的税法规定所谓慈善组织是指那些为了宗教、慈善、科学、公共安全、文化和教育的目的而组织起来活动的公司、社区公款、基金和基金会。因为,健康促进一般被认为是一项慈善活动,一家提供卫生保健服务的公司,如果适应其他的一些要求,就可以认为有资格取得豁免税负的地位。一家非营利公司除了需要有慈善性以外,它的组织和活动必须符合下述条件:1,它的经营目的是为了公共利益而不是为了私人利益;2,它的利润不给私人分红;3,不进行政治活动;4,如果需要破产清理,其资产将继续用于慈善目的。因为个人不能从非营利公司的利润当中得到好处,所以,这种公司不能支付红利。但是,需要指出,禁止私人获利并不阻止人们参与非营利公司的工作,参与工作的人员,比如经理,可以得到薪水和其他酬劳。

  非营利公司和投资人所有的公司有显著差别。因为非营利公司没有股东,没有一个机构对公司的纯收入拥有所有权并对这家公司发挥控制作用。对公司的控制是由一些受委托的人员组成的委员会负责的。这些理事不受外部势力的约束。一般情况下,非营利公司可以豁免税负,包括财产税和所得税,可以发行免税的公司债券。最后,捐资者对非营利公司的捐助可以从捐赠者应纳税收入当中扣除。因此,非营利公司可以得到有税收优惠的捐赠资本。中国税法没有这个规定。意味着中国税务局和他的上级财政部不鼓励捐赠,不鼓励办非营利医院。

  目前,美国联邦、许多州和地方政府有一些财政问题,促使一些政治家关注提供给非营利医院的税收优惠。例如,美国国会收到一些提案,要求医院保证对贫民提供最低标准的保健要求,否则医院将失去豁免税负的地位。提案赞助人指出,需要有这个提案,这是因为尽管为了促进慈善性的保健,政府设计了慷慨的税负优惠,但是有一些非营利医院并不对贫民中的病人提供足够的服务。中国政府也应该对豁免税负,甚至还有政府拨款优惠的非营利公立医院加强监督管理,要求他们保证对贫民提供最低标准的保健要求,对贫民中的病人提供足够的服务。否则医院将失去豁免税负的地位,以及政府拨款优惠的地位。

  美国至少有12个州的政府官员已经在努力争取限制或取消医院的税负豁免权。德克萨斯州在1993年就通过了一个法案规定了医院要保持免税地位所必须符合的一些慈善保健标准。而且,若干州经济困难的市政府对那些忽视慈善使命的非营利医院征收财产税。预计在今后,一定会有更多的动议提出要求限制或废除对医院免税的建议。

  美国的非营利性医院

  在美国,半数以上的医院是私立非营利性质的。情况介绍如下:

  一、非营利性医院的注册

  非营利性医院属于公益性公司(public  benefit  corporation),其申请程序简单,一般而言,90%以上的申请会得到批准。发起人制定章程,确定董事会成员。填写申请表。

  申请表的构成简单,主要包括申办人姓名、住址、组织宗旨及内部结构。申请表交由州内政司批准(the  Secretary  of   state)。3、取得医疗职业方面的行政许可。4、缴纳手续费。申请表符合要求,则申办人需缴纳425美元手续费。5、批准。缴纳手续费后,该非营利组织便申请成功。而且一旦在联邦政府申办成功,地方各级政府基本上一路绿灯。一经批准,非营利组织可永远生存下去。6、免税资格申请。该组织如需免税,则到联邦税务局申请免税资格。

  另外,有的营利性医院申请转为非营利性医院的,必须报送有关资料:1、医院设施的评估;2、说明医院原持有人与现组织理事会之间的关系;3、列清营利性医院医疗人员与优待对象的姓名、以及转为非营利组织以后所有医疗人员的姓名;4、列出医院转为非营利组织以后继续在医院内租用诊室的所有医生姓名以及所付租金,并附上被租诊室公平租赁价格的评估。

  二、免税资格认定

  1、凡是申请税收优惠的国内非常利机构,都需向美国国税局申请免税资格。为取得这个资格,该机构必须通过组织测试和运行测试。

  (1)组织测试:

  其一,该机构工作目标,按照税法501C3条款进行审查;

  其二,组织消亡时,其财产转移方式是否符合慈善目的。

  上述两点均需清楚地写入该机构文件。

  (2)运行测试:

  对该机构的活动进行审查,不得为私人谋利,不得从事某被禁止的政治性活动,否则不能免税。

  2、凡申请免税资格的机构,要如实地填写美国国税局要求的1023表,且还要填写所在州税务局的相应审查表格。1988年的美国联邦税法还规定,所有要求免税的机构,有责任在上班时间向公众提供交给国税局审查的近3年的年度报告的主要信息(即990表或990—PF表),要求免税的申请和做出决定的文件。

  3、对于非营利机构完成申请事项还是时限要求,在申请未获准之前,该机构需照章纳税,获准后可以退税。

  美国宪法修正案和1913年税法都免除社团所有收入的所得税。但是免税不等于不进行税务管理,特别是收入额达到一定的法定数额,还要向国家的税务机关进行报告。例如,美国法律规定,年收入超过2500美元的社会团体,必须向国家税务局提交年度报告。

  美国的税收管理体制分为联邦、州、地方政府三级。联邦税制是以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税、公司所得税为主,美国联邦税法501条根据组织活动宗旨,区分了25种可以享受豁免联邦所得税的非营利性组织。

  1、这25种团体应按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规定格式提出申请书,非经所在地税务机关批准,不能作为非征税团体。

  2、非征税团体每年应依照规定格式提出资料申报表。

  3、这些免所得税的团体,若经常性兼营与法定免税事业没有实质关系的事业,该无关联事业将按照一般公司所得税率征税。从无关事业总所得中扣除直接费用后,为征税所得。其征税所得在1000美元以下者免税。

  三、非营利性医院与政府的关系

  政府对非营利性组织实际是一种支持与被支持的关系,没有政府资助,著名的麻省总医院可能根本就不会存在。据1989年对17年医院的调查,他们收入的1/10以上来自政府拨款。几年后,另一项调查表明,美国政府的资助平均占私立医院收入的8%。在有些州这个比重高达20%以上。因此政府经费支持私立医院是美国的一大特色。

  四、对非营利性医院的监督管理

  1、法律规定

  美国法律要求公益性组织的财务状况向全社会公开。如加州,公益性组织必须根据联邦政府、州政府的要求,分别向联邦国税局、州税务局、信托登记处提供年度财务报告。

  2、税务管理

  进行监督管理首先区分非营利性机构有关及无关的经营活动,以实施对与其相关的可免税的经营活动给予免税的规定。

  先从经营目标上予以区分。美国国税局审查非营利机构的经营活动,是为了慈善目的还是市场目的。为市场运作的那部分要纳税;如果该组织经营目标完全转变为市场目标,就要全部纳税。国税局除了每年抽检之外,对那些需要特别关注的案例会一直追踪到底。如发现非营利机构违背其目标,从事营利活动,国税局可以吊销其免税资格,州内政司撤消其登记执照。

  其次,判定经营活动与非营利机构自身工作的相关性。

  3、组织管理

  美国每个州都设有管理非营利机构的组织。在加州就设有慈善信托登记处和慈善信托法律和审计部。

  慈善信托登记处负责:

  (1)收取和处理所有公益性公司的慈善信托人提交的财务报告等信息。

  (2)接待要求查看这类文件的公众;

  (3)记录未自公众的对慈善机构的投诉并转交给后者处理。

  慈善信托法律和审计部由律师和审计员组成,负责:

  (1)对非营利机构滥用资金、和欺诈行为以及错误管理进行调查和审计。其调查结果转交市法院以防备某些人转移资产。

  (2)审查和实施有关非营利机构合并、财产出售、人员待遇、机构借款以及章程修改等项事宜。

  4、州检察长管理

  州检察长的角色不同于国税局,他代表所有慈善机构的公共利益。其责任是调查和审计慈善机构,发现其领导人或信托人的错误管理、转移资金甚至欺诈行为。如果由于非营利机构领导人的不当行为丢失了慈善财产,检察长可以控告,并要求赔偿。这笔资金将由检察长负责追回,并还给慈善机构。

  州检察长负责指导上述两个管理机构的工作,并根据“登记处”提供的公众投诉信息,要求“法律和审计部”进行调查。

  5、自律

  (1)按行业组建的全国性团体制定的有关行为为准则。如美国红十字会、美国医学会、基金会协会等全国性协会,分别制定了行为准则或道德准则,供有关公益性团体执行。

  (2)民间非营利组织评估机构管理。主要评估机构有全国慈善信息局、更好商业局协会等。

  (3)组织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包括完善财务会计制度、加强理事会对财务工作的监督等。

  五、关于改善政府监督管理的建议

  (1)严格非营利组织的审批制度。既然免税不是一项权利,而是一项特许权,组织的申办者应该为自己愿意并且能够服务社会公益提供证据。申请表格也应更详细一点。

  (2)对非营利组织进行定期审核。定期审核会减少投机取巧对这些组织的诱惑力。

  (3)使公众能更容易地查看有关非营利组织的各种相关资料。

  (4)增加对违规者的惩治手段,多宣传这类案例。

  (5)明文规定非营利组织工资福利的上限。众议院曾考虑规定非营利组织负责人的报酬不得高于联邦政府内阁成员。

  (6)明文规定筹款和行政费用的上限,或收入用于其声明目的的下限。这样可以避免非营利机构变成以自我服务为主的组织。

  (7)要求非营利组织定期重新申请。非营利身份一定终身会带来很多弊病,故要求他们每5年或10年重新申请一次,有利于提示非营利组织不要偏离自己确定的方向。

  美国医院的分类体系

  根据2000年美国卫生报告,1998年全美共有医院6021所,按所有权不同分为两大类,联邦政府医院275所,非联邦政府医院5764所。联邦政府医院由联邦政府运营,经费全部来自联邦政府;非联邦政府医院包括社区医院、长期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精神病院和肺结核疗养院。

  社区医院是美国医院的主体,共有5015家,拥有床位数占总床位数的83.0%。社区医院分三类,即非营利性医院、营利性医院、州及地方政府医院。非营利性医院由教会或其他非营利性组织运营,占医院总数的50.3%,拥有床位数占全国总床位数的58.0%。营利性医院是由个人、多人合伙或公司运营并以营利为目的的医院,拥有床位数占总床位数的11.2%。按照比较规范的做法,营利性医院收入利润在投资者之间进行分配,即医院的投资股东通过医院经营享有投资收益。非营利性医院并不意味着不赚钱,也要按服务水平收费。法律规定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全部利润只能用于非营利目的的活动,如社区的免费医疗、低价医疗、科研和社区的健康宣传教育工作,不得用于其他投资及工作人员的福利等。

  从医疗服务提供角度看,美国医疗服务系统私立部门占主导地位,虽然在三级政府均有公立医院,但美国政府对私立医院也给予了很大支持。据90年代一项调查,政府资助平均占私立医院收入的8%,在有些州这个比重高达20%以上。美国医院协会在一份报告中说,公费支持私立医院是美国的“一大特色”。医院所有制形式呈现多元性,从总体上可分为公立、非营利和营利三类,以非营利性医院为主体。美国现有营利性医院仅占13%,大多数医院以非营利为目的。三大类医院之间可根据医院的意愿相互转化,每年均有非营利性医院转变为营利性医院,或营利性医院变为非营利性医院;政府可购买非营利性或营利性医院为公立医院,政府医院也可以转制为营利性医院。

  美国政府举办的公立医院

  首先,研究美国政府举办公立医院的目的。据美国2000年全国公立医院协会对美国安全网医院和卫生系统的总结报告指出,国家安全网医院从上个世纪80年代组建,负责对低收入人口提供廉价的门诊和住院服务,提供社区卫生服务、对突发卫生事件作出准备、负责进行医学教育承担教学医院的任务。从1980年的5家公立医院,发展为现在的100多家。他们把公立医院称为国家的安全网医院,对公办老人进行医疗照顾、对公办穷人提供医疗救助是为了构建一个安全的社会环境,对突发事件作出反应,则更是为了社会安全。培育医师则是为了建设美好的未来。借鉴美国的经验,我国继续留在政府内的医院同样需要重新定位自己的职能。要把保护公共健康安全作为自己的主要职责;保护弱势人口的健康为主要目的。不可把眼睛盯住那些有条件享受医疗保险的人口;要盯住那些没有条件享受医疗保险的弱势人口。对穷人提供医疗救助、对保险不足的流动人口打工族提供医疗安全网。应该和我们过去的一些概念告别,接收新的概念。公立医院不是为那些已经享受医疗保险的人口设立的,而是为那些没有条件享受医疗保险的弱势人口设立的。如果改革后的公立医院能够真正树立这种形象,哪真是卫生事业的大幸,中国劳苦大众之大幸,是中国共产党之大幸。

  其次,研究美国的政府公立医院的管理体制。在102家美国安全网医院中,独立的公共实体57家,占总医院数的55.88%;非营利公司6家,占总医院数的5.88%;政府办的一共39家,占总医院数的38.24% 。

  独立的公共实体在保持公立地位的同时,在法律上同政府脱钩,具有独立自主的管理委员会。政府对管理委员会,对医院的经营活动保持某种程度的控制权。类似我国政府对国有企业的董事会保持某种程度的控制权。

  非营利公司处于某种类似私立公司的非营利公司的地位。他们和政府的关系建立在合同和协议的基础上。

  直接由政府办的医院,有的也有一个义务性的管理委员会,但是,这种医院没有独立法人地位。常常给人一个文明行医、按照规则办事和阳光法律的印象。由于自主权受限制、缺乏灵活性使得许多种类医院要改变这个模式,使他们的计划具有更强的战略性,在目前的市场上保持竞争性。大约有58%的政府直接办的医院已经转变为独立的公共实体。作为独立的公共实体,卫生系统可在政府实体内部组建独立的委员会、医院税务区、医院当局和公益性公司(public benefit corporations)。其概念解释如下:

  政府实体内的独立委员会:医院或公共卫生委员会有权管理医院的日常业务。和政府直接经营相比较,这个委员会拥有较大程度的自主权。

  医院税务区:州政府授予一定地域内部收税权的独立机构。

  医院当局: 每一个独立公共实体相对于地方政府具有独立性,它由一个独立的委员会管辖。这个委员会常常牵涉到地方政府。医院当局可能是由全州医院系统权威人士所组成。

  公益性公司(PBC):这是一个对当地居民提供公益性服务的特殊的公共公司性的实体。虽然美国一些州拥有适合实行PBC的法律,这种模式在一般情况下需要根据特殊卫生系统的需要起草特有的法律才能够发展起来。

  也有几个非营利公司参与国家安全网医院的建设。这些免税的医院公司与地方政府签订协议和合同提供卫生服务安全网的服务。有时,地方政府对公司委员会的任命和其他方面的合作保持某种程度的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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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曾历任卫生部政策与管理研究专家委员会1,2,3届委员。现任卫生部全国干部岗位培训医院管理专家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卫生经济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医院协会经济管理委员会高级顾问,黑龙江省医院协会经济管理委员会主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医疗卫生绿皮书》主编,哈尔滨医科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