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什么叫做融资租赁
租赁是指在一定议定的期间内,出租人将某项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换取一项或一系列支付的协议。简单的说就是有偿使用他人物品。
按照业务发展分类,租赁分为传统经营性租赁和现代租赁。
现代租赁也称为融资租赁。
传统租赁的做法
传统租赁的做法渊远流长,几乎和人类的文明发展并存,约4000年的历史。
主要特点是:向承租人提供使用租赁物件的服务;一个合同两个当事人就可以完成全部交易;租赁物件由出租人选购,承租人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出租人以有的租赁物件;出租人按租赁物件的使用时间和提供的服务为基础,计算应收租金;物件的所有权始终归出租人所有,并负责物件的维修与保养。
传统的租赁业务可能每个人都曾经参与过,比如说我们租个房子,我们拥有房子的使用权、没有房子的所有权,因为我们使用房子,所以要每月或者按照双方的约定交纳一定的房租。
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起步较晚,1952年美国人将分期付款和租赁结合,设计出融资租赁。融资租赁至今不过五十多年的历史,但是经过五十年的发展,融资租赁已经不是最初的概念了,它增加了许多内涵,使其富有更多的知识含量。
《融资租赁管理暂行条例》
我国《融资租赁管理暂行条例》对融资租赁作如下界定。
融资租赁系指由出租方融通资金为承租方提供设备, 具有融资、融物双重职能的租赁交易, 它主要涉及出租方、承租方和供货方三方当事人, 并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合同所构成。
出租方根据承租方的要求, 与供货方订立购货合同并支付货款;
出租方与承租方订立租赁合同, 将购买的设备出租给承租方使用, 在租赁期间, 由承租方按合同规定, 分期向出租方交付租金。
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 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对该设备享有使用权。
租赁期满, 设备可由承租方按合同规定留购、续租或退还给出租方。
融资租赁比传统租赁
融资租赁比传统租赁多了融资、融物这一环节。
出租方事前是没有所要出租物品,它要通过融入资本购买物品出租。
融资租赁概念
融资租赁又称金融租赁,是由出租人(租赁公司)融通资金,按照承租人的要求及同意的条件,为承租人(最终用户)购买所需设备,并以承租人支付租金为条件,将该设备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转让给承租人,并在租赁期末,可由承租人选择残值收购方式转移所有权的一种具有融资融物双重职能的交易。
融资租赁业利于启动投资需求
融资租赁主要涉及到出租人、承租人和供货商三方当事人。从整个社会范围来看三方当事人的活动都是一种投资行为。对出租人而言,融资租赁实质上也是一种实物抵押贷款。但与银行相比要容易一些因为对租赁公司而言“处理”行为本身往往就是其业务活动租赁公司可将抵押物再租给他人或卖掉。融资租赁可把握资金的使用方向确保租赁资金的回收和所投资金的安全,相对降低风险。由于出租人能享受到一定的优惠政策如投资减税、加速折旧等可获得大量合理避税的好处这就保障了出租人的获利能力;对于承租企业而言企业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通过租赁方式可获得100%的融资既能节约资金又能提高生产力。
目前的中国企业靠传统的融资方式很难获得资金,融资租赁则为企业开辟了另外一条“借鸡下蛋用蛋还钱”的新融资渠道。融资租赁是金融与贸易相结合的投资方式企业筹资与购买设备的一步完成可以加快投资步伐降低费用。承租人通常可以将全部租金支出计入成本以获得免税的好处;出租人也可将其享受的优惠通过减少租金的亏空部分转让给承租人。
会计处理上一些融资租赁并不表现在承租人的资产负债表上这样既不提高负债和产权比率也不削弱企业的借款能力。利用租赁融资企业可以加快设备的更新促进技术进步增加企业的竞争力。
融资租赁有以下特点:
一、融资租赁的承租人是以融通资金为目的,为达到此目的,融资租赁的出租人就负有融通资金的责任,因此,融资租赁是金融因素占主导地位的金融投资活动。
二、融资租赁活动中,承租人享有并承担选择供货商及选择设备的权利和责任,出租人不能干预,除非承租人需要出租人的技术指导。
三、承租期内,出租人负有对设备的维修、保养义务,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
四、一般融资租赁的租赁期都比较长。
五、融资租赁的承租人大多是企业法人或其他盈利性经济组织、公民,其表现为商业性而非消费性,对象则多以动产为出租物。
六、租赁期届满,对租赁物的处置一般以“留购、续租、退还”三种方式处置出租物。
二 融资租赁概念的关键点:
1 设备购买阶段
出租人为提供承租人使用为目的出资购买;
出租人依据承租人要求购买,但需经出租人资质认可;
2 设备出租阶段
出租人拥有所有权;
承租人拥有使用权,占有权和收益权;
出租人通常不干涉正常经营;
承租人支付租金
3 租期结束后
期末所有权转移。
合同条款
设备总价:
首付款:设备总价的一部分,由承租人支付给出租人
设备款支付:收到承租人首付款后,出租人依据设备购买合同按时向供货商支付货款
租赁利率:以相关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基础协商确定
合同条款
租赁期限:双方协商而定,一般为2至5年不等
付款方式:租金可月付、季付、半年付一次,期末支付
设备残值:双方协商而定
保险: 保险公司和险种由出租人选择,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税负及费用:租赁业务发生的税负及其他费用支出均需由承租人承担
租赁保证金:承租人需缴纳一定的保证金,数额多少双方协商而定
担保和抵押:对担保和抵押没有硬性规定,视承租人实际情况而定
合同条款
适用法律:中国法律
文件: - 承租人和出租人签署融资租赁合同
- 出租人、供货商及承租人签署购买合同
资料提供:租赁委托书,可行性报告和其它出租人要求的相关资料
三 融资租赁的五个明显好处:
1、程序简单。
2、租约灵活。
3、节约成本。
4、单独核算。
5、促进销售。
1、程序简单
信用审查的手续简便,融资和融物为一体,大大节约了时间,使企业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获得设备使用权,进行生产经营,迅速抓住市场机会。
目前在具体操作上,大多数融资租赁公司所采用的方式,主要关心租赁项目自身的效益,而不是企业的综合效益,对企业的信用状况的审查也仅限于项目本身,一般不需要第三方担保,总体上在办理时对企业资信和担保的要求相对不高。
2、租约灵活
银行贷款一般是采用整笔贷出,整笔归还;而租赁公司却可以根据每个企业的资金实力、销售季节性等情况,为企业定做灵活的还款安排,例如延期支付,递增和递减支付等,使承租人能够根据自己的企业状况,定制付款额。
融资租赁把融资和融物(采购)两个程序合二为一,减少了许多中间环节,尤其是利用租赁的特性,规避了许多用直接购买方式必须层层报批或立项等繁琐的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
3、节约成本
国家财政允许企业对租赁物件加速折旧,折旧款可于税前偿还租金。
国家为了鼓励投资、鼓励技术进步,专门为融资租赁提供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如直接投资减税、加速折旧形成的所得税减免、财政补贴等。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发的《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财政税收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技术改造采取融资租赁方法租入的机器设备,折旧年限可按租赁期限和国家规定的折旧年限孰短的原则确定,但最短折旧年限不短于三年。
这就是说,企业可以按照最有利的原则,尽快折旧,把折旧费用打入成本。这与税后还贷相比,显然对企业有利。
4、单独核算
融资租赁属于表外融资,不体现在企业的资产负债表的负债项目中。而一般贷款则全部体现为企业的负债,影响企业的资信状况。这对于需要多种渠道融资的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来讲,是非常重要的。
企业可以最高按租赁物的百分之百价值进行融资(租赁),从而节省流动资金并维护现有的信用额度。
通过这种表外融资,解放流动资金,扩大资金来源,突破当前预算规模的限制。
5、促进销售
销售对于中小企业是非常重要的,只有成功销售,才能实现利润。
越来越多的企业自觉通过租赁而不是一味地通过直接出卖来实现销售。
这样做的好处是,大大降低了购买的门槛,扩大了客户购买力。
四 金融租赁能为医院改制做什么呢?
我们认为融资租赁能够发挥如下作用:
1,协助医院调整财务结构。
2,为医院管理层收购(MBO)或者职工持股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或担保。
3,担任医院改制的财务顾问,制定医院改制的可行性方案。
4,提供全方位企业化经营管理咨询。
1,协助医院调整财务结构
通过租赁业务调整医院资产负债结构,增加医院账面的现金资产,降低固定资产规模,进而降低医院改制的难度。由于历史和体制的原因,现在医院的普遍状况是固定资产规模比较大、资产评估的难度非常高,增加了医院股份制改造的难度。如果能够通过租赁的形式,将资产负债表进行调整,将大大降低医院改制的难度。
2,为医院管理层收购(MBO)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或担保
医院实行管理层收购或者员工持股面临最大的问题就是缺少资金。
在这方面,金融租赁公司可以通过各种合法的途径进行支持。
3,担任医院改制的财务顾问
制定医院改制的可行性方案。
比如浙江金融租赁公司就有一支精通投资银行、融资理财、医院改制、医院经营管理方面的人才队伍,
可以为医院改制提供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4,提供全方位企业化经营管理咨询
一些金融租赁公司比如浙租,通过多年的积累,已经形成了一支强有力的精通医疗服务行业和医院管理的人才队伍,
可以为医院的资本运作、经营管理和战略规划提供全方位的咨询服务。
发挥重要的杠杆作用
因此,虽然融资租赁算不上是医院改制的形式之一,但是它的重要作用使我们觉得应该单列一讲加以论述。
在我国投资银行很少参与医院改制的形势下,
融资租赁作为信托融资的一种形式可以发挥重要的杠杆作用。
五 融资租赁速解医改瓶颈
“多亏了浙租(浙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某三甲医院的老总在谈到该医院的近期经营状况时,不禁感慨万千,“实行医改后,我们开始走向市场化道路。为了与附近的一些医院抢占市场,我们公司前一阵子准备再添置几台价格比较昂贵的医疗设备,但公司现金流有点紧张。于是我们想到了金融租赁。这个矛盾解决后,不仅增强了医院的竞争力,而且现在前来就诊的患者络绎不绝。医院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明显上去了。”
这家医院附近的一家医院却没有这么“幸运”。该院一位发言人称,“现在患者被竞争对手‘吸’走了,公司也打算通过租赁的方式增添些设备,但我们的财务报表没有通过租赁公司的审查。我们正在改进其中编制不合理的地方,争取早点把患者抢过来。”
为医院建立高效率、多元化的筹资渠道提供了新的思路和解决方法
据浙租医疗设备一部的一位实施金融租赁的人士介绍,今年11月份,浙江某医院迫于市场压力决定购买一台价格比较昂贵的医疗设备。由于资金比较紧张,该医院的相关负责人找到浙租,向其提出医疗设备金融租赁的申请。为了规避租赁风险,浙租派专人到该医院进行实地考察,看其是否具备租赁资格。经审查过该医院的相关“证明”(如年检证明、等级证明、财务报表等)后,浙租认为这家医院有足够的实力来实施设备租赁。然后,浙租进一步确定了与该医院的规模以及赢利状况相“匹配”的医疗设备,即根据医院的实力来限定该医院租赁医疗设备的资金总额上限。
为医院建立高效率、多元化的筹资渠道提供了新的思路和解决方法
经过一系列的前期准备,浙租根据这家医院选定的医疗设备供应厂商,以自由资金买下医院所需要的医疗设备,并与该医院签订相关租赁合同。医院以其固定资产作抵押品,并支付相当的租金为代价,而获得该设备的长期使用权。在使用期间,设备的所有权仍属于浙租,医院仅取得该设备的占有、使用、收益权能。
根据相关协议,当租赁期满后,浙租与该医院之间可以用合同的方式,约定该设备最后的处置方式:要么由浙租收回该设备,要么由医院以一个名义货价(通常是一个非常低的价格)购下该设备的所有权,做一个所有权转移的手续。
六 融资租赁业发展缓慢的主要障碍
第一、 融资租赁业“养在深闺无人识”,制约了行业的发展。
目前人们对于诸如租赁房屋、录像带、汽车等传统租赁形式并不陌生,但对于融资租赁这一现代租赁方式却知之甚少。准确地讲,融资租赁业是我国改革开放以后逐步发展起来的新兴行业,它是以满足承租人的不同设备需要而开展筹资业务的金融产业。尽管融资租赁业已经并将继续在经济建设中发挥积极重要的作用,但是它目前还难于渗透到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还难以作为一个独立强大的行业存在。
?表现之一,融资租赁业整个行业规模不大,其作为一种独立的融资手段在国内金融市场所占比例还非常小。目前,我国通过融资租赁方式投资的固定资产总额虽然累计已达到150亿元,却只占同期国家全部设备投资额的1%,而目前全球近1/3的投资通过这种方式完成。表现之二,对融资租赁业的宣传严重滞后。由于我国目前缺乏行业统一组织,融资租赁机构本身也没有主动面向社会宣传融资租赁业务的基本内容和其优越性,更没有利用宣传机构和新闻媒介的作用将融资租赁推向市场,致使全社会对这一新兴的融资方式还不太熟悉,因此鲜有企业问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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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融资租赁业缺乏符合其自身特点的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
任何一个金融租赁公司仅靠自身的资本金来开展租赁业务是难以为继的必须开辟多种融资渠道筹措到与租赁项目期长、金额大等特点相适应的资金。按照现行规定,融资租赁公司资金来源的范围十分狭窄,仅能吸收少量信托、委托存款,且数额有限,并且以短期资金居多。而融资租赁业务主要用于设备购置、技术改造、高新科技开发转化等项目的资金需要,一般需要二三年,长的要四五年,属中长期性质的融资。这一结构性的矛盾严重束缚了融资租赁业的发展。
第三,政策环境不够宽松,限制了融资租赁业的发展。
国外融资租赁业的发展壮大,与政府的大力倡导和一系列的经济优惠政策密不可分。目前我国对租赁业开展业务的优惠政策远不能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即使与发展中国家相比也有较大的差距。政府对租赁业缺乏必要的支持,相关政策也不配套。
国家财政没有对租赁业项目投资,银行信贷资金也没有针对租赁业的贷款,租赁公司发债券或上市更提不上日程致使我国租赁业缺乏国内资金支持;我国现行的会计制度把融资租赁的设备视同于企业的自有固定资产,租赁费不列支成本;国家在税收方面仅对中外合资租赁公司及开发区的一些租赁公司实施很小的减免税措施,其他租赁企业则基本上得不到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同时,租赁业普遍存在的垫税现象,严重影响了租赁业的迅速发展。
在信贷政策方面,国家也没有实施向租赁业倾斜的措施,租赁企业自身承受着较大的信用风险。由于通过融资租赁方式来新增设备得不到实质性的好处,因此企业不愿意改变传统的设备购置方法,也就全然没有运用融资租赁方式的积极性。
第四,融资租赁立法严重滞后,
融资租赁立法严重滞后,使融资租赁业长期处于一个“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的无序状态。
我国现代租赁业已有近二十年的历史,但至今国家还没有颁布专门的租赁法规,国家对租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始终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
目前,我国尚无一部系统完整的旨在保障租赁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租赁法》。有关租赁业务的法律调整,尽管在我国《合同法》和《民法通则》中有一些规定,但这些规定内容都非常笼统、单调,并且是以“传统式租赁”为对象制定的,并不适合于现今大量出现的以融资为主旋律的现代租赁。虽然也有《融资租赁管理暂行条例》,但这些法规或过于原则、或不尽合理、或不适应当前租赁业务的发展。
第五,缺乏统一的行业管理。
我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全国性的融资租赁管理部门,整个行业的发展方向、速度、规模、重点缺乏统一安排和部署,各个金融租赁机构基本上是“独立作战”,相互间没有一个协会可使得租赁业同仁能聚在一起,更谈不上技术切磋和信息沟通。又由于开设租赁机构的审批权限分散,目前国内存在三种不同类型的租赁公司,分别归属于三个不同的管理部门。
金融性的由人民银行审批并管理;中外合资的由外经贸部审批并管理;地方中资非金融性租赁公司由地方政府的有关部门审批并管理。如此的多头管理必然导致融资租赁业各自为政、保守封闭、信息不畅、盲目发展、管理混乱,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也难以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
第六,承租业拖欠租金现象严重
目前我国承租企业拖欠租金的情况非常普遍,平均欠租比例占其经营总额的15%—30%。严重的已达到60%—70%。由于租金不能及时收回,公司资金周转发生困难,难以开展正常的租赁业务,更使外方投资者对在我国经营租赁业务开始失去信心。同时,由于我国法律的不完善,很多租赁公司在追索欠租过程中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对于欠租的承租企业也奈何不得。
六 健康发展还需应对之策
1,加强对融资租赁业的宏观管理与监督;
2,成立全国性统一的融资租赁管理部门;
3,组建全国性的租赁同业协会;
4,拓宽融资渠道,充实租赁公司的资金来源;
5,制定一部权威性强、适应期长的《租赁法》;
6,注意对员工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
7,完善和加强租赁业的保障体系。
作者:文宇澄 时间:2024-11-21 17:34:19 文章来源:首发
作者:苏卓然 时间:2024-11-21 16:14:13 文章来源: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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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元辰 时间:2024-11-20 10:27:45 文章来源: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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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蒋小富 时间:2024-11-19 22:00:53 文章来源: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