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们,你们对申领驾照填写自愿捐献器官有什么看法?我被邀请参加本周四下午4点在广州环市路的假日酒店蓝宝石剧场,有南方电视台经济频道“全民议事听”栏目录制这个话题,有正方反方,如果你愿意参与的,可以去报名的。具体如何报名,可能要“搜”。如果不参加,您是否在这里给我一些观点和建议呢?
有人支持,在个人自愿前提下。希望借此唤醒世人的善念
也有人说支持,但是在广东来说不吉利,应该没有多少人付之实际行动吧,申领一个驾照,就要你签了挂了怎么怎么办的协议。有点诅咒的味道
有人说,这心中觉得不舒服是人们的观念的引起
是呀!谁都在思考过死的问题呀!
但是,由于我们中国的道德与法制的缺陷,人们担心会不会导致另一种“不良医院”的取肾行为??譬如:来了一个差不多的车祸患者,刚好又有人有需要,该不该积极抢救呢?
我认为问题是意外的死谁可以逃避呢?不良行为也是市民最为担忧的事情!这种不良行为会严重地摧毁本来愿望良好的制度。
其实,有人也认为,所谓的不积极抢救了与个人自愿捐献是两个问题,不积极抢救是不良医护人员,不是本人是不是自愿捐献。在所有都被“自愿捐献”的前提下,某些医护人员的冷漠行为就变得有利可图了,这种现象是可以制止的。
我认为这种顾虑也有道理的。假如我的善心被狼心狗肺的吃了,我不是很可悲吗?当然,捐献与移植说的确实也是两回事。这两回事如果被“污染”了,认为地加入“添加剂”,再好的事都会变成坏事。中国就有很多这样的现象。监督机制的形成、实施与良心、责任的结合,才能避免不应该发生的事。今天报纸暴露了我们食品生产与监督上出现了很多问题,也反映出制度的确或无,行或果的问题。人们从“三氯聚氰安”事件到“墨汁面粉”后,无不反映某些人的高智商能打破这个良好的机制,聪明与狡猾的区别,就是把智慧用于善良与邪恶,人如失去了伦理道德的束缚,法律对人监督往往就无制约力了。
作者:宋红现 时间:2024-10-29 17:11:13 文章来源: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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