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今年医改任务下达了,要求今年完成三年的医改任务,并且签下了责任状。但是,我认为并非一纸契文就可以一了百了,任务非常艰巨,要突围的不少,有些根本就“心中无数”。今年的任务有一个热点的就是,广东将采取“安徽模式”的基本原则进行深化广东的医疗改革。安徽去年我们也邀请省发改委的人去过,我也发表了相关博文,那篇博文是从领导的决定作用去评价的,没有从具体,如基本药物的管理等方面去阐述。这次广东医改会议结束之后,就有记者在问安徽高达50%的药价降幅有什么看法。
有什么看法呢?我没有认真研究,仅从宏观来看,我有三个基本点:1,规律平衡。政府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是一项非营利且带有福利性的事业,而药品生产是一项从市场规律的营利性产业,两者如何结合在一起,如何从政府的基本责任方面去干预和协调好,确实一个大智慧,2,政府责任。公立医院尤其是基本医疗服务的公益性政府不投入,仅从粗暴地干预市场规律,公立医院本身是无法去为政府实现的。3,安全有效。如何确实使基层医疗机构可以为民众解决基本的问题。
关于“安徽模式”自从安徽的孙志刚从副省长调任国家发改委副主任之后,在全国正式引起极大的反响,争论之激烈,“旧闻”瞬间变“新闻”支持和反对者双方均言之凿凿,到底“安徽模式”是奶酪,还是鸡肋?我还是想转发《医药观察家》的一篇
“‘安徽模式’是奶酪还是鸡肋?”的文章节录给大家引入讨论。
【“奶酪说” 】“安徽模式”完全可复制
两会期间,卫生部部长陈竺对“安徽模式”的高度赞扬,认为安徽为全国医改创造了经验,并要全国推广。因为安徽模式的缔造者孙志刚被调任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增加了被推广至全国的可能性。
“安徽模式”的要点:通过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核定编制、分流人员,建立体现绩效的考核分配体制,补偿因药品零差率销售给卫生机构带来的资金缺口;同时,在药品招标采购中,率先采取“双信封”招标制度,在确保药品质量的基础上,再实现最低价中标,同时采取单一货源承诺、量价挂钩等创新举措,近一步压低药品价格;实行统一招标基本药物后,药品采购价格比国家指导价下降52%,门诊费、住院费下降20%左右。集中解决了国家在基本药物制度推行和公立医院改革过程中所遇到的一系列难题。
安徽省发改委主任沈卫国日前也高调且乐观地对“安徽模式”进行了一系列阐述:“我们推行的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制度,不是唯低价取,而是‘双信封’制,质量是有保证的”,“我们实行单一货源,这样才能保证,如果给药企很小的供应份额就不一定能把价格降下来,让药企安心,至少一年内稳定地占有这个市场,它就能扩大生产,能够保证质量。要不然混战一场,质量也不能保证,价格也不一定能保证,就是疗效也不一定能保证”。
其他支持者也认为它解决了十多年药品中标却没销量的怪现象,使得投标企业可以按照一个省的用量决定投标价格,此外,医疗机构一个品种只有一种选择的政策设计,也使通过回扣竞争进行促销的方式失去了土壤,有助于抑制商业贿赂在基层医疗机构的蔓延。
北大李玲极为推崇:完全可以复制并在全国各地推广,它的成功不仅仅是靠投钱,而是完全通过制度优势,真正让老百姓享受到医改带来的实惠。
【“鸡肋说” 】“安徽模式”背离价值规律
有国家医改办层面肯定,有专家支持,“安徽模式”理应得到更多的鲜花和掌声,但事实恰恰相反,质疑声从“安徽模式”出台到现在一直未曾停息。反对者认为,这是政府相关部门过度干预药品经营环节的行为,严重扭曲市场,并背离了价值规律。
对“安徽模式”极力推崇的“双信封”、单一货源承诺、量价挂钩等创新举措,反驳的理由也非常充分:“双信封”与以前的投标方式并没有本质区别,而且“双信封”割裂了质量评价和价格竞争,从招标过程看,通过了技术标评选的企业最后还是拼价格,直接导致药价虚低,药企间“劣币驱逐良币”,最终使药品质量失控。中国社科院教授朱恒鹏更是语辞严厉:“凭什么一个地区的老百姓就吃这一种药?我们医改是为了让老百姓福利提高,还是为了完成某个任务而完成某个任务?不同患者的病情是有差异的,同一种药,不同企业生产对不同患者是不一样的,这种个体差异是存在的。如果同一个品种的药,一个地区只能单一货源,根本不符合基本的医学常识。”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顾昕也表示,“安徽模式”并未解决实质性问题。尽管取消药品加成,政府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给予补助,但超过预设目标的收入部分按怎样的比例返还给基层卫生机构仍是一个问题。
除此之外,很多药品生产企业更是拿出“事实”的利器去反驳“安徽模式”。羚锐制药董事长熊维政以复方丹参片举例,60片瓶装的复方丹参片中标价格是0.95元,而羚锐制药生产该规格药物的成本是3.59元/瓶,他亦质疑这种药的中标企业“是怎么生产出来的,是否能治病”;石药集团董事长蔡东晨则提到,他曾质问安徽省卫生厅药品招标采购中心的一位负责人,如此低的价格,企业如何能够做得下来。该负责人回答,中标的药企并不只生产这一品种,企业会以其他药物利润予以填补,这使他愤怒“作为政府部门,为什么让企业给你贴钱?”
似乎“安徽模式”也并不只是简单的降低了药价,其中猫腻还有很多。更有人搬出了此前发改委准备对基本药物中的部分药品和品种制定国家统一价格,认为这不仅是对药品质量安全的考虑,本质上是更是对“安徽模式”的一种否定,如果其无法真正保证质量,就不能在全国推广。
窃以为:似乎“安徽模式”有它成功的一面,更多的是有不肯定的一面,如果我们不是因循守旧的,是一个开放的思维,在“安徽模式”上改良和进化,完全是有可能成为真正的典范。“模式”要成为“典范”就必须是如故纳新——安徽模式,有容乃大!
作者:宋红现 时间:2024-10-29 17:11:13 文章来源: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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