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清明节不知道人们为什么对“坟事”和“身后事”如此敏感,很多报纸都是连篇累牍地讨论,也许“此事”已经波及每一个城市人死后的“房事”——死后的居所。我也说,生不带来,为何死却留下呢?留下给后人无数的忧虑!现实不得不让人们筹划“棺材款”,如何不为后人留下不光彩的面子问题!
2006年08月21日北京青年报早就有“谁让中国人'死无葬身之地'”的长篇文章,当然不是最早,而是说,“十一五”计划过去了,“十二五”计划在实现之中,我们有没有考虑“葬身之地”呢?
“死无葬身之地”,想起来,寒颤凄凉;说,难以启齿;骂,恶毒有加。次词的一般的解释就是:“死了没有地方埋葬。形容惨死或严厉的惩罚。” 查汉英词典1.to die without a burial place; 2.to come to a bad end 与中文词意同。又查:元朝马致远的《陈抟高卧》第三折:“虽然道臣事君已忠,君使臣以礼哎,这便是死无葬身之地,敢向那云阳市血染朝衣。” 据说始于此。元代纪君祥《赵氏孤儿》楔子还有:“天那,可怜害俺一家,死无葬身之地也。”明代王世贞《鸣凤记·写本》:“相公坚执如此,夫妇死无葬身之地矣!”明代凌蒙初《初刻拍案惊奇》第六卷:“与夫同心合计,弄得尼姑~,果是快心。” 纵观以往,此语乃用于诅咒别人,或嘲笑自己!
在我长知识20世纪60年代,我们听了很多文革咒语,年幼无知也做了一些挖坟的事,那时为了落实“深挖洞,广积粮”、“备战备荒为人民”做的事,虽说是乱葬岗上“无人认领”的坟头,却是一件伤天害理的事,不管这“坟事”是否与现代思想格格不入,但人的信仰还是必须尊重!
现代人提倡“消坟去墓,栽树育林”,这种观点确实是非常高雅,虽然不是新生事物,古人亦有之,但却是清静了心灵,绿化了大地,安葬了亡灵,抚慰了生者,节约了土地,有利了子孙,并致丧葬业暴利不再,从“源头”制止了借机大发死人财的事情发生,此实为百利而无一害之上善之举也!死也有寄托与安身。
我在微博也说:有人说,殡葬是中国落后腐朽的文化造成。我并不认为都是文化的腐朽,国外也有人死,也有坟地,也是市场。为什么就是国人什么事都往“钱财”想呢?是古时的文化还是中国特色的市场?现在提倡“绿色殡葬”,我看如果真的普及起来,每一棵树都是发财树!那时候,发财的不是墓地的,而是栽树的。这就是我对“坟事”市场化了的一种担忧。
如果是移风易俗,我们的老共产党员可以说是我们的楷模,他们为了事业真的是不顾“死无葬身之地”,甚至告诫后人不要留下墓地,骨灰撒大地、撒海洋。此壮举不仅仅是共产党员特有,古人有之,洋人有之!
有一部同名话剧:《死无葬身之地》,是法国哲学家、剧作家萨特的一部著名作品。《死无葬身之地》讲述了二战前夕,5名法国抵抗运动游击队员在一次战斗中失败被俘,经受残忍的酷刑折磨,恐惧、仇恨……种种复杂的情感纠缠着每个人的心。此时,游击队长作为身份不明的人也被关了起来,大家面临着严峻的选择,是严守秘密,还是出卖游击队长,获取自由?……全剧伊始,女主人公吕茜与战友们跳着欢快的舞蹈,多么意气风发、多么漂亮迷人!即使戴上镣铐,进入囚房,在一束光的照耀下,如同一个电影特写画面,观众眼中的她依然美丽如故,丝毫不减端庄优雅。而当吕茜受尽污辱回来以后,头发凌乱、衣杉褴褛、眼神也变的灰暗,甚至带有神经质,相较之前那种如皎洁月光般的柔美,简直判若两人。在吕茜形象前后对比上,观众既能感受到导演查明哲对女性、对青春的赞美,同时又对她们被污辱、被损害的命运怀抱无比同情之心,这些情景,我们往往认为只有中国大陆的“革命样板戏”才有。我不敢妄评,毕竟我没有法国文化的熏陶,更没有经历那个反法西斯的年代。但是作者萨特的存在主义哲学中说一个重要的问题。人的一生在选择中度过,在经过个人生命价值与团体生命价值之间的比较、判断后,再做出自己的选择。戏剧表明了一种作者价值取向:具有人生价值追求和自我超越、创造精神的人和人的尊严、勇气、意志、能力。
为了使生前无忧,后人幸福,殡葬改革余献出一馊主意:放开荒山土葬,允许建“别墅”,最大不得超过2平方,售价1万元(毛胚房5千),不得砍树,每坟有限期20年,不得续期。期满移入“集体宿舍”,年费百元。好处:1,满足了亲人的心愿,也挺有面子的;2,利用荒山增长GDP;3,符合低碳和再生的循环经济。(以上报价仅供参考)。
如果此建议被采用就命名为:“波子月光工程”。
作者:宋红现 时间:2024-10-29 17:11:13 文章来源: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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