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青海春天公告称,公司2016年3月28日收到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出的《告知书》,告知其所生产的冬虫夏草产品作为综合开发利用优势资源的试点产品以及冬虫夏草用于保健食品试点工作均已停止,青海春天应立即停止相关产品生产经营。
极草,“含着吃的冬虫夏草”,在挣扎了几年后,还是趴在了泥泞的发展道路上。
看来,企业再牛,再用民族经济发展背书,也无法抵抗国家医药食品相关法规的制约。
其实,在笔者史立臣看来,青海春天表面上是因为冬虫夏草本身不是药食同源的中药产品而被试点,最终被制止的,其实总体来说,还是企业经营决策上的问题。
第一:青海春天就不能冒天下之大不韪敢把冬虫夏草以企业的试点身份进行大规模投入和销售。青海春天估计没有仔细研究国家的政策和规定,而是根据本地资源和企业自身的发展贸然制定了极草的经营策略,并投入重金进行广告营销,还花大力气去拿各种“奖项”,这就不得不让让国家和社会对其闪耀的光芒进行关注,关注后发现是“四不像”产品,于是舆论的声讨就一直没有停止过,所以,笔者定性为极草一直在泥泞中前行。
第二:青海春天既然知道极草的本身“身份缺陷”,就不能大张旗鼓的借壳贤成矿业上市,这让原来谨慎对非上市公司发声的媒体、评论人等可以痛快其口,因为公众有对上市公司监督的权力。自从青海春天借壳上市后,声讨声此起彼伏,稍有动静就被弄得天下皆知。闷声发大财,这个词估计青海春天的决策层不是很了解。
第三:青海春天竟然多年来一直就是做极草,投入那么大的广告重金,竟然没有构建起较为丰富的产品线(药品线,保健品线等等),用极草拉动青海春天的系列产品群发展,从而降低政策风险因素较高极草的经营业绩中的比例,同时也增加抵抗风险的能力。这真是奇葩企业。如果青海春天构建了较为丰富的产品线,就可以凭借极草的重金广告和媒体、社会的舆论,逐步让其产品群形成较大规模的销售,毕竟知名度有了,销售就顺理成章了。
第四:青海春天没有花费大力气进行试点工作或者让冬虫夏草药食同源的推进工作。虽然试点较多,但,其他企业都不是以冬虫夏草产品为主销产品,所以,药食同源工作的推进最大获利者是青海春天。
笔者史立臣记得当初人参成为药食同源也是花了6年时间,国家参茸中心是最早提出人参应“药食同源”的检验机构,从2005年开始,就不遗余力地推进人参“药食同源”进程,最终促成了吉林省2011年成为首个人参药食同源试点省份。2012年8月29日,原卫生部发布《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7号)》,人工种植人参可以作为食品使用。
青海春天为什么没有用6年时间整合资源推进冬虫夏草药食同源?或者获得保健品批号?
青海春天作为主要试点企业的实际结果是极草并未通过审核获批保健食品,倒是另外4家申请企业中有3家产品获批,同仁堂和劲牌公司各有两个产品获批,江中制药有一个产品获批,总共是5个含冬虫夏草的产品获得保健品批号。”
如果青海春天做了推进冬虫夏草药食同源的工作,而且做得非常扎实,数据健全,那么,国家也不会贸然叫停,还会让青海春天有缓冲的机会。
第五:青海春天作为企业,作为被国家机构管控的企业,尤其自身产品身份不确定的前提下,不能公开和国家机构唱对台戏。
砷事件”大家都知道,笔者到现在都不清楚青海春天敢和CFDA叫板的底气到底在哪里。是愚蠢还是自作聪明。 “砷事件”结果是什么?短短一个多月,被叫停。
至此,青海春天损失惨重。
自作孽不可活。
重视经营策略,重视研发,重视国家法规,重视社会舆论,等等,这些都是青海春天留给我们药企、保健品企业和医疗器械企业的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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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立臣新着《医药企业转型升级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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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码万祺 时间:2024-05-06 17:40:28 文章来源: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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