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以为,单纯从技术角度谈,外科相医生这么说,完全可以。但是,临床操作一旦进入“纷争”,其分析与描述,就不仅仅是单纯的临床技术问题了,也就不再仅仅只是临床圈子内的专业话语了。社会问题,就得用社会语言无概念来表述和理解。即,潍坊纱布缝一针事件的讨论,必是在临床科学基础上,延伸到社会语言体系~“法理学”层面的解析,得出是否构成“失误”或者曰“过错”(过失)的结论。此时的结论,不管谈论者是否承认或意识到,由于谈的是一件社会事件,而非内部操作评议会,它就一定是,或者一定应该是法理层面的。如此,如果结论不以法理学中的过错理论为规制得出,则就谈不上可靠性。内部操作评议,追求的是完美的结局,因此,一切不完美,似乎都可以说“有失误啊”,至少可以说“很遗憾”、“亏得了”。而法理学层面,是不可以如此“唯结果论”的。这也是“病程记录”或“病案讨论记录”、“死亡病案讨论记录”等“技术圈行为”的记录不宜“为外人道也”的原因,它不是同一个“信号系统”的符号啊。
法理学(更高大上些,曰,法哲学)层面的共识是所谓的“良家父标准”,即以行为人是否尽到一个谨慎、勤勉的人所应尽的注意为确定过错的标准,也称为“中等偏上标准”,即,不能以顶级标准来要求每一个人,只要尽心尽力了,即可,哪怕结局并不好。
回到潍坊纱布门这件事上。
首先,我们议论者都不在场,对于抢救当时的情形,尤其是产科领域“大出血”那种最“波澜壮阔”而又最“严酷悲凉”并瞬息即变的台上场面“没看到”的前提下,评议潍坊纱布门“这一针”的是非,是几乎不可能准确的。
其次,我们是否可以“推想”到该例手术术野的狭窄、模糊和盲视性,既不可比于汽车的维保,也不可等同于外科的大多数择期手术的术野。
第三,基于前面两点,我们可以“印象”了:潍坊纱布门案例,换做是我(指的是同专业同年资同地区水平同医院等级的那个“我”),是否能确保不会有“这一针”?“确保没有这一针”的要求,属于高标准严要求,还是相反,只是一个正常的,中等偏上、并不难达到的要求?
很显然,于那情形下,要求“确保没有这一针”是追求的完美,近似于苛刻。因此,协和前往会诊的专科对口的且又“亲自”看到了患者(尽管只是抢救事后)的专家说“这不是失误”,更具有可信度,也更接近在医理基础上,遵循法理学规范而做出解析的意味。
所以,我建议,凡是关注此事的同行贤达都要再斟酌,注意内外有别。 这不是两面三刀,而是在不同的语境,不同的信号系统里,正确表达,不惹歧义。
作者:码万祺 时间:2024-05-17 10:25:38 文章来源:原创
作者:晨晓 时间:2024-05-17 10:22:02 文章来源:转载
作者:苏芽 时间:2024-05-16 17:48:21 文章来源:转载
作者:码万祺 时间:2024-05-16 16:00:10 文章来源:原创
作者:村夫日记 时间:2024-05-16 10:53:43 文章来源:原创
作者:码万祺 时间:2024-05-16 10:45:02 文章来源: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