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有言:在我为“植物人”奔走呼号,让这个“小众”群体引起相关部门重视,给予他们实质帮助的过程中。的确遇到了困难,现实“植物人”真的是“三不管”,难道不能改变这种现状和做法吗?
首先,想到的是民政部门
他们答复:养老主要是符合民政规定的老人,你单位托养的植物人群体虽然按照年龄来说大多符合,但是植物人在养老体系一般没有相关技术支撑和没有明文规定规范,因此,不属于民政救助和扶持范围,建议应该去医院治疗为主,卫生系统或许有政策支持。
所以民政部门真的帮不了。似乎说的有道理。
随后去卫生系统咨询
我本人就是医生,从医院出来创业的。这个问题肯定是这样:如果植物人发病了,比如最常见的肺部感染(可能表现为发烧、咳嗽、脉搏快,甚至血氧低,以及辅以化验和影像学检查确诊),医院当然会收治疗处理。但是,植物人大多时间是稳定期,医院会婉拒(发病后成为植物人的,医院会反复催促出院)。
从卫计委得到的信息:卫生系统肯定没有救助和赞助的职能,考虑植物人的特殊性,可以去人社局问问,是否可以申请部分医保报销,以减轻家庭负担。
再去去人社局得到的答案
对于植物人托养,我们想象,能否就护理部分进行支付。因为,植物人托养主要工作就是护理,比如翻身拍背、吸痰吸氧、喂食导尿、气切维护等。
人社局就医保问题,明确答复:植物人浪费大量医疗资源,走医保是不行的。医保不能为植物人支付报销,有限的医疗资源要用到刀刃上。此话慷慨激昂。
也许残联应该能管
大家都知道植物人是残疾人中最重的,想都不用想。我们轻易认为,属于残联管理范畴无疑。
残联回答很干脆:植物人不属于残疾人,残联不管。而且,残联只是一个团体,不是政府职能部门,不会有实质性帮助。但是,可以反应你的诉求,听取你的意见。推脱的也是干干净净。
结果大家看到了,“植物人”的确就是“三不管”。但是,我研读了有关政策法规,以及上述三部门(除外卫计委)的职能,还是可以继续呼吁的。
民政未必只管规定的老年人
救灾救济、优抚安置、低保、福利、慈善、救助等,也是他们的工作范畴。植物人在这几个方面如果得到“照顾”,力度应该也很大。
我们的“民非”机构在“慈善法”实施后,一直在申请变成真正的慈善机构,未果。
医保应该护理部分报销
卫生系统的医保虽然不能涉及植物人所有报销,但是,植物人发病时,比如呼吸道感染、褥疮、泌尿系感染等各种并发症以及原发病发作的时候,甚至死亡抢救。医保应该可以报销,这是人的生存权得到保障的基本措施。
尤其植物人,随时需要专业护理人员照顾。因此,护理部分的医保,同样应该支付。
残联更应保护植物人
在各地残联网站,随意搜索,大量各级领导关注植物人的信息。各种类型的残疾标准或鉴定规定中,第一条第一款都把“持续性植物状态”列为最严重的残疾。台湾植物人也是最高级别残疾,特A等级。残联哪有不管的道理,只是社会都没有关注忽略了这个小众而已。
但是,现实很残酷,植物人即使想鉴定为一级残疾人,也是非常困难的事情。我们全程追踪了一例,植物人申请残疾人的过程,可谓千辛万苦。大多植物人在申请过程中,就故去了。
靠民间靠企业靠个人,或许可行
关注植物人除了行政部门给予帮助,其实,靠民间靠企业靠个人,或许也是可行的。台湾的“创世基金”所属23家安养机构,只是靠“小额捐款”就筹集几十亿台币,使台湾1900多位植物人同时在机构内托养。这是何等的善事。
收取慈善捐赠必须有慈善机构认证。因此,我们机构获取慈善机构认证特别重要,是解决植物人生存的无奈之举。《慈善法》已经颁布两年多,我们的申请在第一时间(慈善法颁布之日,2016年9月1日)就递送了,尽管法规规定2周给予书面答复,2年也没任何结果。
北京作为首善之都,善待植物人责无旁贷
让我们行动起来吧,以各种形式呼吁参与植物人的活动,为植物人献爱心。“渐冻人”(最严重的也发展成为植物人)能受到大家的关注和参与。那么,比这个还严重还需要帮助的植物人群体,也必将受到重视。尽管现在还遥遥无期,看不到希望。但北京作为首善之都,善待植物人责无旁贷。
来源:延生托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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