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意见》指出,经过3-5年努力,促进新型消费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到2025年,培育形成一批新型消费示范城市和领先企业,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显著提高,“互联网+服务”等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得到普及并趋于成熟。
其中,并于医药方面,意见提出,要积极发展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大力推进分时段预约诊疗、互联网诊疗、电子处方流转、药品网络销售等服务。
积极开展消费服务领域人工智能应用,丰富5G技术应用场景,加快研发可穿戴设备、移动智能终端、智能家居、超高清及高新视频终端、智能教学助手、智能学伴、医疗电子、医疗机器人等智能化产品,增强新型消费技术支撑。
今年7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提出6个方面共20条具体措施。
其中,意见第十二条中明确提到:在保证医疗安全和质量前提下,进一步放宽互联网诊疗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制定公布全国统一的互联网医疗审批标准,加快创新型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并推进临床应用。
这是继今年7月15日,国家发改委等13部门发布《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明确指出积极发展互联网医疗,涉及智慧医院建设、处方互认、医保支付等后,国务院发布有关互联网医疗的又一重要政策。
互联网医疗不断加速
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数字经济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成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互联网医疗更是打下漂亮一战,充分发挥在线医疗优势,开辟线上抗疫场景。
据《南方新闻网》报道,国内大数据分析公司Analysys易观今年6月发布的《2020年中国互联网医疗年度分析报告》显示,2019年中国移动医疗市场规模为1336.88亿元,相较2018年环比增长35.6%。受疫情影响,2020年市场规模将达到2000亿元。
疫情期间,互联网医疗作用获得认可,各项政策利好频现。今年2月,国家卫健委先后发布3份涉及互联网医疗的文件,提出充分发挥互联网医院、互联网诊疗优势,鼓励在线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及药品配送服务,增加新冠肺炎在线预检服务等。
3月,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发文提到,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国家发改委、中央网信办也发文提出,以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为载体,在卫生健康领域探索推进互联网医疗医保首诊制。
而7月13部委发布的文件,以及今天国办发布的政策,对于互联网诊疗来说,都是利好消息。不过,对于终端患者来说,最关心的还是在互联网上进行的医疗行为,是否可以与医保报销进行衔接?
互联网医保支付频试水
随着疫情之下公立医院纷纷入局互联网医疗,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是大势所趋。事实上,一些互联网医疗平台借助互联网医院,在各地已经不断试水打通医保支付渠道。
早在2月28日,医联在成都市医保局的指导下,率先打通了成都高新海尔森互联网医院在线个账医保支付通道。这意味着成都慢病患者在医联互联网医院平台上,不出门即可享受线上问诊购药,医保个账在线支付、送药到家的服务。医保个账支付通道的打通意味着为医联是国内为数不多跑通从问诊到购药到医保支付整个闭环流程的互联网医疗平台之一,为患者带来了极大的线上就医便利。
今年3月2日,国家医保局、国家卫健委日前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互联网+”医保服务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常见病、慢性病患者在互联网医疗机构复诊可依规进行医保报销。这意味着处方外流道路上的医保支付得以打通,不仅参保者的个人账户,甚至还包括统筹账户都将纳入到互联网医疗服务中支付,无疑对拉动患者上线就诊起到了很大促进作用。
目前已有上海、浙江、江苏、天津、四川、广东等地区相继将定点医疗机构的常见病、慢性病纳入在线医保。
随后,今年3月31日,平安好医生宣布,旗下互联网医院已已成为首批开通湖北省医保在线支付的机构并已完成上线。疫情之下,湖北火速上线的“互联网医疗保障服务平台”,成为全国首个开通互联网医疗医保在线支付的省级医保平台,也标志着“互联网+”医疗服务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迈入新的阶段。
可以说,随着政策的不断推进和落地,互联网诊疗必将迎来高速发展。
作者:蒋小富 时间:2024-12-21 10:15:38 文章来源: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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