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美容广告执法指南》在2021年11月2号公布正式执行,这部新规指南是否能辅助医美往更健康的方向发展,我们只能拭目以待。
是否你还记年初的一个新闻,吃再多的瓜总是需要选择有价值的口味。根据媒体爆料:2月24日著名脱口秀艺人李诞在其个人微博上发布了推广女性内衣广告的视频,其文案中一个让女性轻松躺赢职场的装备,我说没有我带不了的货,你就说信不信吧。其中,“一个让女性轻松躺赢的装备”一句表述有歧视女性的质疑,引发巨大争议。特别是广大女性职业人员中引起强烈不满,将内衣、职场、躺赢等词汇串联在一起具有强烈的侮辱和暗示作用,企图用污秽的表达方式和女性联系起来,引起人的极度不适,达到自己哗众取宠吸引眼球的目的,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职场女性身上。
6月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管理局对李诞做出处罚:没收违法所得225573.77元、罚款651147.54元,共计876721.31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还有2019年底,人民网痛批“新氧们”洗脑式营销及扭曲价值观。
哪怕你是“高手”杜蕾斯也不能幸免,同样被处罚81万,因特殊产品及跨行业整合的过度营销。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杜蕾斯关联公司上海曼伦商贸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上架一款震动棒,并于2018年6月更新这款产品网页宣传,广告宣传违背社会良好风尚。斯腾爽健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实名认证的“杜蕾斯官方微博”账号于2019年4月19日与“喜茶”“淘票票”“饿了么”等品牌官方微博进行品牌互动营销,发布的微博联名广告中含有涉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内容,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
以上三个案例反映出很多健康积极的因素,国家在强大,人民的素质在提高,三观必须要正确。遥想当年在改革开放高速发展一切向钱看的风气下,虽然物质财富得到丰富的满足,精神财富正逐步的沦陷。让诸如”小姐“一类的词语成为每个职业的代名词。”宁可在宝马车上哭,也不在自行车上“笑的拜金主义,逐步的得到纠正、改观,尊重女性、认可女性对家庭、社会的核心价值。
“常在河边走,怎能不湿鞋”当今社会营销深入到各行各业,酒香不怕巷子深的年代一去不复返。文案策划大佬杜蕾斯同样无法摆脱被处罚的风险,单从计生用品产品本身来讲无可厚非,毕竟属于成年人的一种生活品。点到为止始终属于高手之间的对决,过犹不及。
互联网时代信息传播的速度与广度在不断的裂变,自媒体时代让信息的互相渗透的覆盖频率更加快。特别是短视频的蓬勃发展,片面信息的错误导向的事件比比皆是,在遇到大部分不假思索的盲目跟风评论网民,对当事人或当事公司的冲击力非常大,真可谓“网民猛于虎”。
互联网信息的覆盖性广泛,在广告营销的传播渠道方面不加以管控,会形成对一些非受众群体的伤害。比如儿童、青少年、女性朋友等。而医美又是一个比较关注的群体,里面甚至也会涉及到更敏感的项目。
没有知识与文化不可怕,最可怕的是她自认为有文化。比如:哗众取宠的扭曲式宣传。看到一个朋友圈的视频,颠覆了我的价值观。一个黑猩猩抓着一个女性的胸部不亦乐乎。哺乳动物不像人一样有明显的性感观冲动,哺乳动物的发情期是固定的,它们的目的只有一个繁衍后代。
当毁三观的营销与医生、医美机构有机结合起来,会是什么样的味道?它是否会改变消费者对医美从业医生的好感度?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是对医美行业莫大的耻辱。
一个连营销价值取向有问题的平台或机构,你是如何服务有品位的消费者?一个连自然科学与生命科学都混淆不分的机构,你背后的产品与服务如何经得起推敲?不要被花里胡哨的短视频蒙蔽了双眼,也不要被所谓的亲朋好友所左右自己的选择。
《医疗美容广告执法指南》的出台不是盲目的,而是顺应时代的需求。医美如果大家不爱惜它,有可能步“小姐”一词的后尘,已经出现变味的趋向。趋势与大环境已经发生改变,关于指南中的细节与微信朋友圈的关系程度才是重中之重。
针对医美朋友圈发布的内容分为几种情况:
1)员工通过朋友圈发布公司统一制作的广告属于新规监管范围之内,特别是由医美机构办公手机注册的微信号,大部分都是销售人员使用,一定要注意。如果你的微信头像是张三医生你发布了类似“猴子摸胸“”女性胸部暴露“等类似图片或视频,一旦被举报会立刻被处罚。
假如你是顾客你愿意成为博取眼球的道具么?
更何况隆胸项目也不是这么操作的,这仅仅是小儿科的障眼法,幅度过大容易产生拉伤与撕裂。采用即刻的效果来忽悠消费者。这种行为都是大金额度处罚,属于违反三观的业务范畴,此类型属于《医疗美容广告执法指南》的重点打击对象。
2)医美从业人员使用自己的微信公众号(现在几乎所有的微信公众号几乎都是实名认证)。如果你是被公司要求必须转发朋友圈被举报后,公司主承担主要责任。再次强调下,不要再去做积攒活动了,被举报了得不偿失。会引发一系列的地震活动,医美机构因为周年庆活动被处罚几十万的鲜活案例也很多。
如果你是自己编剧内容所发的朋友圈被举报后,自己承担相关责任。很多人都会说,我的朋友圈三天可见,过去了就看不到了。呵呵,不要耍小聪明。一旦被截屏举报就是你删除了,监管部门都可以让它复原,明白这个意思么?
3)如果你是医美机构注册的微信号在朋友圈发布超出范围的诊疗项目,比如深圳医院级别发布磨骨项目属于超范围宣传,被举报一定会处罚。比如个人微信公众号发布磨骨项目承诺”精致小V脸,安全快速,某某整形协会常务理事、权威教授、配合李六的对比图“引起张三小姐的注意后经过你的介绍让李四做了该手术,导致术后嘴角麻木流口水。被举报调查后李四本人及所在诊所不具备开展此类的手术项目。因此,发送这个朋友圈就会涉及到违法新规的情况,所有人员均会收到相关程度的处罚。
4)明星代言、体验官等医美广告代言行为,再发朋友圈的时候需要慎重,软文专访也有了明确的说明。朋友圈做医美项目、医美产品不要把厂家的介绍拿过来就用,花时间整理下,既能学习又能规避风险,我之前就是这么过来的。同时,无证经营、非法行医、售卖假药需要判刑。
以上内容分享主要针对《医疗美容广告执法指南》部分内容的解读,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来源:医美现象
作者:晨晓 时间:2024-04-28 10:28:19 文章来源:转载
作者:码万祺 时间:2024-04-26 17:51:20 文章来源:原创
作者:胡晓翔 时间:2024-04-26 17:32:28 文章来源:原创
作者:陈昕禹 时间:2024-04-26 11:31:12 文章来源:转载
作者:李钊 时间:2024-04-26 11:10:59 文章来源:首发
作者:码万祺 时间:2024-04-26 10:38:13 文章来源: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