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败斗争从其它社会领域向医疗卫生领域延伸,既是反腐败斗争步步深化的必然趋势,也是包括医疗卫生界人士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当然,反腐工作进展是否顺利,成果是否巩固,长效机制是否建立,取决于反腐的常态化、法制化和制度化。
医疗卫生事业是神圣的事业,但并非意味着这块领域是一方净土;广大医务工作者固然被称为白衣天使,但并不意味着自身就具备了防范腐败的天然优势。因此,在反腐败斗争深入发展的今天,医界中人更应该把目光拉回来进行一番认真的自我审视,且直面心灵扪心自问:面对救死扶伤的神圣职责和同样神圣的法律,我们是否存有敬畏之心?面对物欲的诱惑,我们是否有戒惧之心?面对无形却又似乎“鬼打墙”般难以回避的“潜规则”,我们是否有“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在?
何谓戒惧?从一般意义上来说,戒惧是慎独境界的心态特征,而慎独则是儒家文化的传统观念,表达的是道德修习的一种参修境界。有研究者指出:“戒惧实则是一种时时体味于心的唯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戒备警惕心态,是站在善的边缘,面对恶之深渊的精神临界状态。”
戒惧之心源自于对法律的敬畏。只有强烈的规则意识和是非观念,才会由此衍生出戒惧之心。法律就是雷池,在它面前,我们只能“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诗·小雅·小旻》)。如果一旦践踏了法律的红线,那么就必然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借用”火炉法则“来说,在红红的火炉面前,如果与其进行接触,那么就必然会被其烫伤,而不管你是什么人,更不管你当时是怎么想的。
戒惧之心当是以自尊自爱为前提的。只有热爱生命和生活,对生命抱有敬畏情怀的人才会产生抵御诱惑的戒惧之心。在形容资本逐利的贪婪时,一段被作为马克思名言频繁引用但据说是出自邓宁格的话是这样说的:“一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会非常胆壮起来。只要有百分之十的利润,它就会到处被人使用......有百分之三百,就会使人不怕犯罪,甚至不怕绞首的危险。”如果脑袋被“绞”掉了,纵然金山银山又有何用?然而,当人一旦失去了戒惧之心,就会连这个最简单的道理也搞不明白了,就会释放出心中贪欲的恶魔,就会由不知深浅发展到胆大妄为,甚至最后走上毁掉自己的不归路。
戒惧之心,对医疗行业的从业者来说,比其他社会成员来说显得更为重要。原因何在?就因为医务工作者肩负着救死扶伤的重任,从本质上来说,这种善举所需要的悲悯情怀,是与不择手段的逐利和贪婪等人类恶行冰炭不能同炉的。一支本来分量轻微的笔,一旦用作给患者开处方,那么就因其与患者生死攸关而重如千斤。基于同样的原因,使用它的人也面临着无法回避的两种选择:成为天使,或者沦为魔鬼,其它的选择是不存在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戒惧之心更源自于内心深处的道德律令,更来自于对自己所从事职业的价值认同。
戒惧之心是心灵的净化剂,提升人格的助推器,商业贿赂的防火墙。只有长存戒惧之心才能警钟长鸣;只有长存戒惧之心才能自尊自爱自警自重而不自轻自贱导致自取其辱。
质言之,对自己有无戒惧之心的诘问,是直逼灵魂的自我拷问,它与其它相关因素一起,构成了自我超越和自我升华的基础。与“出来混,总是要还的”这句类似“黑社会”语言相比,笔者更认同陈毅曾在一首诗中所说的:“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当那柄达摩克利斯之剑骤然从天而降时,某些人也曾发出“既然如此悔不当初”的悲鸣。前辈的遗训言犹在耳,个别以身试法者的悲剧历历在目。为了这一切,我们当常存戒惧之心!
作者:码万祺 时间:2023-09-26 17:19:23 文章来源:原创
作者:码万祺 时间:2023-09-26 10:07:36 文章来源: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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