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某地方电台报道了当地几家医疗机构要求患者“住院15天要转院” 的新闻,使得这一老话题再次成为热点事件。
“住院15天要转院” 就是一个老问题
今年3月4日,国家医保局就部分医院为了提高病床周转率而规定患者15天必须出院等问题在答复人大代表建议时,明确指出,国家医保局和各级医保部门对参保患者住院天数无限制性政策,享受医保待遇也与患者住院天数没有关系。
而早在2018年,也是该市曾因患者住院15天必须出院引发媒体和政协委员关注。一篇报道称,当地的范先生最近几个月辗转了5家医院,如今再次面临“被出院”;而黄女士已经被“15天出院”困扰了整整5年,如今每月还要担心父亲接下来该转去哪家医院。
这恰恰说明,“住院15天” 要转院或出院实际上是普遍存在的一个老问题。而这一老问题到底是怎么形成的,目前各有关部门都说不是自己的事,但却实实在在存在而且给病人造成了太多困惑与痛苦。
症结何在?
一种观点认为,都是“医保限额”惹的祸?多年前,某地关注此问题的政协委员发现“哪怕你大病未愈,甚至病情危重,但只要你是医保病人,你住院够十天半月,就要被出院或转院。TA认为,原因是医保局把医保限额下达到医院,医院把限额分解到科室或直接下达到医生,医生执行时也很无奈”。医保解释称,政策上从来没有“上限”一说,医保平均定额是针对整个医院的平均费用,但不排除有医院私下将其平均到每个病人。
如今,很多地方都实施了DRG/DIP按病种付费也可能存在一些医院直接将病种(病组)平均费用的“医院指标”简单下达给科室医生,成为医生“个人指标”,使得该病种(病组)平均费用变成每一个医生收治的每一个病人都必须达到的指标,如果超过指标就要扣科室或医生个人工资。
而这种认识说到底就是在医保控费要求下,医院为了自身经济利益考量,简单将“控费压力传导到临床科室医生”的结果。
当然,另一种观点,也认为这与卫健部门有关考核有关。 医院等级评审以及重点专科评审,需要考虑平均住院天数、病床使用率、病床周转率等,而这些考核指标也会下达到科室,甚至下达到医生个人。这些指标完不成,有可能会影响医院管理者和有关部门的政绩。
由此可见,住院15天必须出院或转院,看起来并没有成文的政策,但却有一双无形的手在控制者医生的行为。但不管怎样,最终受害只能是病人和医生。
必须综合施策
据此粗浅分析可以看出,住院15天必须出院或转院,医保、卫健、医院三方都应该反思,应该痛下决心来解决这一老大难问题,而不能仅仅说“我们没有这个规定”,然后把“锅”甩给别人。
一是医保部门要深化细化有关政策。按照2023年下半年医改重点任务要求,继续深化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扩大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或按病种分值(DIP)付费改革,加大医保干部和医院管理干部培训,准确理解并积极主动推进DRG/DIP改革,让改革走在正确的轨道上,不要偏离目标和方向。积极推进长期、慢性病住院医疗服务按床日付费工作,探索实施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付费。加快建立并完善病组/病种、权重/分值、系数等要素调整机制,完善协商谈判、结余留用、特例单议和基金监管等配套机制,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让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再为危重疑难病例治疗费用可能超标而发愁。加快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二是卫健部门要积极完善绩效考核,减少“并发症”。真正做好以病人为中心,把有关绩效考核指标减少再减少,淡化国考,让国考成为各级医疗机构的参考而不要成为各级医疗机构追逐的目标。加快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
三是医院管理要积极主动适应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吃透DRG/DIP改革的本质内涵,积极主动适应改革要求,提高医院经营管理能力,建立与按病种付费相协调的绩效薪酬体系。始终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员工为核心的管理理念。积极用好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大力推行日间医疗(日间手术和日间化疗),组建慢病中心,推动实施在DRG/DIP 付费同时的“院中院”慢病按床日付费改革。在“完善病组/病种、权重/分值、系数等要素调整机制,完善协商谈判、结余留用、特例单议和基金监管等配套机制”过程中充分发挥医院的专业性作用,共同努力做好医保各项改革,为病人服好务。
来源:老徐评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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