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便捷访问,请点此处
医院买卖小程序

医管攻略

首页 > 医管攻略 >  其他

《【医疗安全典型案例】医疗事故争议如何定性定责》读后感言

24年04月28日 阅读:1058 来源: 胡晓翔原创

  《健康报》要推出系列重磅文章啦!这不,特地配了《开栏的话》,有话说:“(某)市医疗资源丰富、患者流量巨大,在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处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从本期开始,编辑部与(某)市卫生健康委医疗事故处理办公室及(某)律师事务所联合策划,推出‘医疗安全典型案例集’专栏,介绍评析医疗事故(损害)典型案例、医疗纠纷处理实务、医务人员权益保障等内容,以案说法,以案示警。”


  开门第一炮,就主打“医疗事故争议如何定性定责”这个热门话题,好!


  笔者拜读后,很有些不同感想,冒昧写出,就教于方家。


  先谈一个“小问题”,笔误:


  文内有:


  “10:30病程记录显示:进行患者危机值报告,...”


  揆诸国家卫健委近年着力推进落实的“十八项核心制度”,之“十四、危急值报告制度”,似乎没有“危机”值之说。估计是打错字了。


  其次,没交代清楚当事医院的基本信息。


  文章没说患者某日凌晨入住的“某医院”是个啥级别或者类型的医院(抑或广义的“医疗机构”?)。实际上,初诊接诊的医疗机构的类别、级别,甚至地处何处,对于评判诊疗行为是与非,即“医疗事故争议如何定性定责”,有很密切的,甚至是关键的关联性。因为不同的医疗机构规模、设备、人员组成、业务方向等核心要素大不同,功能定位不同,诊疗经验能力不同,归结到临床上应该履行并能够履行的注意义务,差别大了去了!


  第三,没有交代清楚“转院”这个重大环节的具体细节。


  文内有:“15:20,医院安排患者转外院治疗。后患者经抢救无效于外院死亡。”这样的患者,允许转出么?有没有转院评估?为何不就地抢救的同时汇报上级主管部门、对口上级医院请求支援?具体又是如何办理“转院”的?是否符合卫生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卫健委历年来就此问题的多方规制?例如,预先联系转入医院并获允了么?安排车辆了么?带上必要的病案记录了么?应急维持措施在途持续么?必要的医护陪送了么?文章基本未予关注!后文有“在患者出现失血性休克及DIC(弥散性血管内凝血)的情况下,医方建议患者转诊至上级医院风险极大且救治成功机会小”,是啥意思呢?似乎是说,转出是对的,只不过病情太重而不治的,初诊医院尽力了?错!这其实应该是“不该转诊”而转诊了!这种转诊,是违规的,不是减轻责任,而是加大责任了!


  第四,凭什么定责于“经治医师张某”,语焉不详。


  文内有:“认定经治医师张某为该医疗事故的责任人”,但并没有介绍张某的职称、年资。不同职称不同年资不同专业的医师对同一位患者的注意义务要求是不完全一样的。即,“医方对患者所应尽到的合理注意义务并不仅限于参考个别诊疗规范,而应根据患者体质、病情综合考虑,采用当时最为妥善、合理的诊疗方式。”这个要求,对的。但针对不同的医疗机构、不同专业、不同经治医师,要求的程度是有差异的。且,具体到本例,被转入的ICU在此患者的救治上,该做和能做的是啥?“案涉医院ICU病人收治和管理条例中已明确规定‘ICU实行专科医师和ICU医师共同负责制’”就可以免除“ICU医师”责任?毕竟上午九点左右就“将其转入ICU治疗”了!ICU医师难道就只是被动消极地观察生命体征指标?单纯用用升压药,补补液体?显然不是!如果答案为“否”,那么,至此,责任就基本或曰相当部分转移到ICU医师了,又怎么能推出“张某”单独顶缸此事件?何况,十二点半左右还有“并请消化内科会诊,组织病案讨论。”文章紧接就是突兀地“15:20,医院安排患者转外院治疗。后患者经抢救无效于外院死亡。”消化内科会诊,它该做啥?应该不应该“果断进行急诊胃镜等其他检查”?如果答案为“是”,那么,责任者又多了一个消化内科了,更要质疑“张某”之被推出独力顶缸了!


  最后,究竟是谁决策转院的,不清楚。


  文章仅有“15:20,医院安排患者转外院治疗。”太含糊了!究竟,医院内部的哪个科是该患者“转诊”的具体的内部主要决策者?可以说,违规转诊在此事件里,占的责任比例应该很大。开栏文章不说清楚这些关键细节,则“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经治医师张某为该医疗事故的责任人”,就显得“没根”了。


  可以说,看了《【医疗安全典型案例】医疗事故争议如何定性定责》一文,笔者以为,当地卫健部门把责任都给张某担,是明显不对的!


  而“张某因不服该处罚决定,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二审法院经审理认定,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法有权对医疗事故中的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对张某作出责令暂停6个月执业活动的行政处罚,认定事实清楚,执法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处罚幅度适当。两审法院均未支持张某诉求。”就这篇文章的介绍,怎么也看不出“两审法院均未支持张某诉求”有何道理。


  究竟是案子办得没道理,还是开栏文章介绍得不到位?


  2024年4月27日凌晨


本文(图片)由作者(投稿人)自主发布于 @华夏医界网 ,其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说法或描述,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包含文中图片的版权来源),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不承担前述引起的任何责任。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此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文章来源下方“侵权申诉”按钮)或将本侵权页面网址发送邮件到535905836@qq.com,我们会及时做删除处理。 欢迎网友参与讨论及转载,但务必注明"来源于www.hxyjw.com"
发  布
猜你喜欢
501阅读

医美赌徒!

作者:贺华煜 时间:2024-05-13 17:31:55 文章来源:原创

593阅读

《关于加强重症医学医疗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全文:未见“方式”

作者:码万祺 时间:2024-05-13 17:25:19 文章来源:原创

617阅读

关于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我的三点思考

作者:徐毓才 时间:2024-05-13 14:23:06 文章来源:原创

682阅读

科技公司进入医疗为什么总是困境重重?

作者:村夫日记 时间:2024-05-13 10:14:00 文章来源:原创

856阅读

互联网医疗“回魂夜”:优势病种、DRG微加、按人头付费微减、传染病

作者:码万祺 时间:2024-05-13 09:55:01 文章来源:原创

718阅读

医院再现“暴力伤医”!民营医疗可从这5大维度加强保障医疗安全!

作者:曾思远 时间:2024-05-13 09:46:03 文章来源:转载

简介
胡晓翔,江苏省卫生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南京医科大学医政学院兼职副教授,妇产科主治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