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是指进一步放宽放开参保的户籍限制,让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可以在常住地参保。也提出超大城市要取消对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户籍限制。“扩”是指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由家庭成员扩展到近亲属。“提”是指连续参加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提高大病保险封顶线,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最高支付限额。“奖”就是指建立居民医保基金零报销人员的奖励机制,当年没有享受报销的参保群众,次年提高大病保险的封顶线。“便”就是指更加方便参保人员就近享受医疗服务,推动更多村卫生室纳入基本医保定点,并直接结算,推动集采药品更多在基层落地,把集采红利更多释放给基层。
笔者感触:
关于“放”:一方面是放宽放开参保的户籍限制,另一方面是结合医保异地就医结算的便利性。
关于“扩”:建议近亲属如当年未参保,则无法直接享受该优惠政策,因为不具备医保参保者身份。未来,连续参加基本医保,可能被视为个人信用记录的加分项(社会软文化,虽有点不讲武德),甚至会影响相亲。毕竟,基本医保能够防范风险、减轻经济压力。另外,基本医保还具有社会化的属性,医保制度是社会互助的一种体现,当前身体健康的群众虽然暂时花费少,但是可以共济给需要的群众,自己老了病了的时候也需要社会的共济,大家共同参与到医保制度的运转中,共同分担风险,今天我为人人,明天人人为我,保障整个社会的健康。因此,不论现在身体是否健康,按时参加医保都是明智且必要的选择。
关于“提”“奖”:调整封顶线,不是完全实用。建议:一是尝试奖励一些健康服务权益,比如积分兑换体检,且体检服务可以扩展到近亲属。二是将居民医保视为“个人储蓄的虚拟健康账户”,对说服及时参保难的居民提供医疗合理控费服务指南及辅导,该指南及辅导暂不向社会公开,可以由参保者附条件自选。财政支持医疗救助,应该主要用在资助参保,资助参保使弱者感受到温度和鼓励,并且财政资金回笼到医保筹资。相比在待遇放水能减少骗保。同时,一些统筹地区有没有从资助参保“造假”“吃空饷”?且被资助者、被漏保者毫不知情?这是个风险点,有必要加强对医疗救助资金的封闭管理,查进存销。
这两个举措,事实上造成基本医保在参保者之间的待遇不一致。此风不可长,但长也就长了。因为照顾原来贫困人口、人口老龄化需要,以及为了鼓励个人参保者长期参保的销售目标,套路就套路,年轻人马上就懂了。尽管如此,这两个举措的有效性有限。封顶线不会大调,调高不会是等差数列一直涨。基本医保为了保基本,对一部分人做待遇微调还敢动起付线、报销比例,因为一定会引起盲目攀比、舆论。动一动封顶线,这里有充分辩证法、比较灵活。
关于“便”:建议在保费缴纳时,探索参保人选择账户绑定和自动扣费功能,对于连续每五年自动扣费,在每五年内给予各年保费的较少折扣、阶梯折扣。村卫生室纳入医保报销体系,已在加速,建议未来在服务侧整合组建中国城乡医疗总公司。
笔者按:
指导意见提出,基金零报销激励,奖励的是当年没有使用过医保基金的居民医保参保群众,即没有使用过医保基金报销,包括门诊、住院在内的所有的医疗费用,才能在下一年享受报销激励。基金零报销激励每年可以享受不低于1000元的大病保险奖励额度,各地可以根据当地情况适当提高奖励额度。
使用大病保险的奖励额度后,只有零报销奖励额度清零,不针对连续参保激励,只要连续参保并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就一直可以享受连续参保这个激励。如果中断参保,前期连续参保积累的年限自动清零,再参加居民医保时,年限需要重新计算。前期积累的奖励额度继续保留。
根据指导意见精神,如果当年发生了大病报销并使用了奖励额度,那么前期积累的零报销奖励额度就会被清零,第2年重新开始计算零报销奖励额度。
由此可见,关于“提”“奖”,从另一个侧面,可看到举措“不积极、不积累”,以4年为期,这很商保,贫抠有点像短期健康险。而另一方面,基本医保在参保资格方面,是典型的长期健康险。医保部门就是想要保障基本、待遇平衡。在灵活实施中虽然有所适应利用,不跑偏。
作者:码万祺 时间:2024-09-10 10:54:37 文章来源:原创
作者:杨全玉 时间:2024-09-09 17:18:01 文章来源:原创
作者:码万祺 时间:2024-09-09 17:17:18 文章来源:原创
作者:杨全玉 时间:2024-09-09 17:14:32 文章来源:原创
作者:村夫日记 时间:2024-09-09 17:12:11 文章来源:原创
作者:祁冉 时间:2024-09-09 15:15:21 文章来源: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