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感触:
招标程序问题,一定要接近于公开招标、充分报名竞争,把量、价在合理前提条件下,辩证做实、做细。
对于招标文件里的“猫腻”,要请所有潜在投标人充分审视、批评。
不仅要看整个集采活动对某个产品的量,还要看各家中选的合理的量。
要让具体的一家中选企业,因为中选而受到吸引。要让所有的未中选企业,因为落选而受到影响。
竞争降价预期不大时,整个集采活动对某个产品的量,反而要很大很大,才有吸引力。
如果量很大很大,也可以适当分为多个平行的包。甚至也可以是先不分为多个平行的包,请非第一名的企业照价、排序认领。
集采可以在一次活动组织里有中选环节的第一次机会、第二次机会,在执行环节还有备选、替代机会,但主要是在前一环节。
招标是越做越复杂,虽然有可能未来不再使用招标了,但招标理应在自己这一棒尽量跑好。
我们招标的是不是支付标准?要招一个什么样的支付标准?这是很重要的实务命题。
可以肯定的是:招标过程可以像糖炒栗子一样,也可能像甩干脱水一样,关键在于有度。
如果降价不科学、不理想,不符合调研和统计数据,不满足任务预想,一个条款可重来。
这在其他领域的各种招标活动中,是非常平凡的,并不罕见、稀奇。招标就是一个工具。
这第二板斧逃不开经济学原理,但好的视角是:希望解决市场失灵,启动市场价格调整。
感谢振动、冲击与噪声对本文的启发。
作者:曾思远 时间:2025-04-19 14:09:51 文章来源:转载
作者:秦永方 时间:2025-04-19 14:08:19 文章来源: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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