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养老、医疗,国家又在传递新信号了!
10月8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系统落实一揽子增量政策 扎实推动经济向上结构向优、发展态势持续向好”有关情况。
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郑栅洁在谈到“扩大内需”方面时,提到要扩大养老、托育等服务消费。
此外,国家还将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托育产业,抓紧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提高基本生育和儿童医疗公共服务水平。
针对农业转移人口最关心的教育、医疗等问题,国家也将加大超长期特别国债对人口集中流入城市普通高中建设、医院病房改造等项目的支持力度。
我们注意到,这不是国家今年第一次强调发展养老、托育了。
5月16日,国家卫健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推动国内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的有关情况。
其中提到国家卫生健康委一直鼓励支持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医养结合,主要采取了三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为社会力量提供审批便利。
养老机构申请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的,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申请举办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具备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申请设立养老机构的,不需设立新的法人,不需另行法人登记,可通过变更登记事项或经营范围开展养老服务。对于申请新建医养结合机构,涉及同层级相关部门审批备案的,实行“一个窗口”办理。02
二是支持建设,为社会力量提供多元保障。
对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区域总量不作规划限制。支持社会力量建设专业化、规模化、连锁化的医养结合机构,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到税费、投融资、用地等有关优惠政策。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管理范围,根据医养结合特点,考虑到医养结合机构老年人多,慢性病患者多,合理确定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医保总额控制指标,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向提供医养结合服务的定点医疗卫生机构预付部分医保资金,降低医养结合机构的运行压力。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制定多种优惠支持政策,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医养结合。
三是为社会力量提供资金支持。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产业投资基金支持医养结合发展。鼓励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作为投资主体举办医养结合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医养结合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家庭医生签约、基本养老等服务。
下一步,国家卫生健康委将继续完善有关支持政策,以事业推动产业、以产业推动事业,实现医养结合事业和产业的协同发展。
9月2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民政部部长陆治原在会上表示,要促进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扩大养老服务消费,发展壮大银发经济。
从兜底保障、生活照料,向更有质量的医养康养相结合服务转变。要为在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助急等上门服务,巩固居家养老服务基础地位;加强对养老服务质量安全的监管,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医养结合、老年助餐、养老社区等新兴领域的监管制度规则,加强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推进养老服务项目、流程、价格公开透明,提供质量有保障的养老服务,让老年人安心、放心。
而6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打造消费新场景培育消费新增长点的措施》,则是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医疗机构提供特需医疗服务,支持社会力量进入高端医疗服务领域,以及积极发展育幼消费。加大婴幼儿照护专业建设支持力度,健全保育师等育幼相关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随着社会老龄化的不断加剧,养老产业已经成为我国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于社会办医来说,尽管医养结合模式得到了广泛推广,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衔接不畅、服务标准不统一等问题。这需要进一步加强养老产业与医疗卫生领域的合作与沟通,建立更加完善的协作机制。
相对于医养结合,医育结合、普惠托育则是比较新的医疗延伸服务。其需求优势在于许多“90后”“00后”既要处理工作,又要照顾家中孩子,常常分身乏术。
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0至3岁婴幼儿数约为3200万,其中有超过1/3的家庭有托育需求。但也有业内人士表示,目前托位数在逐年增长,但一些托育机构的入托率没有达到预期。尽管一些家长会到托育机构进行咨询,但是从他们五花八门的问题可以看出,许多家长对托育机构还是了解少、不放心。
所以医育结合,目前面临的最大困难,或许是群众托育观念还未有转变。
来源:国家发改委、民营院长俱乐部
作者:齐厄 时间:2024-12-30 16:19:25 文章来源: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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