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旨:欢迎读者在评论区踊跃提供医疗反腐的点赞及吐槽线索。
如何看待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
分析:第一感触是“大快人心”,并不是看到行政权力贪腐行为被查处的那种开心,而是对行政权力非必要干涉企业运行的关心重视。这是一次自上而下的高层指示,是系统化的问题处理信号。对于有困难、有意见、有反对和没反对的企业来说,是实在的支持。结合当前的经济周期形势,这份意见对走出谷底,有些提振。展望未来,可逐步建设长期长效。
为什么会尤其强调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涉企行政检查与药品器械行业是不是属于强相关?
分析: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属于既要严格规范,又要降本增效,还要提质发展,更要稳定创新。不同于一般的行政检查,药品医疗器械从审评到检查到市场监管,都非常强调专业必要性。检查要见到实在必要,不应流于形式。检查结果结论,回过头来从侧面验证检查工作本身的合理性、质量水平。具体地,对包括仿制药、创新药的行政权力使用,应当一视同仁,为医药行业高质量发展既“压担子”,又松绑非必要限制、阻碍。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是对所有行政部门权力的普遍规范,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有专业、民生的背书。
一些地方和部门涉企行政检查乱作为问题时有发生,这些具体都有哪些问题?
分析:简单举例,包括但不限于:行政检查依据不明;行政检查频次过多;行政检查厚此薄彼;行政检查有乱罚款;行政检查处罚不当;行政检查越权进行;行政检查以权谋私;行政检查涉嫌侵权,等等等等。
涉企行政检查乱作为在医药行业里是否有比较典型的案例?
分析:三医部门对药企、药店、医院药房等的行政检查,建议进一步厘清检查事项清单及检查适用条件,避免碎片化,完善合理性。这是做好存量工作治理。同时,对于药企、药店、医院药房、医药电商平台、医药批发商、所谓药品创新支付平台等伴随深化医改出现的新业态,还要做好增量检查工作部署。乱作为,从字面理解,一是不改查的总在查,没完没了;二是是该查的没查到,从哪开始?都放到大闭环。
“远洋捕捞”是否也属于涉企行政检查乱作为问题?
分析:我个人认为属于,“远洋捕捞”离不开行政检查权力,并且穿越了地理空间与时间。“远洋捕捞”本身不具备贬义,但为什么企业界对此看法很消极,说明实际实施中,存在一些行政检查乱作为,甚至行政检查涉及到侵权和犯罪。
行政检查乱作为背后都有哪些原因?
分析:法治还不够完善,法律法规实施还存在漏洞。对企业经营权力及各种合理合法权益的法律维护和社会宣教,还有路要走。行政检查对于权促各行各业规范有序发展,很有必要,但行政检查工作作风、方法,以及与被检查者的辩证平等关系构建、问题意见互动等,还有路要走。对一些应检查问题、对象做得不平衡,同时对一些应检查问题、对象做得不充分,定期自查自纠,很显必要。
“无事不扰”对企业发展都有哪些重要性?
分析:相信受益的企业,都能感受到实在。也会促进更多人开办企业,向着正能量做循环。“无事不扰”,管理气氛相对轻松。同时,如果能“有事必到”,更加赋能企业提需求。这很正常,你不来找我,那我就去找你。大家都要做事,做有意义的事。在管理方面把气氛活一活,压强保持住。那么在服务赋能方面,把气氛活一活、动一动,可能干出成绩。
是否也是意味着医疗反腐可能会有所减轻?给医药行业吃一粒“定心丸”?
分析:医疗反腐不会减轻,反而更见硬实。医疗反腐带来的短期内对企业行业开展业务的负面影响可能有所减轻。主要理由:一是医疗反腐是正确、必要的事情,不是做得太多了,而是还很不够,还需要长期摸索、夯实;二是医疗反腐是一边打击触犯法律、纪律的行为,一边建设法律、规范、行为红线、行动文化等;三是医疗反腐的实施,有些来自行政检查,但不局限于此,新方法、新技术工具不断涌现;四是医药行业的“定心丸”不在医疗反腐势头减轻,而在于换到正轨,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大踏步前进。医疗反腐减轻对相当一些企业来说是坏事,沉没成本太多,会出现“丢失的几年”现象。五是行政检查规范,对于医疗反腐起到降本增效提质,客观上对减少企业应付医疗反腐的成本有一定帮助。
感谢评论员老师对本文的启发。
作者:刘庆丰 时间:2024-12-26 17:39:25 文章来源:原创
作者:码万祺 时间:2024-12-26 17:38:23 文章来源:原创
作者:码万祺 时间:2024-12-26 11:41:11 文章来源: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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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晨晓 时间:2024-12-26 10:42:06 文章来源:转载
作者:刘牧樵 时间:2024-12-26 10:13:19 文章来源: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