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湖市卫生健康局通报一起典型医疗违规案件,某医疗机构因出租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超范围执业等多重违法行为,被依法作出 “四连罚”,累计罚款金额达 9.3 万元。这起案件不仅揭开了医疗行业个别机构 “证书租借”“跨专业执业” 等乱象的冰山一角,更向全行业特别是民营医疗机构敲响了依法执业的警钟。
【案件回顾】
2025 年 1 月 7 日,平湖市卫生健康局在对某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中,意外揭开了一起涉及多方违规的医疗乱象。执法人员在检查麻醉知情同意书时,发现签名为 Z 某的文件,但现场遍寻不见该医师踪影。随着调查的深入,一系列违规行为逐渐浮出水面:麻醉执业医师 Z 某将自己的医师执业证书出租给该机构,本人并未实际在岗;而实际实施麻醉操作的竟是妇产科医师 G 某,其在未取得麻醉专业执业资格的情况下超范围执业;此外,执业医师 X 某还存在未按注册地点执业的问题。
这起看似普通的违规案例,最终演变为对医疗机构、涉事医师的 “四连罚”:
医疗机构被罚款 2 万元;
Z 某因出租证书被罚款 4 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 3000 元;
G 某因超范围执业罚款 2 万元;
X 某因执业地点不符罚款 1 万元。
当这则处罚信息在医疗行业内传开,立即引发了对医疗机构执业合规的广泛讨论。在医疗质量安全愈发受到重视的当下,这起案例犹如一声警钟,也为民营医疗领域敲响了依法执业的重要性。
【法律解析】
筑牢依法执业的 “四条红线”
本案涉及的违法情形,集中反映了医疗行业最典型的合规风险点,相关法律条款为全行业划定了明确的行为边界:
(一)机构红线:禁止使用 “非适岗卫生技术人员”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本案中,G 某虽为注册医师,但其从事麻醉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根据《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视同 “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机构因此面临 1 万 - 10 万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可被吊销执业许可。这警示机构必须严格核查医务人员的执业范围,杜绝 “跨专业用工”。
(二)医师红线:注册信息 “三要素” 不可突破
《医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医师必须在 “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 三要素内执业。X 某违反执业地点规定,G 某突破执业范围限制,均触及第五十七条,面临 1 万 - 3 万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可被暂停执业甚至吊销证书。这意味着医师的任何执业行为都必须与注册信息完全一致,不得 “变通” 或 “跨界”。
(三)证书红线:严禁出租、出借 “行医凭证”
Z 某的证书租借行为,触犯《医师法》第五十四条,除没收违法所得外,还将面临违法所得 2-5 倍罚款(本案中因违法所得仅 3000 元,按最低 1 万元基数罚款 4 倍)。该条款明确将 “买卖、伪造、变造” 与 “出租、出借” 并列禁止,凸显了国家对医师资格证书的严格管控,彻底封堵 “挂证取酬” 的灰色空间。
(四)责任链条:从个人到机构的全环节追责
本案 “四连罚” 的逻辑在于:既追究直接责任人(Z 某、G 某、X 某)的个人责任,也严惩机构的管理失责。这体现了 “双罚制” 原则 —— 医疗机构不能以 “不知情”“个人行为” 为由免责,必须建立覆盖招聘、注册、日常监管的全流程合规体系,否则将承担连带法律后果。
当 “生存压力” 遭遇 “合规底线”,民营医院如何破局?
本案中被处罚的机构性质虽未明确,但类似的证书租借、超范围执业问题,在民营医疗机构中更为高发。据行业调研,部分民营医院因人才短缺、成本压力,存在 “重业务轻合规” 倾向,甚至将 “挂证” 作为降低人力成本的 “潜规则”。面对生存与合规的双重考验,民营医院必须建立 “防御性发展” 策略,从以下五个维度构建合规体系:
(一)建立 “三查三核” 资质管控机制
· 招聘环节:三查验证
查证书真伪:通过 “医师电子化注册系统” 实时核验《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状态,杜绝 “注销证”“过期证”“克隆证”;
查注册信息:核对执业地点、范围是否与招聘岗位一致,严禁 “跨科招聘”(如内科医师从事外科手术);
查信用记录:通过 “信用中国”“医疗监管信息平台” 查询医师过往违规记录,建立 “黑名单” 制度。
· 执业环节:动态核查
设立 “每日出诊资质公示”:在候诊区电子屏实时显示当日坐诊医师的注册信息,接受患者监督;
建立 “手术 / 特殊操作前双核对”:在麻醉、手术等关键环节,由护士长与质控员双人核对操作医师的执业范围,同步上传核查记录至机构管理系统;
月度合规抽检:每月随机抽取 20% 诊疗病历,核查医师执业地点、范围与记录是否一致,发现问题立即预警。
(二)破解人才短缺的 “合规替代方案”
针对民营医院普遍面临的麻醉科、儿科等紧缺科室人才不足问题,可探索合法合规的解决方案:
· 医联体合作模式
与公立医院建立 “麻醉医师多点执业合作”,通过签订正规协议,邀请注册在医联体内的麻醉医师定期坐诊,同时在机构执业注册系统中完成备案,确保 “人证岗” 一致。例如,某民营妇产医院与区域内三甲医院麻醉科建立合作,由公立医院医师每周定期到院实施麻醉,既满足业务需求,又符合 “执业地点备案” 规定。
· 远程医疗与技术辅助
在不违反执业范围的前提下,利用远程麻醉监控系统、AI 辅助诊断工具,由具备资质的医师远程指导操作。例如,妇科医师在实施低风险手术时,通过 5G 平台连接远程麻醉专家,实时获取用药指导,避免 “擅自操作”。
· 定向培养与激励机制
设立 “紧缺专业人才专项基金”,与医学院校合作定向培养麻醉、儿科医师,承诺解决编制或提供高薪岗位,同时要求其在机构注册并执业满 5 年。某民营医院通过此模式,3 年内自主培养了 5 名麻醉医师,彻底摆脱 “挂证依赖”。
(三)构建 “制度 + 技术” 双重监管防线
· 制度层面:全流程合规手册
制定《医师执业合规管理办法》,明确以下核心条款:
禁止任何形式的证书租借,一经发现,除行政处罚外,机构可追究其违约金(如 Z 某案例中,合同约定违约金为违法所得的 10 倍);
建立 “超范围执业预警机制”,医师申请跨专业诊疗时,必须通过内部资质评审委员会审核,并报卫健委备案;
实行 “执业地点变更月报制”,每月 5 日前更新全体医师注册信息,确保与实际执业地点一致。
· 技术层面:数字化合规管理系统
引入 “医师执业监管平台”,实现三大功能:
资质到期预警:自动提醒医师资格证、执业证年审及变更时间,避免因 “遗忘” 导致的过期执业;
执业行为轨迹追踪:通过考勤系统与诊疗系统对接,实时监控医师是否在注册地点执业,是否存在 “多点未备案” 情况;
智能查重校验:在开具麻醉处方、实施手术等关键操作时,系统自动核查医师执业范围,若不匹配则禁止操作并触发警报。
(四)培育 “全员合规” 的医院文化
· 分层培训体系
新员工入职必学:将《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纳入岗前培训核心课程,考核不合格者不予上岗;
年度合规复训:邀请卫生执法专家每年开展 2 次案例剖析会,结合本地处罚案例(如本案)讲解法律风险,避免 “侥幸心理”;
重点岗位特训:对麻醉科、外科等风险科室医师,实施每季度一次的专项合规培训,签署《超范围执业零容忍承诺书》。
· 合规文化融入考核
设立 “合规积分” 制度,将医师执业合规情况与绩效奖金、职称晋升直接挂钩:
全年无违规记录者,给予 5% 绩效奖励;
发现一次超范围执业倾向(如未备案跨科出诊),扣除当月全部合规积分;
累计两次预警者,暂停执业并强制参加 30 学时合规培训。
(五)建立 “风险自查 + 外部监督” 双保险
· 内部自查常态化
成立由院长牵头的 “合规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开展一次全机构执业合规大检查,重点核查:
医师排班表与注册地点是否一致;
手术记录、处方签名与实际操作医师是否匹配;
证书租借 “蛛丝马迹”(如长期未到岗但保留薪酬的 “幽灵医师”)。
· 主动引入外部监督
设立 “合规监督举报热线”,鼓励患者、员工举报违规行为,经查实后给予 500-5000 元奖励;
定期邀请第三方合规机构进行审计,出具《执业风险评估报告》,提前排查 “挂证”“跨范围” 等隐蔽问题;
在官网、公众号公示全体医师注册信息,接受社会公众随时查询,以 “阳光监管” 倒逼合规。
从 “被动受罚” 到 “主动合规” 的转型之路
平湖这起 “四连罚” 案件,本质上是医疗行业 “逐利冲动” 与 “法治要求” 的一次激烈碰撞。对于民营医院而言,短期来看,合规管理可能增加人力成本(如招聘全职麻醉医师替代挂证)、压缩利润空间,但从长远发展看,却是规避法律风险、赢得患者信任的唯一路径。
数据显示,近三年因违规执业被处罚的民营医院中,60% 存在 “重复违法” 记录,根源在于未建立长效合规机制。而反观那些发展稳健的民营机构,如东莞康华医院、武汉亚心医院,均将 “依法执业” 作为核心竞争力 —— 通过透明化的资质公示、规范化的诊疗流程,不仅获得患者认可,更在医保定点申请、等级评审中占据优势。
当前,医疗行业正迎来 “强监管时代”,国家卫健委 2025 年专项行动将 “打击证书租借”“严查超范围执业” 列为重点。民营医院唯有摒弃 “打擦边球” 思维,将合规管理纳入战略规划,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筑牢根基。毕竟,医疗安全的底线,永远是医疗机构生存发展的生命线。
本案的查处,不仅是对违规者的惩戒,更是对全行业的一次深刻警示:当 “人证分离”“跨科执业” 等行为被按下 “停止键”,当每一位医师的执业行为都在法律框架内规范运行,医疗行业才能真正回归 “健康所系、性命相托” 的初心,而这,正是 “四连罚” 背后最深远的社会意义。
毕竟,医疗安全面前,容不得任何侥幸与投机。
作者:曾思远 时间:2025-04-25 16:57:25 文章来源: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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