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涉“卫”内容思考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2009年12月31日),即中央一号文件,于2010年1月31日刊发,全文有5个条款涉及医药卫生,以下将对涉“卫”内容进行介绍和思考。
一、中央一号文件涉“卫”内容
第4条: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或者设立专项的农村公益基金会,用于建设农村公益事业项目的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有关部门要抓紧健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下乡支农制度,通过完善精神物质奖励、职务职称晋升、定向免费培养等措施,引导更多城市教师下乡支教、城市文化和科研机构到农村拓展服务、城市医师支援农村。
第7条: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完善扑杀补贴政策,推进基层防疫体系建设,健全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增加渔政、渔港、渔船安全设施等建设投入,搞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支持发展远洋渔业。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
第13条:健全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深入开展工伤保险全覆盖行动,加强职业病防治和农民工健康服务,将与企业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抓紧落实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
第14条: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落实乡镇卫生院人员绩效工资和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政策,逐步实施免费为农村定向培养全科医生和招聘执业医师计划。搞好农村地区妇幼卫生工作和疾病防治,加强农村食品和药品监管。积极发展农村远程教育、远程医疗。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继续推进新农村新家庭计划和少生快富工程,完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持制度,加强和创新农村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第 15条: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逐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水平、政府补助标准和保障水平。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医疗救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政策衔接。继续抓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有条件的地方可加快试点步伐。积极引导试点地区适龄农村居民参保,确保符合规定条件的老年居民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
一、中央一号文件涉“卫”思考
全文看下来,对于农村卫生的指导文件内容,总感觉虚而不实,缺乏有针对性的措施,都是官腔和原则性的话。并看不出来有什么突破性的进展和提议。仍然是笼统表述:三级医疗网完善、加大新农合、妇幼卫生工作和疾病防治、绩效工资和公卫补助、免费定向培养医生等。
中国医改关注什么?中国最大多数的群体是农民?中国经济解决不了农民问题,就不可能从根本经济问题;同样,中国的医改,如果不能解决农民问题,也不可能实现医改的目标。中国三级医疗网的重点是社乡卫生,公卫补助能够到位多少?免费培训,能全面解决技术提高问题吗?显然不可能,我们必须要在机制上做转变才行,鼓励社会的全面参与,而不是光依靠卫生厅局或三级医院的杯水车薪的免费培训。
三级医疗网的重点有三块:一是要增加社乡医疗的硬件投入,含适宜设备、药品;二是发展医疗技术、适宜技术、特色医疗技术、软件、人才等建设。三、制度建设,包括医院标准化建设、双向转诊制度等等。如果不能带动社乡医疗的复兴和繁荣,社乡医疗的收入就不可能快速增长,社乡医疗就很难得到发展,光靠国家补助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尽管补助是必要的。如果患者不能留在社乡医疗机构,而是都流入到二三级医疗机构,谈什么国家的微弱补助是没有意义的,论医疗水平,社乡医疗机构远远也干不上二三级医疗机构,社乡医疗机构的发展就容易走向死胡同。目前的局面是,感冒发烧在卫生室治疗,大病都去县二级以上医院治疗,作为中国最重要的卫生支撑(社乡卫生院)就脱节和形成空白点了,道理上,社乡卫生院才是农村卫生的支柱,但这个局面如何改变?留不住患者的状况,能在10年内改善吗?如果没有制度的约束,目前交通、通讯也发达了,没有人会愿意到社乡卫生院就医。社乡卫生院就容易走向灭亡。
希望1号文件能提些具体的要求,或者对文件配套细则方案,否则就如1号文件涉卫部分,基本上和卫生部的政策脱节了,就是你有您的1号文件,我还是执行我的卫生政策,只不过在写法上靠拢而已。1号文件应该提出非常具体的目标,切实和务实解决问题,比如免费培训多少医生?补助多少经费?去向到哪里?在慢病防治上,如何发动社会医疗公司、医疗协会、医疗公益基金、政府共同参与到社乡卫生建设中去,重点是要在机制上去突破。目前,适宜技术推广大多都是通过二三级医疗机构完成,但实际在推广起作用的都是医疗卫生公司,它们是幕后英雄,但也多扯着卫生政府、医疗机构的大旗和虎皮,实际操作和发生作用就是公司。卫生厅局、医疗机构不要排斥公司,也不愿意与公司合作,应该发挥全国医疗公司的积极性,出台政策名正言顺发动全国公司做好适宜技术推广、适宜设备推广、适宜服务推广,并且给予其补助,只有这样,社乡医疗的复兴才指日可待。
1号文件的出台,不是空洞的文件,涉“卫”部分,卫生部必须配套以具体化的细则方案,即1号文件涉及到的各大部委,都要围绕文件精神配套细则方案,这才能有效的执行。而不是刚写出来看看而已,务实、务实,一切还是要务实。
医改从喊声剧烈到现在已经声音渐渐停息,我们总好象在原地打转转,是试点需要有一个长期过程,还是政府拨款不到位,我们就解决不了问题呢?起码有一点我们要承认,医改是利用医疗机构的内部体系去改变医疗机构的内部体系,是自己去改革自己,从改革的本身而言,算不得改革,甚至连改良也算不上。所以,改革只是多争取点补贴,缩小掉两极分化和二元结构而已,医药卫生改革的动力在哪里?在政府,还是民众?利益小团体的命,谁去革,可能很难知晓。
中国的农村人口这么多,解决最大多数老百姓的缺医少药问题,政府的经费是有限的,千万不要撒胡椒面,一定要按照一定规格和标准去建设社乡医疗机构,去满足患者的需要。卫生局对地区卫生收入再分配和资源再分配,需要提到日程上,把区域卫生资源的整体化规划和流动是必要的,把二三级医疗的富裕收入流转到社乡医疗机构中,地区卫生资源调配平台建设是非常必要的,更不能对大型设备盲目添置造成大量的浪费。
在医改过程中,政府不可能大包大揽所有的社乡医疗机构建设,要大量开发民营资本的介入,充实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政府也要一视同仁、一样的补助的措施。单一排斥民营资本,而一味排斥民营医疗机构建设,是对医改公益化的误解,医疗机构的建设应该是多元化的建设格局,只不过政府在其中发挥着主导的作用而已。完全脱离了的参与,就完全依靠一年2000亿元的政府财政转移支付能解决中国的医改目标吗?如果能够大量发动民营资本、民营企业、社会大众力量参与其中,就等于每年多增加几个2000亿元,起码对医改的促进将加快很大的进程,对社会进步是有益的。公有制,是多种经济体制并存,公益化医疗,同样也要容许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只不过政府主导的公有卫生资产占优势,要有量的优势,更要注重质的提高。
作者:蒋小富 时间:2024-12-21 10:15:38 文章来源: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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