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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营医院的回顾和展望(2)

08年10月03日 阅读:17414 来源: 杜乐勋原创

  二、     中国民营医院的现况


  现况一、政府扶持,稳定发展


  民营医院进医保正在逐步得到解决。同年内,北京市已有37家民营医疗机构被纳入医保范畴。哈尔滨市也有17家民营医院纳入当地医保。上海已有43家民营医疗机构被批量纳入医保。杭州市卫生局宣布40家民营医疗机构获得杭州市医保定点资格。


  江苏把医疗机构增量留给民营医院


  在江苏省政府全体会议上,江苏省卫生厅领导发言中谈到,今年江苏省将在切实履行政府职责的基础上,充分引入市场机制,大力发展增量、调整存量、激活机制,努力形成更加开放、更具活力的多种所有制医疗机构平等竞争格局。


  继续鼓励兴办“民营医院”。目前江苏省医疗机构不是嫌多而是还嫌少,因此要继续发展增量,大力发展民营医疗机构,制定更加优惠的扶持政策,毫不动摇地支持引导民间资本、境外资本兴办多种形式的医疗机构,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


  青海:在农村牧区办民营医院享受5年税收优惠


  青海省政府转发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发展民营医院的若干意见》,鼓励各类社会资本投资举办民营医院,尤其鼓励到医疗资源相对薄弱的农村牧区举办民营医院,参与乡镇卫生院的资产重组或改制;鼓励在城镇举办具有较高水平、较大规模的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鼓励举办中、藏医医院。《意见》提出,社会资本投资举办民营医院可享受十条优惠政策,具体为:可申请医疗保险定点医院资格;自主确定医疗服务收费价格,财务核算按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提供医疗服务所开具的诊断证明和收费凭证与公立医院具有同等效力;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除国家卫生部专项审批许可的大型医用设备外,可自主确定其它大型医用设备的购置;医院及其职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当地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可自主确定人员编制和工资标准及收入分配方式;在人才引进、科研课题招标、人事代理、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定、晋升、评优选先、医学院校实习医院资格、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等方面享有与公立医院相同的待遇;鼓励城市医疗机构离退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城市富余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到农村牧区投资设立民营医院;在农村牧区举办的民营医院,自工商登记之日起,享受5年的税收优惠政策。


  上海:通过社会办医构建多元化办医格局


  上海出台一系列政策促进除政府以外的社会力量兴办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要发展民办医疗机构。通过鼓励社会办医来促进上海多元化办医格局的形成。上海还将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政府所办公立医疗机构的改制。上海各级政府将集中力量办好社区服务中心、区(县)区域医疗中心和市级三级医院,在此主体框架之外的政府所办医疗机构,尤其是资源配置不合理、区域性重复设置的,可通过多种途径和多种形式的改革,平稳有序地改制为社会办公益性或经营性医疗机构。此外,社会力量还可通过医院管理公司等多种形式,参与公立医疗机构的经营管理。同时,上海支持并鼓励社会捐赠资金以及企业、基金、个人、外资等参与兴办医疗机构。社会投资者新办医疗机构或收购兼并已有的医疗机构,需按照公益性和经营性医疗机构的分类原则自主申办。社会资金或外资也可与政府所办的二、三级公益性医疗机构合资合作举办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和独立场所的经营性医疗机构。政府所办的医疗机构必须坚持原有公益性的基本医疗服务。


  广州申办医院者符合统一标准就发执照


  广州市卫生局配合卫生部颁布的《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完善《广州市医疗机构准入标准》。 据介绍,现有医疗机构准入制度比较概括,缺乏细化标准。为此,市卫生局力争在《广州市医疗机构准入标准》中,将社会力量办医疗机构的标准逐一细化,只要所申办医疗机构的场地面积、资金、人员、设备等能达到规定的标准,在医疗资源布局合理的前提下就可以申领开办医疗机构的执照。在《标准》出台前已发证的医疗机构,一年内也要达标,否则牌照期限届满将不予换证。在卫生资源相对过剩的地区,也鼓励投资者通过收购、重组现有医疗机构的方式,办民营医疗机构。


  浙江鼓励公立医院改制转为民营


  由浙江省体改办代拟的《关于发展民营医院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通过引入民间资金,投资民营医院的办法,促进医疗机构之间开展公平有序竞争,形成必要的竞争机制,最终使群众享有质量优良、费用合理的医疗服务。在设立条件、资质审核、审批程序等方面,民营医院有望享有和一般公立医院相同的条件,不再另设门槛;另外,除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新建民营医院外,有关方面也鼓励现有公立医院通过改制转为民营医院。新政策将允许营利性民营医院面向全社会提供各种医疗服务,并根据市场需求自主确定医疗服务价格;在获得执业登记后,可享受三年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国家对医疗市场多元化发展的支持态度逐渐明朗,鼓励发展民营医院,吸引民间资本已经被明确提出。除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新建民营医院外,有关方面也鼓励现有公立医院改制转为民营医院。


  昆明,《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医院发展的实施意见》(讨论稿)印发给参加政协昆明市十一届三次会议的政协委员及列席人员讨论。《意见》(讨论稿)旨在扩大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引入竞争机制,形成多元办医格局,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意见》(讨论稿)预期,到2012年,民营医疗机构资产占全市医疗总资产的比例达到70%以上。


  规划预留民营空间 。《意见》(讨论稿)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民营医院。将通过修订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为民营医院发展预留充分的空间。要求各级政府在修订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设点布局中,对民营医院的数量和资源量都要留有一定比例。鼓励社会力量规模办医,根据规划分地区、分类别确定设置标准支持社会资本兴办各类医疗机构。在昆明主城区二环路以外、主城4区以外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以及乡镇以下申办医院的,固定投资规模(不含土地)分别不少于2000万元、1000万元和200万元。鼓励各类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公立医院产权多元化改造、重组。鼓励公立医院卫生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具备执业资质的卫生专业人才,领办、创办各级各类民营医疗机构;鼓励现有民营医院靠大、靠外、靠强,与省内外合作兴办高水平的医疗机构,引进先进的管理模式,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


  民营可获医保定点。《意见》(讨论稿)明确支持民营医院发展,并给出了十分利好的税费政策。医疗服务市场向民营医院平等开放。所有依法准入的民营医院,均可依照程序申请作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定点医疗机构。民营医院可以自主选择营利或非营利医院性质,并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税费优惠。非营利性医院的用地可申请划拨或政府土地零收益协议方式出让;其建设过程中免收建设规费的地方留存部分,服务性收费按最低标准减半收取。非营利性医院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价格标准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各项税收。营利性医院的医疗服务收入直接用于改善本院医疗卫生条件的,自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征医疗服务收入营业税;对其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3年内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3年免税期满后恢复征税,恢复征税起5年内,地方留存部分先征后返还,6——10年减半返还。 并将建立公共财政激励办医机制。对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在3000万元以上的新建民营医院,政府按投资额8——10‰给予一次性奖励,用于该院添置医疗设备和改善医疗服务设施。市级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专项经费,根据民营医院的服务质量、履行社会责任、群众满意度等考评结果,对成绩突出者给予奖励。


  门诊病历全市通用。《意见》(讨论稿)鼓励和支持卫生技术人才合理流动。公办、民办医疗机构的卫技人员可以相互流动。对自愿走出公立体制到民营医院工作的卫技人员或民营医院职工流动到公立医院的,在原单位工作期间的工龄、社会保障等可连续计算,卫生、劳动、人事部门应为其办理相关手续。要求民营医院及其从业人员在资格认定、职称评定、业务培训、学术活动等方面,与公立医院同等对待。鼓励民营医疗卫生专业人才申报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要求落实民营医院从业人员社会保障,并随人员流动及时转接。《意见》(讨论稿)要求改进民营医院行政许可审批管理。还准备建立民营医院医疗质量考评体系、考核评审制度、信息公示制度、医德医风和诚信服务考核制度。各类医院使用昆明市统一的门诊通用病历。实行全行业统一的医疗服务质量与医院管理评价标准。


  温州民营医院享受公立医院同等政策待遇


  日前,《温州市民营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暂行办法》颁布。《暂行办法》不仅对办医主体、办医类别、兴办数量、设置区域不作任何限制,而且还附有多项诱人的优惠政策:民营医疗机构可自愿选择核定为营利性或非营利性,非营利性医院投资者可从办医结余中提取合理回报,营利性医院可自主确定分配方式;民资、外资兴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均可申请为医保定点医院,用地采用行政划拨方式供应;在医院等级评定、人才引进、技术职称评定、参加学术组织及学术活动、政策知情等方面,均享有和公立医疗机构相同的待遇。


  福州八大政策鼓励发展民营医院


  福建省福州市将倡导独资兴办民营医院,鼓励民营医院做精做强做大,并从以下八方面鼓励发展民营医院:


  一、积极鼓励社会资金(含外资)以多种形式兴办医疗机构。


  二、民营医疗机构设置不受区域卫生规划的限制。


  三、卫生行政部门要公开民营医疗机构准入标准和审批程序,简化审批环节,不得设置任何审批障碍。


  四、民营医疗机构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工商、民政、税务部门应根据营利和非营利性质分别予以登记,并核发相应证明。


  五、民营医院按照不同类别,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基本建设项目减半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六、非营利性民办医院的用地可申请划拨使用。


  七、民营医院在人才引进、技术职称评定、参加学术组织及学术活动等业务方面,与公立医院享受同等待遇,可申请城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八、民营医院可自主招聘工作人员,依据聘用合同协商确定薪酬,职工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当地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


  安徽民营医院承担公共卫生职责政府给予补贴


  为鼓励和加快民营医疗机构发展,安徽省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民营医疗机构的意见》。从政策上予以保驾护航。由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这份《意见》,首先对民营医院职工的各种待遇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如公办医疗机构分离到民营医疗机构工作的事业单位职工,民营医疗机构职工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其在民营医疗机构的工作经历可连续合并计算工龄;民营医疗机构职工在职称评定、参与学术活动、参加学术组织和行业协会、科研课题招标等方面不再“矮三分”,而将和公立医院职工“平起平坐”。


  给予民营医院的优惠政策还有:民营医院可以自主选择成为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医院;公办医院改制分离为民营医院并成建制接收原有人员的,3年内可以继续按照改制前的补助水平和资金渠道给予财政补助或企业补贴,补助经费按改制前的水平每年递减三分之一。营利性民营医院自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征医疗服务收入营业税;免征自制自用制剂增值税;免征自用房产、土地、车船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同时,民营医院在确定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医学院校教学医院、道路交通事故伤员救治定点医院资格等方面,享有和公立医院同等的待遇。《意见》还规定,民营医院应承担预防保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特困病人和无主病人救治等任务,但政府要给予合理补贴。


  河南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7〕92号文件,就民营医院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充分认识促进民营医院发展的重要意义。我市民营医疗机构自1989年开始起步,发展速度较快,形势较好。近年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卫生部等四部委《关于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卫医发(2000)233号),在鼓励社会办医的政策指导下,我市民营医疗机构迅速崛起,不断发展壮大,给医疗服务市场注入了新的活力,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医疗资源配置不合理和服务能力欠缺的不足,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更多的就医途径,为全市人民的健康生活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由于政策环境、自身管理、社会环境、政府监管等原因,我市民营医疗机构规模较小,技术力量薄弱,业务量也较少,还不能与公立医疗机构形成有力竞争。因此,加快发展民营医院是医疗卫生事业自身发展的要求,是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主动适应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多层次需求的重要途径,对于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正确认识民营医院在促进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健康中的重要作用,为民间资本参与医疗产业积极创造条件,积极支持和鼓励民营医院发展,为民营医院创造宽松的发展环境,努力促进民营医院健康快速发展。


  民营医院发展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探索发展医药卫生事业的多种形式和投资来源的多种渠道,鼓励兴办集体、私营、中外合资合作、股份制等形式的医疗机构,进一步加大对民营医院的扶持力度,促进民营医院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科学规划设置民营医院。民营医院设置应符合《洛阳市区域卫生规划》的基本要求,合理规划,科学设置,并按管理权限进行设置审批;在城市区,鼓励社会团体及个人在新区投资建设起点高、规模大、设施设备先进、医疗技术领先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全市目前缺少的专科医院,如肿瘤、心血管、胸科、血液病、皮肤病、医疗美容、整形外科、康复、肛肠病等专科医院,引导社会力量对现有中小规模医院进行投资改造;大力发展农村民营医院。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到偏远、贫困及医疗资源相对短缺的农村投资,兴建民营医院。鼓励城市医疗机构离退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城市富余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到农村民营医院工作;城市区相同科目的民营专科医院,按照公平择优的原则设1—2所,以避免造成资源浪费和无序竞争。


  加大对民营医院的政策扶持。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对民营医院取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自取得执业许可证登记之日起,3年内受享以下优惠政策:对其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对其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对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民营医院可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申请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民营医院提供医疗服务所出具的诊断证明和收费凭证,与公立医院具有同等效力;民营医院自主确定医疗服务收费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价格应及时向社会公示。财务核算按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执行;除国家规定须依法专项审批许可的医用设备外,民营医院可自主确定其它设备的购置;民营医院及其职工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参加当地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民营医院可自主确定其人员编制、工资标准及收入分配方式,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及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卫生技术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及其它人事代理事项可委托人才市场管理;民营医院在人才引进、卫生技术和管理人员参加学术团体开展学术活动、科研课题立项、专业技术职称(务)评聘、评优选先、医学院校临床带教实习、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等方面,依据有关规定享有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的待遇;民营医院和公立医院可以建设广泛的业务交流协作关系,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术交流与业务合作;民营医院可申请加入市医学会民营医院分会,加强行业自律,增强规范经营、诚信办院意识,调动行业力量,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实行自我管理,全面提高民营医院的社会信誉度;对民营医疗机构开展面向弱势群体的基本医疗服务、急诊急救及其他社会公益性活动给予合理补偿。


  切实加大民营医院的监督管理力度。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民营医院的设置、医疗技术、医务人员实行准入制度,并依法监督规范其医疗行为。民营医院内部专业设置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诊疗科目名录,要严格按照卫生部门核定的执业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严格遵守诊疗技术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民营医院应当承担当地政府交办的预防保健、卫生支农、卫生救援等公益性服务任务,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对无主病人、特困病人等给予力所能及的救治和帮助。要依法监管,搞好服务。坚持对公立和民营医疗机构一视同仁,依法行政,引导各类医疗机构依法、规范、诚信从医,保证医疗质量。对民营医疗机构布局、发展和运营与其他医院一并考虑,掌握民营医疗机构的优势和特长,努力为其提供信息服务、政策咨询,协助他们引进或培养学术骨干,帮助他们改善医疗条件,指导他们正确规避各种风险。要开展“净化就医环境,弘扬高尚医德,打造诚信品牌”活动,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不能出现为了经济利益,损害老百姓身体健康,甚至危害到生命的事情。坚决取缔非法医疗广告,营造良好的医疗秩序,保障广大患者的合法权益。


  现况二、严格自律,树立民营医院正面形象


  新疆 有记者从新疆民营医院管理年会暨民营医院诚信发展论坛上获悉:全区百家民营医院共同签名“新疆民营医院诚信自律规范”倡议书,作出“不对患者进行过度诱导医疗服务”等12项承诺。要依法执业,保证医生、护士以及医技人员持证上岗,坚决杜绝无证行医,确保医疗安全;坚决杜绝自立收费项目,做到收费项目和标准公开、透明;保证医院所用药品、设备和耗材均由正规、合法渠道采购,坚决杜绝使用假冒伪劣药品、设备和耗材;抵制和不发布虚假广告、不以变相宣传或其他方式误导患者;不以回扣、医托等非法手段欺骗、招揽病人。


  常德 十余家民营医院承诺诚信服务


  为促进民营医院有序竞争和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多可选择的医疗服务资源,8月8日,在全市民营医院发展座谈会上,10余家民营医院联合向社会作出6项诚信服务承诺。这6项承诺包括:不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执业;不发布虚假医疗广告;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努力避免过度医疗;搞好价格公示,规范收费管理;加强医疗质量控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尊重患者就医选择权。


  福建 拟出新医疗机构标准 医院将名副其实


  福建省卫生厅下发《福建省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 意见稿中,省卫生厅要求:“凡以‘医院’命名的医疗机构,住院床位总数应在50张(含)以上。”一级医院最少必须有15名执业医师。在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室、内科、外科、妇(产)科、预防保健科;在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消毒供应室。


  人员安排方面,每10个床位至少配备7名卫生技术人员;至少有15名执业医师、20名注册护士和相应的药剂、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等卫生技术人员;至少有4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执业医师。每科室至少有一名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相应专业的执业医师。必设科目以外每增加一个临床科室,应增加2名执业医师和相应的卫生技术人员及业务用房。


  房屋使用方面,每床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不少于3500平方米。具有关人员分析,文件落实后,将有一半以上民营医院变成门诊部。


  各地举办民营医院诚信论坛,自我约束


  民营医院遭遇的严重诚信危机,导致了其经营环境的恶劣。许多有远见的出资人和管理者已经认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采取多项措施改进。民营医院与国有医院相比有很多优势,专家上的优势、设备上的优势、服务上的优势等等。但现在民营医院品质的良莠不齐,给其发展带来了障碍,甚至出现了诚信危机。 诚信是全社会各行各业发展的“基本点”。诚信的行业大环境对民营医院的发展非常的重要,民营医院在与国有医院的竞争中,特别需要在诚信的问题上狠下工夫,才有赶上和赶超的希望。否则,即便在其他方面做得再好,也会因为在诚信上的欠缺而功亏一篑。


  继着名的“广州诚信宣言”之后,全国各地又有许多次同行集会,研讨民营医院诚信经营。比如


  2007年12月15日——16日在浙江省温州市召开的“全国诚信民营医院”万里行第二次会议暨民营医院发展与税收问题论坛


  2007-05-山东济南召开的第五届全国中西医结合男科学术会议暨民营医院发展方向论坛。


  北京晨报联合多家北京高端专科医院联合举办“高端专科 医院院长论坛”。旨在对民营专科医院如何与公立医院相辅相成、医疗质量、服务观念以及民营医院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等方面进行深层次探讨。


  上海民营医院高峰论坛”,邀请包括上海仁爱医院、上海博爱医院、上海真爱女子医院、民航上海医院、上海虹桥医院、上海富华医疗美容医院、上海国宾医疗中心、上海博康医院等在内的11家上海代表性民营医院出席会议。


  2007-6江苏省医院协会口腔医院分会民营医院发展论坛在苏洲举行


  石家庄成功举办了“石家庄民营医院营销高峰论坛”


  北京民营医院高峰论坛隆重举行


  首届四川民营医院品牌发展论坛


  “江苏品牌民营医院发展高峰论坛”在南京举行等等


  现况三、优化资产,自我调整。调查显示相当数量民营医院面临倒闭(2007年12月05日 市场报) 社会资本参与医疗卫生行业的竞争必然会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甚至会改变整个医疗服务“冰冷的脸”,一些民办医院就是例证。但是,南京市某报刊推出的《南京民营医院调查》显示,南京有相当数量的民营医院面临倒闭……前不久,各省开展的民营医院投资者、管理者研讨峰会也给出了这样的结论:投资者们认为民营医院的发展形势不容乐观,有些投资者还直言不讳的表示,现已考虑撤资另谋出路;而谈起民营医院目前的生存状态,民营医院的院长们也都毫不讳言:“日子难过。”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民营医院负责人告诉《市场报》记者:“民营医院因为经营不下去而关门歇业的,每天都有!”


  福州市“同德医院”自动降级。位于仓山上三路的同德门诊部,前身是同德医院,是福州市24家民营医院之一。负责人主动到福州市卫生局,请求将民营医院降级为门诊部。“其实,我一直是按门诊部的模式来经营民营医院。”作为福州市退出民营医院经营模式的第一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从2002年2月成立同德医院至今,医院月月都有亏损。作为投资人,她已无法承担,自动降级为门诊部,反而有利于增加收入。


  医院内部优良资产的优化组合。中国凤凰医疗集团从1988年创业到2005年已拥有六家直营医院,2000张病床,分布在深圳、北京、吉林、无锡、大连等城市,是中国大陆最大的民营医院集团之一。它的成长轨迹和发展走向,对研究和观察中国大陆民营医院的生存发展及产业政策调整具有一定的实证价值。当2005年下半年中国进行医疗改革的全社会大讨论,医疗改革的“市场化”遭到质疑,民营医院的生存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凤凰医院集团也随着政策环境、市场环境的变化做了重大改革,由扩张转向收缩,进入一个新的战略调整期,实施了“凤凰涅盘、进退前行”的转型策略,采取了一系列的战略转型措施。首先,在经营跨度上,从二线城市退出,向北京一线城市集中,降低公共关系和连锁运营的成本;二是在医院数量规模上,从400张床位以下的一、二级医院退出,向500张床位以上的三级医院集中,减少直营医院数量,使医疗产业资源的配置和质量得到进一步优化,逐步实现了区域规模优势。三是在技术路线上,从综合性医院的综合医疗技术服务向综合性医院专科特长发展,建立了“凤凰医院集团万峰心脏外科中心”,提高了医院的技术竞争力;四是从投资结构上,由民营控股向混合多元投资转型,拓宽了融资渠道,分散和降低了投资风险。先后引入了国有企业和海内外着名的金融财团加盟,随着中信集团和力宝集团的参股,凤凰医疗继续拓展的资本平台已经搭建成熟;五是在产业发展定位上,进一步明确了民营医疗服务与政府主导的关系。要坚持政府主导,发挥市场机制,在改革中调整好自己的定位,有进有退,在完成对中央直属企业北京燕化公司三级医院重组改制的“国退民进”之后,凤凰医院集团将旗下的大连新世纪医院整体转让给了大连市政府,写下了“国进民退”的成功之作。通过这一系列的调整转型,凤凰医院集团再次经历了“凤凰涅盘”的洗礼。它的生存能力、应变能力、适应能力和抗风险能力都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医疗产业发展的资金、人才、经营、管理优势,在现有的北京健宫医院和燕化凤凰医院的平台基础上得到进一步整合和提高,较充分集聚了适应医疗产业发展的经验和力量,将沿着坚持政府主导、发挥市场机制的改革方向,在城市医院改革和医疗产业发展上探索前行,有所突破。


  现况四、媒体报道的几起典型案例


  案例1、几个民工医院的遭遇。杭州退休女医生赵华琼自己出资开办了一家民工医院,然而,记者走访杭州市西湖区卫生局时,卫生局领导告诉记者,赵华琼经营的这家诊所已经被卫生局查处过4次,其中甚至还有比跨科给儿童看病性质更严重的违规行为!


  安徽首家农民工医院日前亮相合肥。医院对农民工门诊、治疗、住院一律按核定价格减半收费,并实行24小时随叫随到式医疗服务。为让农民工也能享受与市民同样的健康医疗保障,解决农民工看病难、费用高的问题,在合肥市建管局的支持下,安徽长征医院与安徽三建华力劳务公还签订了农民工医疗合作协议。


  徐州市首家农民工工会优惠医院。徐州获得爱心卡的农民工在交通医院农民工工会医院救诊将享受9项减免9项减半的优惠政策:免挂号费、注射费、护理费、观察费、专家门诊费、胸透、血型鉴定、血糖尿糖检查,减免费用可以节省32元3毛钱。


  费用减半的9项检查为肝功能及三对半检查,血脂及血黏度的检查,肾功能检查,血糖检查,血常规检查和B超检查,心电图检查等。记者注意到,这些名义上的减半项目,实际价格比原价一半还要低。


  西安市新城区将该区属下的中医医院和西安市第六医院设为农民工定点医院,从农民工的实际出发,采取了一系列优惠措施,为农民工看病就医,办好事办实事。“农民工医院”的设立,不仅在西安,就是在全省也属首创。创办伊始,受到农民工的欢迎、新闻媒体的热捧。但遗憾的是,如今一年多时间过去了,两家“农民工医院”,却很少有农民工问津。


  农民工定点医院南昌遇冷。06-2月底,我省首家农民工定点医院挂牌赚足了大家的“眼球”;一个月后,不足百名农民工持卡求诊的阵势却让人大跌眼镜。一项扶贫济困的善举做得这么冷场


  哈尔滨市道里区建国街道办事处与一家医院联合创办了该市第一家农民工医院,有消息表明这家医院目前运营得非常顺畅,上门求诊的农民工络绎不绝。有关专家分析认为,街办与辖区内农民工的联系较为密切,街办可以为农民工做一些实在、繁琐的事务性工作,所以在运作手段上,街办与医院携手合作的模式似乎更切合农民工医院发展的需要。


  案例2、全国首创“自揭成本”


  2007年7月24日,有关长沙中山医院的这条新闻出现在了湖南省的各种大小报纸和网络上。一时之间,中山医院“自揭医疗成本”成了全国性的话题。中山医院方面提供的数据显示,“在短短的几天内,网络的跟帖已经达到了4万,而百度上关于医院的新闻搜索也有3万多”。而策划出来的前一天,这些数字几乎为零。


  他们公布20多种常见病的医疗成本,都是易于诊断、疗效肯定且可操作性很强的常见病,这些病种的患者占总患者流量的60%以上,医院将向社会公布这些病种在分解后的具体治疗收费项目及成本,召开一次听证会,请医疗主管部门、物价部门、媒体和公开招募市民等参与价格讨论,制定出让老百姓满意的医疗项目收费标准。比如,医院首先设计某一个疾病的临床治疗方案,包括诊疗常规、手术方法、手术当中使用的材料、住院时间等细节,然后再根据方案设计出一个透明价格。这样,病人在手术之前就可对治疗中该做哪些检查、该用什么药物一目了然。医院说,提出论证的23个项目全数通过。即便如此,成本价还有15%——20%利润。


  案例3、多家民营医院投资者大多来自一个镇


  对很多人来说,莆田东庄无疑是个陌生的地名。但两组数据可以凸显东庄镇的优势:有人说,全国至少80%以上的民营医院是东庄人创办的;莆田秀屿区在全国各省市从事医疗行业的企业共有1万家(东庄镇占93%),资产总数达360亿元,年营业额3050亿元,员工总数63万人;在外医药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500家(东庄镇占80%),资产总数25亿元,年营业额50亿元,员工总数5万人。也就是说,东庄镇人所办的民营医院及相关企业创造的产值,超过了中国中西部个别省的生产总值。


  案例4、杭州华夏医院发布虚假医疗广告。 称该院“首家引进香港国际类风湿病研究院独创的‘免疫平衡调节微创手术’,治疗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手术安全可靠,无痛苦,术后无须长期服药……”“……经临床验证,一般术后24小时疼痛减轻,肿胀消失……”“只需一次手术,还您终身健康……”打出如此诱人广告的杭州华夏医院却治不好病,许多接受手术的患者病情反而加重,更有人因此变得生活起居无法自理。26位患者索赔近500万元。浙江省工商局通过深入调查,认为杭州华夏医院的行为属于典型的发布虚假医疗广告违法行为,并符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国家追诉标准,已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一旦司法机关认定其刑事责任成立,该医院将成为中国因虚假医疗广告获罪第一人。


  案例5、运城民营医院现状调查 存在诸多违规问题


  山西电视台记者先后几次到民营医院数量占全省近四分之一的运城市进行调查采访。


  据说,这家医院研制的肝肾回春丹不仅对治疗肝肾病有神奇疗效,而且还远销国内外。院长向记者拍着胸脯保证,来他这里看病是包看包好。那么这家医院的治疗效果到底如何呢?在花费450元之后,记者买到两小包和一小瓶药,翻开说明书,上面标注的“国内首创疗效神奇”的广告语引人注目,于是记者分别把这药送到运城市和山西省两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检测。山西省药监局组织相关专家对运城建国肝肾病专科医院配制的肝肾回春丹处方进行药理分析后发现,处方中竟然含有对肝肾功能有严重影响的朱砂!在今年第二批医疗机构制剂再评价意见中,专家最后的鉴定意见是处方与主治不符,处方中朱砂不能用于肝肾功能不全的疾病,不同意配制。


  在采访中记者还发现,这家医院除了院长以外,另外三名主治医生两个是院长的两个儿子一个是亲戚。同时在运城市卫生局医政科记者也了解到,包括院长在内的四名所谓主治医生,都没按国家规定进行执业医师注册,是非法行医。


  运城市夏县县城里一家名为“夏县残联骨坏死病专科医院”的民营医院,只有一间平房,里面没有一件治疗设备和仪器,这又怎么治疗像骨头坏死这种目前连国内大医院都很难治愈的疾病呢?这家专科医院有没有合法手续,又是怎样给病人看病呢?当记者以病人的身份提出想看看这家医院的手续时,这位主治大夫以记者带的材料不全为由,拒绝了记者的要求。


  走出这家医院,在夏县县城的另外一条街道,记者竟然又看到一家夏县残联骨坏死病专科医院,一了解,原来这家医院的主治大夫和刚才那家骨坏死病专科医院的主治大夫竟然是父子关系,这两家所谓的骨坏死病专科医院竟然父亲和儿子共用一套手续,在县城里开了两家骨坏死病专科医院。在夏县卫生局经记者核查,这两家专科医院共用的手续竟然是一个个体诊所的手续。也就是说,这两家医院都属于未经医疗行政机构审批注册的非法医院。


  合法“研究所”的数量不到十分之一,运城市挂着“研究所”的民营专科医院、诊所少说也有400多家,但在运城市科技局和民政局记者了解到,经过审核注册的合法研究所只有30几家。这也就是说,在运城市合法的“研究所”的数量不到十分之一。


  案例6、上海协和医院被处“极刑”。 2007年1月8日,新华社播发题为《是手术还是骗术——上海协和医院妇科诊疗案》的报道,质疑“协和”给无病女子王洪艳做假手术。


  继新华社报道后,央视又于1月31日跟进,多位患者面对镜头诉说他们的遭遇。这让正准备积极应对的协和医院,陷入两面夹击中。而上海市卫生局几乎每天都要迎来多名前来投诉此医院的患者。协和继“媒体危机”之后,又迎来患者“投诉危机”。


  “上海协和医院假手术”事件进程表


  2006年10月31日,未婚女子王洪艳被上海协和医院医生祝新革诊断为“不孕症”,并实施“宫——腹腔镜联合术”。随后其妹也被作出同样诊断,同样被实施该手术,二人共花费8万元左右。


  2007年1月5日,上海市药监局接到举报,对“协和”进行突击稽查,发现该院存有多项违规违法行为。


  1月8日,新华社以《是手术还是骗术》为题,播发记者刘丹、仇逸的报道。1月9日,上海市卫监所介入对上海协和医院开展调查。


  1月10日,上海某报分别以《投诉人言行让人看不懂》、《“王洪艳从未以此向医院索赔”》为题,质疑王洪艳的投诉动机。


  同日,上海协和医院致函新华社,对记者刘丹、仇逸的报道提出十三点质疑。


  1月18日,北京协和医院发布声明,称该医院与全国各地所有冠有“协和”二字的医院或医疗机构,均无“技术协作”、“业务支持”和“分院或连锁医院”关系。


  1月19日,上海市卫生局发布初步调查结论,认为“协和”在王的诊疗过程中存在过度检查和不当治疗行为。


  1月31日,央视以《手术刀还是宰人刀》为题,报道上海协和医院给多名患者实施“宫——腹腔镜手术”黑幕。


  2月6日,上海市卫生局认定“协和”手术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之处,吊销上海协和医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月9日,上海市药监局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因为执法过程中发现上海协和医院涉嫌贵稀中药材诈骗,已正式将该案移送至上海市公安局。


  案例7、深圳市龙岗区山厦医院于2007年12月26日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状告云南省政府和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办。要求判决两被告兑现承诺,落实和解决为讨千元工资自焚的杨增朝在该医院拖欠的73万元医疗费。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向山厦医院下达了《受理案件通知书》,立案审理该案。


  在民事案件中,一家民营医院将省一级人民政府做为被告,并且被法院立案受理,这在中国审判史上很少见。法院称起诉符合受理条件。


  在医院缴纳案件受理费之后,法院将会向被告云南省政府及深圳市平湖街道办送达通知书,随后将进入司法审理阶段。


  深圳市山厦医院是一家成立于2002年初的民营医院,此次将省级行政单位云南省政府告上法庭,并被作为区级人民法院的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令一些法律界人士颇为惊讶。“一家民营医院在民事诉讼中状告省级行政单位的省政府,并获得受理,这在中国审判史上是很少见的。”昨日下午,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律师肖文全如此感慨。事实上,在山厦医院将民事起诉书递交龙岗区人民法院之后,部分人士分析认为由于案件的法理依据和外在压力,法院可能会选择不予立案,此次结果因此也令人瞩目。


  现况六、“双非”——非公办、非营利医院的出现。


  营利性医院转为非营利性医院的民营医院早已存在,并且在深圳、上海、山东、温州等地为数不少。期间,更是出现过争转非营利医院的高潮。与此同时,公众对它们的热议、质疑也从未停止过。


  一份争当“非营利”的申请报告


  山东省济南市某医院的院长很是着急,他在忙碌着自己医院“转型”的事情。这是一家民营医院,开办时是营利性医院。这里说的医院“转型”,就是从营利性医院转为非营利性医院。而按照有关规定,非营利性医院即“要为社会公众利益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执行政府制定的指导价,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其收入用于弥补医疗服务成本,实际运营中的收支结余,只能用于自身的发展,投资者不得受益”。那么,从投资商的角度来讲,他们为什么愿意往公益方面靠拢呢?在给济南市卫生局的一份报告中,是这样阐述理由的:随着安徽省庐江县民营非营利性医院的开业,全国医疗行业拉开了新一轮医疗体制改革的序幕。 有关医疗专家说,民营医院是发达地区比较通行的医院管理模式,基本上分为三种:一种是营利性医院,一种是非营利性医院,这两类好像橄榄球的两个尖部,中间隆起的大部分是另外一种模式,就是非政府投资非营利性医院,即“双非”医院,今后的医疗服务绝大部分是由‘双非’医院承担。而营利性医院就是高标准、高价格的服务,而非营利医院则是纯福利性医院。在我国目前的医疗现状下,“双非”医院的发展将是大趋势。报告中还介绍了如果被批准为非营利性医院后,他们医院的发展计划。他们针对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情况,每年从医院的纯收入中拿出100万元设立帮扶资金,让贫困患者渡过难关,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缓解国家和社会医疗保障压力。同时,制定医院的长期发展规划,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非营利性医院的规定,完全遵照“为大众利益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执行政府制定的指导价,实际运营中的收支结余,只能用于自身的发展”。他们将把医院的剩余利润主要用于人才引进、科研开发和设备升级等事项,以期实现医院后续发展的良性循环。其实医院非常明白这一点。按照国家税收规定,医疗服务的税收被纳入到“服务业税目”领域中,而这一领域必须征收总收入5%的营业税。以一个年营业额3000万元的中型民营医院为例,其一年的营业税必须缴纳150万元。另外,作为服务性行业,职工工资凡超过960元的,除了缴纳个人所得税外,企业还必须为超过部分支付33%的税款。按照上述医院的规模,医护人员和其余工作人员大约共150人,按人均年薪5万元计算,医院必须每年再支付近200万元的税款。另一方面,医院还必须缴纳车船税、房产税,以及其余一系列零星税收,这部分税收大约占到总收入的3%左右。他们认为“如此一来,一个年营业额3000万元的民营医院,一年纳税总额接近500万元,几乎占到总收入的20%。”更让民营医院担心的是,医院一旦正式进入征税期,除了缴税外,其他各种各样的收费项目也接踵而来,按照工商企业税收政策,要缴的其他各类税费有很多种。


  “我觉得税收方面不太可能调整,现在惟一的办法就是朝非营利性医院转变。”某民营医院董事长说。


  “民营医院纷纷争取非营利医院也是无奈之举。”卫生部医院管理活动办公室研究员赵淳说。“非营利”机构要名副其实,并非民营医院,一些体育馆、图书馆往往也打着非营利的旗号,做着营利的买卖。民营医院从营利性转为非营利性医院,这本身意味着民营医院要遵照“为大众利益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执行政府制定的指导价,运营中的结余只能用于自身的发展”的规定,放弃了营利性医院所拥有的“药品自主定价权利”等多项自主权。


  民营医院此次看似善意的举动,并没有引来大众的赞扬,相反招来了严厉的批评:民营医院不是慈善机构,他们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避税。 该怎样看待民营医院此次争当非营利性医院的举动?民营医院此举在法律上有无不妥?有记者对话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乔新生。


  记者:此次,众多民营医院纷纷从营利性向非营利性医院转型,其态度可谓是争先恐后、急不可待。非营利性医院性质为何有那么大的吸引力?


  乔新生:从目前税收政策来看,非营利性医院享有国家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而营利性医院过了免税期限后,其上缴的税费比重很大,给民营医院的发展带来阻碍。相反,非营利性医院按照规定,把医院的剩余利润用于人才引进、科研开发和设备升级上,实现医院后续发展的良性循环,推进了医院的有序发展。


  记者:您怎么看待这个事情?乔新生:第一,社会从一元社会到二元社会到多元社会,这是历史发展的趋势,而增加一些非政府、公益组织,这是我国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结果,政府有义务来促进这个多元社会的早日到来;第二,现在一些营利性医院纷纷争当“非营利”,是我国通过税收进行社会财富的二次分配,这是个很好的现象,因为世界范围内的医疗机构都不允许是暴利机构,但如果他们通过转型为非营利来规避税收是不妥的。


  记者:我国法律是否允许民营医院定性为“非营利性”呢?   乔新生:法律是允许的。但条件是财务公开,一切医疗活动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并且是真正的非营利性组织。 记者:但人们有一种担忧,投资商是逐利心理,他们能真正做到非营利医院应该具有的社会公益性组织吗? 乔新生:这个担忧是非常正确的。对投资商来讲,是鱼和熊掌不可兼得。要么是赚钱的机构,按章纳税,要么是非营利性组织,财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而不能够既想赚取很多的钱,又想避税,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记者:有评论说,像一些体育馆、图书馆,都将自己定性为“非营利”,目的就是为了避税。您同意这种说法吗?


  乔新生:我国对社会团体主体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虽然有行政法规,但这些法规在现实生活中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法律显得相对滞后。目前,只有严格按照国务院颁发的《社团登记条例》的规定,如果登记了社团性质,即非营性,就不能营利。但我国出现的情况是公立医院商业化,学校暴利化,一些承担公共职能的机构,像体育馆、图书馆,打着非营利的旗号,做着营利的买卖,“非营利”称号名不副实。


  如何进入其他的医疗服务市场?这将面临着更大的制度重构。


  北京和君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纪恒说:“社会资本包括外资如何举办非营利性医院,在政策上是模糊的。”


  对此,业内人士进一步分析,如果社会资本是“投资”,又打出“非营利性”,按我国现有的管理体制,谁来监管这种医疗机构到底是不是“非营利性”,还存在空白。实际上,目前一些地方医院改制后,也面临着股份回报和医院非营利性的矛盾。所以,要尽快明确非营利性和营利性的相关政策安排,这不仅仅有关社会资本进入医疗领域,更重要的是,关系到目前公立医院的改革方向。


  但也有专家则一针见血的指出,民间资本建设民营医院是可以的,但投资帮助建设公立医院不可行。应该看到社会资本追求的就是“利润最大化”,这种利润最大化与公立医院的公益属性,应该说是一对“不共戴天”的冤家。而实际上,在没有引入社会资本的前提下,一些公立医院因为各种原因,已经一定程度脱离其公立属性,而表现出一定程度的逐利倾向。现在,再明目张胆地引入社会资本,显然是在原来的基础上又“拉”了摇摆不定的公立医院一把。在这样一种现实境况之下,如何能平衡公益医疗的公益性和社会资本的逐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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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曾历任卫生部政策与管理研究专家委员会1,2,3届委员。现任卫生部全国干部岗位培训医院管理专家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卫生经济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医院协会经济管理委员会高级顾问,黑龙江省医院协会经济管理委员会主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医疗卫生绿皮书》主编,哈尔滨医科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