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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丢肾门”事件,热闹异常。社会上才消停,我们医界内部开始激情涌动啦。第一波行情是旁观的同仁激励当事医院“依法维权”,告那家报纸,谁叫他“污蔑”我们。看看漩涡中心比较平静,“挑”不起来,当事医院低调处理,就有许多指责出来啦。待到当事单位的当事人之一据说“个人起诉”维权了,果然赢得医界阵阵喝彩。正当“人心振奋”时,岂不知,相久大氏“不知趣”,今日凌晨弄了篇反思性的小文字,有点儿医界自我解剖意思。看法一出,轩然大波,捅了马蜂窝了。我觉得,对相久大文字的有些反应,可能不尽妥当。
我对“丢肾门”此案的看法如下。
第一,该案初步平息后,医方是否需要和值得高调维权,如何善后,应该谨慎,我们外人,旁观者,理当尊重当事方的审慎选择,毕竟,人家是当事单位,实力不弱的单位,也有自己的法律顾问,所以,我尊重医院的选择,包括它低调以待的做法。
第二,当事人员的其中之一,据说个人起诉了报社,由于不知道有何“内情”,我也没法评价,只能说感觉此事比较“特别”。
第三,我们很多同仁“义愤填膺”,说是报纸污蔑了医方,我不知道报纸是否真的曾经在哪一天的报道里,自行判断性地指责医方“偷肾”了。似乎报纸迄今是比较强硬的,或许,它有其强硬的理由呢?例如,假如它的报道只是转述投诉者的疑问,同时要求医方解释,或对医方的解释继续做些质疑和讨论,如此,可能就很难坐实说它污蔑了谁了。因此,要对报纸“持之有故”地义愤填膺,可能需要事先慎重地收集材料,看看有无确切的把柄可抓。诉讼,就更需要证据支撑了。
第四,我们这些医界的同行,是否可以就目前可见的有关诊疗处置过程的报道,结合双方的说法,做些专业的评价?除了赞同的评价,可不可以有些反思性的分析与建议?是否说了就是添乱与内讧?我以为,当然可以评说,而且,兼听则明,十分需要各方评说。何况,你不说,不代表别人就不会说,律师里面,曾经从医的太多了。我们不能只喜欢听赞成的声音,而听不得不同意见,尤其是否定性评价的意见。
一例热门事件,大家旁观,其实都是一定程度的“雾里看花”,意见不同,可以继续讨论,也可以置之不理,但,不要冠之以添乱、内讧才好。当然,无论弹赞,都应该以理服人,有话好好说,善待不同意见,才是医界应有的风采吧!
作者:凌晓 时间:2025-11-18 10:58:54 文章来源: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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