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植了5颗牙 诊所为何要退赔26万元”这则报道近日登上新闻热搜。医患纠纷经常上新闻头条,细究其中缘故,很多是因为在治疗前医患双方没有认真详细沟通并确认好治疗方案,手术后没有告知患者术后状况。如何规避这种矛盾产生,在诊疗前后,医生的讲解、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是很关键的一环。
广西新闻网
60多岁的唐女士到南宁市一家诊所种植牙,本来约定种植以色列植体,结果却被换成中国台湾品牌的植体。种植医生在《Ⅰ期手术报告》“种植体类型”处载明:因骨质原因选用骨抓力较强的台湾Anker植体。为此,唐女士支付了6.53万元医药费。
手术后,唐女士感觉牙齿不适,便到其他医院就诊,花去275元医药费。经询问上述诊所的植牙医生,唐女士这才得知,手术前,医生未告知她就使用了中国台湾品牌“Anker”植体为她进行植牙。唐女士以欺诈为由,将该诊所告上法庭,索赔43万余元。
经南宁市两级法院审理,唐女士与诊所植牙医生的微信聊天记录来看,这家诊所的植牙医生认可其在植牙过程中未告知并经唐女士同意,将植体品牌更换的事实。法院认定该诊所私自变更植体品牌构成欺诈,须退一赔三,退赔唐女士26万余元。目前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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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医生谈到:种植牙在规范诊疗的情况下,患者的既往病史,术前的相关检查都会详细录入到病历本中,治疗计划会涉及到种植方案、种植系统,在同患者详细讲解后再经患者签署同意书,甚至还有附加同意书以防术中其他状况的发生。
上述案例,种植医生在履行医疗服务时,在非紧急情况下,未经患者或其代理人同意,擅自改变约定的治疗方案,使用台湾品牌的植体为唐女士植牙,事后亦未主动告知,直至唐女士术后牙齿不适,询问植牙医生时才知晓,属于违反诊疗规范,诊所应当进行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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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杨 时间:2025-04-30 17:04:59 文章来源: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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