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针对常用药价格上涨问题,陈金甫表示,医保局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包括:健全药品价格供应监测预警机制;对重点品种进行价格成本专项调查,开展医药行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加强药品领域价格监督检查和原料药的反垄断执法,严肃查处冰醋酸和扑尔敏原料垄断案,对部分原料药涉嫌垄断立案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在冰醋酸原料药垄断案中,三家涉案企业达成共同提高冰醋酸原料药销售价格的垄断协议。从3月1日起,将冰醋酸原料药销售价格涨价3倍,并照此价格对外销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责令三家企业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658.22万元;对三家企业分别处以上一年度销售额4%的罚款,计625.16万元。三家涉案企业被罚没共计1283.38万元。
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陈金甫认为药品涨价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市场调节的机制还不充分。涨价药品市场容量小、竞争不充分,临床必需,缺少替代,容易出现“以缺逼涨”的态势。二是上游原料药垄断涨价。一些药品或原料药生产环节高度集中,原料药分销的渠道容易被控制。
我国相关部门调查3200多种常用药品,发现200多种涨幅较大,集中在部分短缺药、急(抢)救药和少数非处方药等。特别是在药店销售的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相比之下,涨价品种主要是在药店渠道销售的非处方药,由于药店自费药品较多,所以患者对于价格的波动更加敏感。
观察:
药品的价格、质量、供应使用等不单是企业的问题,涉及到整个流通和医院使用利益机制的问题,包括药品的准入,医保的准入等,这些都是系统性的问题。我认为,既然是用药价格上涨是一个系统性问题,就不能寄希望由单系统部门解决。单个行政部门也不愿意单独承担由此带来的巨大责任。不用一提多部门共管就想起“九龙治水”,多个帮手多一份调查数据。
医保目录里的品种药价应该比药店便宜啊,调查成本要用相通的方法啊。比如对医保目录里的药品价格,发改委等医保部门以外的职能单位,有必要分头再做尽调;比如对药店里销售的处方和非处方药价,医保部门有大数据对比能力,从相近类别察成本。做以上这些工作,意味着多部门就同一件事、同一类事给予关注,重点不同、维度不同,过程分开、结论交叉。
关于背景里提到的串通垄断涨价案,有药品经销商被点名了,点赞。今后,药品经销商应该按行业规定,将药价变动超过预警线的情形自动上报。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不仅点名关注、加强监控调查,同时推荐相近类别用药的供应信息,反抗可能已形成的小托拉斯。这是针对成品药市场。大多数原料药成本和售价调查,借助一种原料药与多个成品药间的供应链去查。
那么原料药与成品药之间,在正常合理条件下,应该是差几步工序?对制剂企业剥离原料药厂并布局生产链中游垄断,甚至自卖自买勾兑内部企业间成交虚高原料药价的情形,应不应该强制干预?对上市或非上市企业之间通过换股、兼并、权益合作等方式试图在中小品种形成中小托拉斯的情形,应该坚决执行反垄断治理。情形复杂之程度,或跨越企业所有制性质。
文末,有个提问:市场药价到底由谁主管?“三医联动”,是医保部门么?是卫生健康委么?是药监局么?从传统分工去看,是发改委么?是市场监管总局么?医保部门来管,主要受限于医保药品范围,医保目录有铁打营盘流水兵,有大量药品成本摸查数据,又能在每批范围之外多释放一些影响。市场监管总局义不容辞,和其他部门一起可就同一事件去多维开进。
作者:贺华煜 时间:2024-12-19 14:08:00 文章来源: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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